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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生只若

    大多數太監都沒什麼文化,掌管印章的太監都是皇帝的心腹。處於這種位置的人,權錢都不會缺。除非皇帝昏庸無能,不然不值得去冒險。這可是重罪。

  • 2 # 茫野無名草

    在天下尚未大亂的時候,有多傻的掌印太監才會做出揹著皇帝寫聖旨的事!違逆皇帝意思,視同謀反,後果有多嚴重會不知道嗎?能做到掌印太監,自然是皇帝身邊的紅人,皇帝絕對信任的心腹,也一定是個聰明人,自然明白這個道理:皇帝的信任就是他最大的資本。有了這個資本各種利益源源不斷,攀附巴結之人盈街充巷,只要稍稍透露一點內幕訊息就能換取巨大的好處,還幾乎沒有風險,不比矯詔強百倍!

  • 3 # 螺旋槳飛機1

    寫不了。這東西也有制度設計,保管空白聖旨,寫聖旨,蓋章分別由不同的太監擔任,實際上是互相監督的,一份聖旨要寫出來要有好幾個人的見證。

  • 4 # 蕭立誌

    矯詔是滅九族的大罪,誰會為了小錢犯這麼大的罪。更何況聖旨不是皇帝一人意願下的產物,而是一項正兒八經的國家層面上的公事,需要經過諸多程式。以唐朝為例,一份聖旨的常規出爐程式是這樣的:由中書省(武則天稱帝時將它的名稱改作了鳳閣)的中書舍人們針對某件事情各自寫一道聖旨(初稿),寫好後送給自己的領導中書令(或中書侍郎),中書令(或中書侍郎)在其中選一道自認為寫得最好的,再加以修飾潤色,形成真正的聖旨(熟稿),然後送交給皇帝蓋個章(皇帝如果有自己的不同意見的話也可以用紅筆寫在聖旨的空白處),然後再交給門下省(武則天稱帝時將它的名稱改作了鸞臺)審查蓋章。門下省如果覺得這道聖旨不行,那他有權將它直接駁回,哪怕皇帝已經蓋好章同意了也沒用。最後再交給尚書省(相當於現在的國務院)執行。尚書省在收到後,具體的收文單位和個人也得簽字並標明收文日期。然後再把尚書省該簽字的頭頭腦腦一個不拉的簽完,這時才輪到我們在影視劇中常見的“宣旨”這個環節。只有經過以上程式,並且有中書省、門下省、皇帝三方共同蓋章的聖旨才是有效的聖旨,否則就是非法的。

    非法的聖旨在歷史上非常少見,一旦出現,必然會背上千古罵名。比如一代女皇武則天有一次就只蓋上了自己的印章,卻繞過鳳閣鸞臺而釋出了一道“聖旨”,結果引起群臣詬病,唐中宗想任用親信,卻又怕宰相們不同意,過不了中書門下這兩關,便也開始繞過中書門下而釋出“假詔書”,但他畢竟心怯,便在簽字時用了墨筆(按規定需要用紅筆),在封存詔書時用了斜封的方式,暗示尚書省通融著執行一下,不料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此事後來被人知曉,人們稱呼那些被中宗私底下封的親信為“斜封官”,這連被封官的親信們都覺得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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