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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保定微評說

    小區裡的停車位,公共場合的廣告牌,電梯裡的廣告收入都是業主所有,如果小區物業靠此賺了錢應該折到物業費裡面,抵消業主群們的物業費,如果這一塊沒有公開透明,建議你們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大家推舉業主作為委員會代表跟物業交涉。

    把小區的廣告費和各項收入彙總,然後用來支付物業公司的費用,還有電梯維護的費用,多少可以減輕業主們的一點點負擔。

    這種事首先物業要有一個態度,他們不是來管理業主的,而且被業主僱來管理小區的。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只是管家。

    如果物業公司管理被很多業主不認可,完全可以透過業主委員會大家一起決定換物業公司的。

  • 2 # 寶蓮至尊1

    不合理,小區都是業主自己的,除了公共設施外,都不應該有各種收費行為。因為業主買房時這些地盤都在規劃內。這是有人看到商機了,要撈一把。物業管理就是要管理小區裡的所有事物,劃車位可以,收費違規。

  • 3 # 自由醫生

    小區裡的停車位,公共場合的廣告牌收入都是業主所有,如果小區物業靠此賺了錢應該折到物業費裡面,抵消業主群們的物業費,如果這一塊沒有公開透明,

    建議你們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大家推舉業主作為委員會代表跟物業交涉。

  • 4 # 玉樹臨風一中年

    不能單純說是否合理。這裡的關鍵點有兩個,一是是否影響交通,而是要經業主委員會同意並有利潤分成。如果小區停車資源緊張,佔路畫車位又不影響小區內的交通和消防要求,畫車位能解決業主停車需求,何樂而不為呢?但是,由於需要管理,必然產生費用,我想費用的收取才是業主產生爭論的原因。

    如上所言,如條件允許,該怎樣操作。首先物業要取得業主委員會同意,並對產生費用進行核算,制定費用收取標準。收取的費用中,除去物業費用,所剩餘部分交由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支配使用,用於小區事務。我們的一些業主朋友不能總是過於武斷,不要總拿個人利益作為判斷事情對錯的依據,大家的利益要高於個人利益的。事情都要按規矩來。事不是不能做,管理到位就可以。總不能說,大家都是納稅人,就都能去公路上佔塊地方吧。大到國家,小到社群,實質道理是一樣的。

  • 5 # 光輝歲月154929024

    在不影響消防通道的前提下,為解決業主停車難的問題,是可以劃車位的,但是,也可以出租,可以適當的收取管理費,而租金管理費應返還給業主,因為它是全體業主的公攤面積。而不是某人的,更不是物業的,權利應歸業主所有。

  • 6 # 顧雲孫

    回答,小區裡面馬路上物業畫成車位出租個人今合理嗎?對這一問題我是這樣看的,小區的路面及綠化應該都是廣大業主所有。從而他的產權歸宿也應是業主所有。那麼物業要在路面建停車位反問業主收停車費是不是合理?以我個人看法是否合理,必須得到業主委員會的一志意見。隨著條件發展每戶人家最少也有一輛車,而有不少家庭多有幾輛車,因而光靠車庫是不夠的,所以物業也是要從小區整潔為目的,故而在路面建停車位,我的觀點是否建還是不要建,還交物業討論決定,然後應不應該收費?讓物業和業主共同協商解決,即使收費收多少,還是本小區車輛一律不收費,外來車輛按小時收費?收費的用於什麼地方,都要有一個明確說法。當然這裡物業和業主委員會都要有一整套制度互相監督,這樣才能把小區建設更美好,更完善!

  • 7 # 一隻甜甜圈

    首先要看物業有沒有這個權利,小區的馬路屬於公有財產,物業是否有權利在馬路上畫車位收費,主要考慮的就是物業是否有權利在小區馬路上畫車位,如果小區物業有這個權利,那人家就是合理的啊。

  • 8 # 青山175658885

    這是急不和裡的公貪面基是業主的,物業沒權賣車位,這一單但出了交通事故賣車位的物業是不是也要負責啊,小區的路面是非常小的小孩都沒有地方完了,在走路都走不遼了,買小區的路面是及其不負責的,永意因起糾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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