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的結合是從一開始就不被祝福聲中開始的,我是典型的城裡人,從爺爺奶奶就一直生活在城市裡,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而老公是標準的農村漢,從祖祖輩輩一直在農村生活,一直到考上大學,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從相識到相戀,一直都不被兩家看好,但是我們都有一個共同的信念,相信相愛的人可以戰勝一切。
不管貧富的差距,不管文化的差異,我們一無反顧的相戀,直到結婚。我和老公是典型的裸婚,結婚的時候我們一無所有,而我的家人也停止對我的一切支助。為了和他在一起我已經放棄我的一切,和他來到農村生活,可是愛並不能改變一切,歲月變遷,我和老公已經結婚五年了,大女兒四歲了,因為老公家是農村人,那裡的人都比較重男輕女,所以老公決定要第二胎,誰知天不如人意,我生的第二胎還是個女孩,不幸的生活開始了。
結果老公和他們家裡人都表現的極不滿意,尤其是婆婆,從我生了小女兒就沒有給我一天好臉色看,月子裡我既要照顧大女兒的衣食起居,也要給小女兒餵奶、洗衣。完全沒有剛生完孩子的快樂,每天都在他們冷嘲熱諷、指嗓罵槐中渡過。這樣的日子一直過了好幾年,其間老公和婆婆還一直要我再生一個男孩,但是我不同意。
因為誰也不能保證下一個一定是男孩,而且這其間從沒有一個人為我帶過一天小孩,不管我有多忙多累從來沒人多問一句,這樣的日子本來可以就這樣一直維持下去,不管怎麼都是我的選擇,我都可以忍受。但是前幾天老公突然說:本來我們的結合就不被兩家看好也許結合本來就是個錯誤,但是不管怎麼我們都是孩子的父母。
也不想將來對孩子有不好的影響,但他對我已經沒有感情了,但他們家族是不允許離婚的,如果我願意的話我們就現在開始分居。一直到孩子成人,然後再和平分手,我不知道和平分手是什麼意思。覺得也沒有必要去問清楚這個問題了,因為我對他以及他們家人都已經完全絕望,沒有一絲留戀的餘地了。我想離婚,可是又不能。
因為我有兩個孩子,我不可能全部都帶走,更不可能全部留給他們。我想回家,可是直從和老公結婚以後爸媽就已經放棄我了,他們似乎已經預知了未來,叫我以後後悔不要再回去找他們了,因為當初他們無論怎樣求我放棄我都沒能做到,當我走到平靜的湖邊,雙腳不由自主走下去的時候,我似乎看到我孩子們天真無邪的笑臉。
我想過上百種的自殺方式,但是沒有一種能做到,因為我放心不下我的孩子們。我也想過帶我的孩子們一起去死,但是我也做不到,畢竟稚子無罪,她們是無辜的。我也想讓她們快樂開心的生活下去,我該何去何從?
小潘回覆:
古代婚姻中講究門當戶對,所謂門當戶對,畢竟是兩個家庭的家風相近,可能你們經濟上有些差異,但是思想上不能有太大出入。如果你與老公的一家人都格格不入,嚴重的重男輕女,對待兒媳如同對待生育機器,在這樣的家庭裡,你無法得到幸福。
門當戶對多是指雙方原生家庭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風俗習慣、價值觀念等因素,而不是單純指某個方面。
其實,很多出身城市的女孩,是拒絕嫁給農村男的。而小潘老師也支援這個觀點。並非是對農村持有偏見,畢竟在城裡的風氣、教育以及各種習俗與農村可能格格不入,更會引發婆媳矛盾。
那麼城市女為什麼不能嫁給農村男呢?從這四個方面來看,確實不行。
第一,生活方式不同
農村和城市的生活習慣不同,二個人生活不是除了愛情就可以的,在一起需要很多的磨合,很多人離婚就是因為性格不和,生活習慣決定一個人的性格,生活中一點的小摩擦就會吵架,容易造成婚姻破裂,所謂門當戶對是有著一定的道理,城市女深知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所以對農村男會退避三尺,不是不愛,而是愛不起,對於以後的生活不敢想象。
第二,金錢觀念不同,思想觀念差距大
農村男都經歷過辛苦,深知金錢來得不容易,對於每份錢都要花在刀刃上,而城市女孩不同,深知知道生活是用來享受的,對於金錢方面不會那麼斤斤計較。再加上結婚需要婚房,小年輕不可能有多少積蓄,就需要父母的贊助,而農村父母哪有那麼多錢幫他們在城市買房,首付拿出來都很難。在婚姻中,不是有愛就可以了,金錢也是需要的。
第三,自卑心理嚴重,喜歡嫉妒
農村男人有著嚴重的自卑心理,一直覺得城市女會看不起她,莫名其妙的會發火,在一起,不知道那句話刺到他敏感的神經,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帶來的只是痛苦。農村男人一直說城市女現實,生活是要過的,如果不現實怎麼過得好生活,但不代表城市女亂花錢。
第四,農村男負擔重
農村父母養大一個孩子,培養一個孩子需要很多的精力物力,而作為家裡的兒子,必須負擔起來家裡沉重的負擔,一個男人要養二個家,負擔很重,會讓城市女覺得壓力太大,這樣的生活,受不了。城市女主張該幫的就幫,而不是要把全部的儲蓄給老家,才能顯示自己的孝順。
城市女和農村男觀念不同,生活不同,有著很多的差別,嫁給農村男就等於嫁給苦難。城市女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不是他們不要,而是自己不嫁。
再者,由於我們的國情,子女的經濟與事業,多數與父母有密切的聯絡,缺乏自主性、獨立性,這就讓單純的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關係,變成了兩個家庭之間的多方面聯絡。條件相似的,往往容易互相理解和包容,很多事情便於協商和達成協議,因此發生矛盾和糾紛的可能性較小;反之就多。
門當戶對是否必要?萬事無絕對。若兩人都有很好的心理成熟度、獨立性、自主性,有開明的原生家庭,則所謂門當戶對的標準,就不再是對雙方家庭的比較,而是看雙方心理素質方面的匹配和同步性了。
能力越強、成熟度越高,受限的程度就越低;反之,依賴性越高、自立能力越差,則自由度就越低。
與其糾結門當戶對是否合理,不如自立自強,讓自己做自己人生的主宰
我和老公的結合是從一開始就不被祝福聲中開始的,我是典型的城裡人,從爺爺奶奶就一直生活在城市裡,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而老公是標準的農村漢,從祖祖輩輩一直在農村生活,一直到考上大學,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從相識到相戀,一直都不被兩家看好,但是我們都有一個共同的信念,相信相愛的人可以戰勝一切。
不管貧富的差距,不管文化的差異,我們一無反顧的相戀,直到結婚。我和老公是典型的裸婚,結婚的時候我們一無所有,而我的家人也停止對我的一切支助。為了和他在一起我已經放棄我的一切,和他來到農村生活,可是愛並不能改變一切,歲月變遷,我和老公已經結婚五年了,大女兒四歲了,因為老公家是農村人,那裡的人都比較重男輕女,所以老公決定要第二胎,誰知天不如人意,我生的第二胎還是個女孩,不幸的生活開始了。
結果老公和他們家裡人都表現的極不滿意,尤其是婆婆,從我生了小女兒就沒有給我一天好臉色看,月子裡我既要照顧大女兒的衣食起居,也要給小女兒餵奶、洗衣。完全沒有剛生完孩子的快樂,每天都在他們冷嘲熱諷、指嗓罵槐中渡過。這樣的日子一直過了好幾年,其間老公和婆婆還一直要我再生一個男孩,但是我不同意。
因為誰也不能保證下一個一定是男孩,而且這其間從沒有一個人為我帶過一天小孩,不管我有多忙多累從來沒人多問一句,這樣的日子本來可以就這樣一直維持下去,不管怎麼都是我的選擇,我都可以忍受。但是前幾天老公突然說:本來我們的結合就不被兩家看好也許結合本來就是個錯誤,但是不管怎麼我們都是孩子的父母。
也不想將來對孩子有不好的影響,但他對我已經沒有感情了,但他們家族是不允許離婚的,如果我願意的話我們就現在開始分居。一直到孩子成人,然後再和平分手,我不知道和平分手是什麼意思。覺得也沒有必要去問清楚這個問題了,因為我對他以及他們家人都已經完全絕望,沒有一絲留戀的餘地了。我想離婚,可是又不能。
因為我有兩個孩子,我不可能全部都帶走,更不可能全部留給他們。我想回家,可是直從和老公結婚以後爸媽就已經放棄我了,他們似乎已經預知了未來,叫我以後後悔不要再回去找他們了,因為當初他們無論怎樣求我放棄我都沒能做到,當我走到平靜的湖邊,雙腳不由自主走下去的時候,我似乎看到我孩子們天真無邪的笑臉。
我想過上百種的自殺方式,但是沒有一種能做到,因為我放心不下我的孩子們。我也想過帶我的孩子們一起去死,但是我也做不到,畢竟稚子無罪,她們是無辜的。我也想讓她們快樂開心的生活下去,我該何去何從?
小潘回覆:
古代婚姻中講究門當戶對,所謂門當戶對,畢竟是兩個家庭的家風相近,可能你們經濟上有些差異,但是思想上不能有太大出入。如果你與老公的一家人都格格不入,嚴重的重男輕女,對待兒媳如同對待生育機器,在這樣的家庭裡,你無法得到幸福。
門當戶對多是指雙方原生家庭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風俗習慣、價值觀念等因素,而不是單純指某個方面。
其實,很多出身城市的女孩,是拒絕嫁給農村男的。而小潘老師也支援這個觀點。並非是對農村持有偏見,畢竟在城裡的風氣、教育以及各種習俗與農村可能格格不入,更會引發婆媳矛盾。
那麼城市女為什麼不能嫁給農村男呢?從這四個方面來看,確實不行。
第一,生活方式不同
農村和城市的生活習慣不同,二個人生活不是除了愛情就可以的,在一起需要很多的磨合,很多人離婚就是因為性格不和,生活習慣決定一個人的性格,生活中一點的小摩擦就會吵架,容易造成婚姻破裂,所謂門當戶對是有著一定的道理,城市女深知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所以對農村男會退避三尺,不是不愛,而是愛不起,對於以後的生活不敢想象。
第二,金錢觀念不同,思想觀念差距大
農村男都經歷過辛苦,深知金錢來得不容易,對於每份錢都要花在刀刃上,而城市女孩不同,深知知道生活是用來享受的,對於金錢方面不會那麼斤斤計較。再加上結婚需要婚房,小年輕不可能有多少積蓄,就需要父母的贊助,而農村父母哪有那麼多錢幫他們在城市買房,首付拿出來都很難。在婚姻中,不是有愛就可以了,金錢也是需要的。
第三,自卑心理嚴重,喜歡嫉妒
農村男人有著嚴重的自卑心理,一直覺得城市女會看不起她,莫名其妙的會發火,在一起,不知道那句話刺到他敏感的神經,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帶來的只是痛苦。農村男人一直說城市女現實,生活是要過的,如果不現實怎麼過得好生活,但不代表城市女亂花錢。
第四,農村男負擔重
農村父母養大一個孩子,培養一個孩子需要很多的精力物力,而作為家裡的兒子,必須負擔起來家裡沉重的負擔,一個男人要養二個家,負擔很重,會讓城市女覺得壓力太大,這樣的生活,受不了。城市女主張該幫的就幫,而不是要把全部的儲蓄給老家,才能顯示自己的孝順。
城市女和農村男觀念不同,生活不同,有著很多的差別,嫁給農村男就等於嫁給苦難。城市女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不是他們不要,而是自己不嫁。
再者,由於我們的國情,子女的經濟與事業,多數與父母有密切的聯絡,缺乏自主性、獨立性,這就讓單純的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關係,變成了兩個家庭之間的多方面聯絡。條件相似的,往往容易互相理解和包容,很多事情便於協商和達成協議,因此發生矛盾和糾紛的可能性較小;反之就多。
門當戶對是否必要?萬事無絕對。若兩人都有很好的心理成熟度、獨立性、自主性,有開明的原生家庭,則所謂門當戶對的標準,就不再是對雙方家庭的比較,而是看雙方心理素質方面的匹配和同步性了。
能力越強、成熟度越高,受限的程度就越低;反之,依賴性越高、自立能力越差,則自由度就越低。
與其糾結門當戶對是否合理,不如自立自強,讓自己做自己人生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