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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曾傑律師金融案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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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七小姐77777
考過了我是會去做律師的。做律師給我感覺都是永不停歇,證明你有價值的活著。而且能夠很好的運用一些理論知識到實踐,感覺律師這些理論知識在生活中很實用呀哈哈哈
成為律師的那一天起,你的交際圈不再有邊界。你的世界無限寬廣,每天接觸不同的人,成為他們生命的過客,或者成為彼此一生的摯友。更重要的,你會有機會接近這個世界的頂級智囊團,在思想的碰撞中不斷突破自己的侷限。
律師做得好,不愁沒錢花。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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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虎拍蠅
回想自己的人生軌跡,高考就明確填報法律專業,雖然沒有讀到心儀的大學,但是專業卻沒有令我失望,雖然我們學校的法律專業不是很強。
大學四年,懵懵懂懂,不知不覺就過去了,那時也沒有什麼規劃,就是混日子,考前熬夜突擊,好歹也過了考試,成績卻是不理想。不過那時也麻木了,沒有讀高中時的衝勁,睡懶覺、泡網咖,一轉眼大四,考研失敗,公務員考試失敗!
沒辦法,拎著行李箱,從哪裡來,回到哪裡去。回頭想想,那時竟然一點不擔心,我也是服了自己了。
在家忙著準備司法考試,那時只有畢業後才能考試,不像現在。在準備過程中,找到了一份工作,考試時間跟崗前培訓時間有衝突,第一次就這樣結束。
第二次考試,因為準備不充分,差了十幾分。
第三次,下定決心,經過努力,考了405分,順利透過。
不過最後也沒有成為律師,因為當時已經成為體制中人,考試的目的是想讓自己保持著脫離體制的能力!
現在年歲增長,雄心壯志不復從前,希望後來者要早點邁出第一步,否則就如溫水中的青蛙,再也跳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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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布衣吳新建
司法考試成績馬上就要公佈了,對於參加考試的人來說,都期盼能取得理想成績,祝願他們!
年輕時曾透過自學考試修法律專業,那時文憑比較吃香,也不知哪來的興趣,揹著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翻看一些沒有任何感覺的法典,現在回想起來覺得不可思議,真的不為什麼,也沒想著去當律師。
作為一個公民,應該懂點法律,在我們24字價值觀裡,法是最基本的。因為它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則,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法,是對社會全體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一種特殊行為規範。
過去提遵法守法,現在提尊法守法,一字之差,但含義有很大的差別。遵法守法,顧名思義就是公民在遇事時須遵守法律,“遵法守法”可以是被動性,也可以是主動性的。但總體上它是一種社會倡導的行為準則,是倫理學上所講的一種“他律”,而“尊法守法”則是源於尊重法律的基本價值觀和一種內心的崇尚堅守,進而在生活中按照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為,它是一種“自律”,是一種更高的境界。
遵法或尊法,前提都是要懂法,要懂就必須學,不是為了考律師,而是為了自己的普通生活。因此,要提倡公民學習法律,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可以進入學生的課本,可以下個基本結論,社會懂法的人越多,這個社會就越進步。
記得有一句話,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尊法守法追求的就是這樣一種把法律銘刻在內心的境界,它是法治社會的一種美好願景,值得我們大力倡導,並在實際生活中去努力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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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風普法
司法考試成績8點公佈,透過司法考試的司法職業人員中,有很多從事法院、檢察院工作的!而從事律師工作之所以剛開始很難,是因為律師工作本身將面臨大量的實踐,司法考試只是開始,後期的律師實務和擴大影響,都是很關鍵的事情。因此,需要很長時間去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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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擢擢擢1
一,所想考公務員當律師的,首先要自己看有沒有這個愛好?如果沒有這個愛好和沒有這樣的成績“想當律師也當不了的”。
二,有這個做律師嚮往的人,他她已經在學習的時候做好了成績和考入律師的準備了,但是也有像問答題裡那樣“徘徊(成績不夠數,去考律師還是不做律師的選擇)”的人!那“你”想考入律師到底想幹嘛?
1,是為了高尚的職業而為蒙冤的人辯論正義的?
2,是隻是想被人看的起和能拿到高資而奮鬥目標的呢?
3,只是有這個律師的行業而想做律師的愛好,以辯護為樂趣而已的?
4,是為那些歪曲正義事實的案情而辯屈,是為那些需要公平公正的人得到辯白!是為那些以權謀私而被所欺負的人需要得到幫助的人而得到正義的幫助!
5,律師?
“律”?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約束:律己。
“師”?教人的人:老師,導師,師傅,師生,師徒,師德,良師益友,好為人師,律師。
6,律師啊!你是我們貧窮無助的人所需得到申辯正義的幫助!律師啊!你是我們不懂法律而所需的幫助!律師啊,那真正不偏不倚的律師在哪裡?律師啊,那為天平秤調協公正正義的人在哪裡?
7,為許多的國民斷定是非?
因為他來了,他來要審判全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他的信實審判萬民。(詩篇 96:13 和合本)
因為他來要審判遍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公正審判萬民。(詩篇 98:9 和合本)
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以賽亞書 2:4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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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劉老師說三道四
不含糊地說:“去”。律師是高大上的職業,在我人生規劃職業一項中,他排名第二,大哥是作家,三弟是老師,命運使然,先當了14年的老師,這中間不知量力地總想著往當作家的隊伍中擠。但始終有一個宿願,當一次律師試試,看看是不是那塊料。
讓我想當律師的由頭是小時看了一部電視劇,好象是臺灣省出的《春去春又回》,那裡面的大律師給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那時就想長大了我也去當律師,為那些窮人去辯護,後來又看了一部看視劇〈律政佳人〉那幾個大美人律師,讓芳心亂動,當然最主要被她們匡扶正義的精神所震撼。真想最考個律師證,改行當律師去。
律師這個職業可不是想當就能當的,必須過五關斬六將,拿到執業證,必須精懂各種法律條文,必須有嚴謹的羅輯思維,雄辯的口才,更主要的還要有一棵為民擔道義平常心。我的人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了,但如果來生讓我選擇,必選律師這份榮光又掙大錢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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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塵世迷途小哥哥
法律在未來中國會越來越重要,這也體現了中國依法治國的宗旨,做為普通公民,知法、守法未來每個公民的基本素質,至於律師需要更專業的知識,專業的人才!所有一般只有法律專業的人才才會考慮做律師,對於跨專業做律師的機率就非常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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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鐵男春秋
做一名律師考慮到很多方面,也會給自己帶來一些風險,容易得罪人。
律師看起來輕鬆,真正面對舞臺時才是真正的搏殺,跟特警抓毒犯一樣驚心動魄,銷一不慎就會滿盤皆輸。要有觀察敏銳的眼睛,還要有能言會道的嘴巴,更要有視死如歸精神。對案件絲絲入扣,要明察秋毫,還要有機警的能力。這些你都達不到要求,做律師簡直是吃敗仗。
雖然我對律師有嚮往之心,卻無信心之力,那麼信心都沒有了何如嚮往,放棄就是我給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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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孟憲生律師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你用已有的法律知識、經驗,解決新的社會問題,才可以成為“律師”。
律師可以賦予法律以“溫度”,律師可以賦予法律以“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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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幾個律師聊起明天司法考試成績馬上出榜的事情,因為明年司考就要改為法考,考試內容、形式、准入範圍都將有大的變化,大家很有興致,突然有人問:“曾律師,你當初得知自己透過之後,你是第一時間打算做律師麼?還是想去法檢?”
現在想來,對我而言,做律師是一種奢侈的幸福。
首先,我從未想過去法檢工作,去做公務員,逃離體制,甚至逃離大點的企業,是我的習慣。
但我拿到自己透過的分數的時候,當時開始默默的尋找法律方面的工作,沒想過要當律師,覺得律師前幾年太辛苦了,一些狐朋狗友聊天也說,做律師頭幾年很苦,要熬啊。最開始,我幻想著去做個法務或者合規崗位,那麼既做了法律行業,又不至於那麼辛苦,想的很美。
但這些年回想起來,我當初這個想法錯了,一開始就錯了,做律師不是頭幾年很辛苦,是一輩子都很辛苦,是整個職業生涯都很辛苦。
對我而言,只有真正做律師後才覺得工作能讓人快樂到這個程度。才知道,閱卷,寫文書,說服法官,成功辯護,使不可能變為可能,不僅僅充分發揮了個人的所有特質,也為這個世界的美好貢獻了一點點微小的推動,這種成就感和滿足感是其他任何工作都無法帶來的。
所謂“辛苦幾年、熬幾年就好了”等詞彙,皆是浮雲,只有不適合做律師而被迫做律師的人,才會整天想著“熬幾年”的問題。真正熱愛這個行業,會快快樂樂的去做一名律師,而且是專業領域律師(比如我是刑事業務)。
我堅定的認為,我過去所有的煎熬、焦慮、煩惱、爭執、自我懷疑、焦躁,都是因為我沒有早點去做律師。
如果你也喜歡閱卷,喜歡研究每一個複雜案件,喜歡發現別人發現不了的辯點,喜歡總結前人總結過或從未總結過的辯護經驗,喜歡在腦海裡快速思考案件問題,有著嚴格的自律和個人操守,喜歡探究每一個法條的來歷和緣由,那就來做律師吧。
在中國,律師自己是個法律共同體,有著共同認可的基本行為準則。
但經常有律師在公共場合說自己和法檢人員是法律共同體,這純屬熱臉貼冷屁股,骨子裡是一種對法檢的人員是純體制內自發,和英美國家法檢律三行業經常有人員流動,共同信仰完全不同,英美國家可以說是共同體,我們這自己這麼自稱那是裝外賓,甚至是一種“誰敢惹咱倆”的狐假虎威心態”。
對我而言,做律師是一種無比奢侈的幸福,讓我吸下去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