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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O後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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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希爾今
農村宅基地不能買賣,更不能透過買賣農村房屋的方式獲取宅基地使用權。
1.農村宅基地所有歸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九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2.宅基地使用權需要依申請獲取,不能透過買賣的方式的獲取。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據以上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需要依申請獲取,而且應當符合“一戶一宅”原則,而且當農村村民出賣農村住宅後,是不能再申請宅基地建設住宅的。
3.嚴禁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第六點意見“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要充分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嚴格控制整村撤併,規範實施程式,加強監督管理。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綜上,農村宅基地是不能透過買賣的方式獲取的,即使簽訂了相關的買賣合同,該合同也會被視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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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憶苦思田
可能目前很多人看到一些城裡人回農村搞養殖,農家樂,建房等,但是他們的地要麼是租的,要麼是手續不合法的(私下與別人簽訂合同,給別人一筆錢,宅基地還是別人的,只是你出錢建房,房子使用權歸你,但是這種方式後期可能牽涉到糾紛,彼此都不受法律保護,並且如果不合法的話,雙方都有可能收到有關部門的處罰),還有可能是人家確實有渠道,把戶口從城裡遷回了農村的。
所以如果是農村戶口,家裡有地有房的朋友要注意了,戶口不要輕易遷出,遷出非常容易,後面想再遷入就非常麻煩了,尤其城裡很多人都擠破腦袋想在農村有塊地,有棟房的情況下,我們農村人有時覺得自己窮,卻不知我們每個人都守著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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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雨綢繆180973058
農村的宅基地如何買賣?這是大家一直談論的問題。有人說,既然城鎮人及外村人不能買賣本村宅基地,那麼本村人,以及可以依法轉回本村的人,為什麼要去買宅基地呢?他依法申請可以無償得到呀!所以認為,規定村內村民可以買賣宅基地是多此一舉。
實則不然。農村自成立人民公社,下設大隊,再下設生產隊(現村民小組),是沒有村的。所以當時村裡的所有土地,均按人口均分給村裡的幾個生產隊,村裡未保留一釐土地。
當時申請宅基地,只能是各隊向各隊申請,生產隊隊長說了箅。一直到撤大隊實行行政村,到2015年還是由各村民小組審批宅基地,然後由村報鄉土地所批准。
由於長期如此運作,宅基地出現有的村民小組缺乏,有的還富餘現象。按現在村民認識,各小組的建設用地(使用權)還應歸村民小組,如統一收歸村集體,應到全村土地(使用權)包括耕地全部收歸村裡之時。所以,說一個村之內可以買賣宅基地,可能指一個村內各村民小組之間。界時,兩個組長協商價格,經本村民小組村民同意後,報村委會批准。所得款,歸賣地的村民小組。(或交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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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莊浪趙國泰
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買賣的,也不可以繼承,因為屬於農村集體資產。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本村農戶之間進行買賣和流轉,需要經過政府部門依法批准,發放相關證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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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聚焦三農瞭解事實
目前農村的宅基地無法買賣,只能現在同村內或者是本大隊之內才能自由的買賣,屬於同一個大隊,或者是屬於同一個集體,可以有權買賣宅基地。城市戶口不能在村裡面買宅基地。過了5月份,我們這邊就要發放宅基地的確權,一家一戶宅基地,如果多了,到時候肯定會出現問題。
注意的事項農村宅基地的流通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我們來說一下宅基地的流通情況。
①沒有宅基地購買者:如果牽從村內的有一個人想要遷出。想要去外地有更好的發展,他可以放棄村內的宅基地和耕地,也可以將這些東西賣給同村內的其他人。如果是其他人想要購買,必須要是本村人或者是本大隊的人,而且與村內有關係來往,為村做過貢獻或者是義務。如果是本村的人沒有宅基地或者是耕地、屬於上面的一種情況,這個人可以購買,並且子子孫孫還有繼承的權利。
如果10來年沒有回過村的人想要買,與其他人關係也沒有維護好,這樣的人也是不能買的。
②一宅多戶:如果是一宅兩戶,或者是本身就有宅基地了,而你再想要購買它的宅基地。這個也是允許的,但是村內應該優先的供給那些沒有宅基地的人。買了以後對該宅基地只有使用權,也就是說房子拆了,你不能重建了,只能對房子修修補補。
現在我們那邊控制的比較嚴結宅基地已經確權下來,今年5月1號過後就會發放。而買賣交易就需要合同和戶口顧戶口一旦給你確立了有多少宅基地,想要再買賣就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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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農人莫小道
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如何進行買賣?其實在字面意義上我們不叫買賣,因為在農村裡面的宅基地的問題而言,是規定了不允許買賣的,所以對於這個問題來看你是不可以拿農村裡面的宅基地進行買賣。
但是在農村裡面宅基地的問題,我們也為了盤活宅基地和刺激農村裡面的經濟發展,其實它是可以進行互相轉讓的。
集體之間互相轉讓。集體之間互相轉讓這個問題,也相當於宅基地在農村裡面進行買賣的問題。
也就是兩個戶口在同集體之間可以將宅基地進行,像商品一樣進行協議轉讓買賣。
這個問題呢,就要得益於是農村戶口集體內的人進行轉讓。也就是說同一個村集體雙方戶口都在農村裡面,這種情況之下才可以進行轉讓,如果不是同一個農村裡面,那麼就是不可以進行轉讓的。
一戶一宅制的要求也會對其產生影響。對於農村裡面宅基地買賣這個問題,其實一戶一宅制也會有這樣的要求,比如說你想要買別人的宅基地,前提條件就是你沒有宅基地。
前提條件就是你的農村戶口裡面名下沒有宅基地,這個才符合一戶一宅制的問題。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來看,如果說你名下已經有在基地,那麼再去購買就不符合,也獲得不了合法的渠道或者合法的手續了。
一戶一宅制的要求符合賣方。對於你想賣出去宅基地的問題而言,也是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你本身有宅基地,也就是說你本身有一處以上的宅基地,你才可以賣多餘的那一份。
假如你本身就一個宅基地,結果你還想把它賣了,這個肯定是不行的,因為你賣了的之後你就沒有宅基地居住了,所以這個問題來看,對於一戶一宅制的問題呢也是有所限制,你賣這些宅基地的問題也是有限制你轉讓這些宅基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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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風七
首先根據國家宅基地相關政策法規,你所提出的問題就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宅基地不得買賣。
一、現行政策:中國土地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宅基地即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其成員用於建造房屋及附屬設施的集體土地,集體成員享有使用權,所有權屬集體經濟組織。同時,根據《物權法》,宅基地使用權屬用益物權,其是不完整的物權,即僅享有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和有限的處分權。
有限的處分權指宅基地可隨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依法繼承及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轉讓給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其他成員。
二、正在探索的政策:國家在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即宅基地的集體的所有權、適度放活使用權、農戶的資格權,這也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政策探索。其中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也不是指宅基地的買賣。
三、你所說的“宅基地買賣”實質上是房屋買賣。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房地一體登記的原則,取得房屋所有權且符合宅基地管理政策則可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但不符合宅基地管理相關政策,則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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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農夫茗程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城市戶口不能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建房。根據國家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城市戶口不能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建房。根據國家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
如果想要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只有兩種辦法:一是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向集體申請分配宅基地;第二是透過購買宅基地住房獲得宅基地使用權,而且想要透過購買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如果想要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只有兩種辦法:一是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向集體申請分配宅基地;第二是透過購買宅基地住房獲得宅基地使用權,而且想要透過購買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1)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轉讓行為須徵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2)轉讓行為須徵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
(3)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必須與合法建造的住房一併轉讓;(3)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必須與合法建造的住房一併轉讓;
(4)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4)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松、解限後,“這慢慢漲的房價”對於大部分人來說,也不是一筆小數目。松、解限後,“這慢慢漲的房價”對於大部分人來說,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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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農村360
我們這裡,農村宅基屬於村集體所有,是不允許私自買賣的,即使是有買賣手續,在法律意義上說,也是無效的。
那麼,雖然宅基不允許村民之間私自買賣,但是可以走轉讓程式的。
即,雙方之間,可以簽訂一份宅基轉讓合同,只要雙方遵守,那麼,就可以永遠的履行下去了。當然,受讓方要向出讓方出具一份轉讓金收據,以免日後生事端。
當然,雙方還可以找一位都能信得過後的見證人,現場見證轉讓行為,以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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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買賣
首先要明確的是,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此,農村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
二、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由於是村民基於其身份而無償取得的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是聯絡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所以,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賣給非本村人的屬於無效的買賣。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