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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銳度視角

    這個問題我認真負責的告訴你,一定要理解以下問題:

    你60多歲的年齡,去幫私人老闆做工,在法律上有勞動關係的事實存在。這裡面要區別的是,你是否屬於退休反聘人員,這方面在勞動合同的要求上有所不同。

    你可以提交工傷認定。把工傷認定和勞動關係一起進行仲裁。沒簽勞動合同不是你要擔心的,老闆要付出雙倍工資補償(注意:兩年內)。

    問題的難點在於你的舉證。你要證明與這個企業有著事實勞動關係。方法有: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出勤記錄、證人證言等。如果僅是一個私人老闆,舉證難度較大,你可以諮詢免費律師(勞動仲裁門口有很多攬生意的)。

    工傷認定你自己去申請即可(一年內),無需單位蓋章。目前看來,你的傷情是肯定致殘的,工傷得到認定以後,60日內(根據當地規定)去申請傷殘鑑定,你會得到相應賠償。

    你同時應該得到的賠償:未籤勞動合同,同時可以訴他經濟補償金。相應會得到醫療費報銷、工傷待遇、陪護費、停工留薪期費用。

    自己要有主見,行使法律給予的權力。我不是律師,建議你去找一個給你辦理,我也不會給你推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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