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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春開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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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象無形153345105
小學到初中是算數到代數的過渡,為了讓小學生適應以後初中的代數課程,在小學五年級開始接觸簡單的一元一次方程。在等式的兩邊同時乘以或除以一個不為零的數,等式仍成立。左邊除以3後,未知x的係數變成1,等式右端21除以3變成7。方程的解x=7,老師這樣講便於小學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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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更叔叔
根據樓主的問題,在小學解簡易方程,主要有兩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依據等式的性質來解方程,即就是等式兩邊同時加上或減去同一個數,左右兩邊仍然相等和等式兩邊同時乘同一個數,或除以同一個不為0的數,左右兩邊仍然相等如樓主所說的3×X=21時,需要在等式兩邊同時除以3,即3×X÷3=21÷3,解得X=7;
第二種依據的是四則運算之間的關係,主要有以下四種關係,“加數=和-另一個加數”,“減數=被減數-差”,“因數=積÷另一個因數”,“除數=被除數÷商”等。這四則運算每一部分的名稱在小學生學習加減、乘除時,學生會持續的感知,並且積累了豐富的感性經驗,到了小學五年級學生的概括能力和轉化思想已經水到渠成了,所以運用這些關係解形如X±a=b、X÷a=b等簡單方程的未知數時會比較輕鬆,也就是樓主所說的3×X=21時,直接運用因數=積÷另一個因數,即X=21÷3,解得X=7,這種方法會更加簡單明瞭。
但是,這種“運用四則運算之間關係的解方程方法,在學生進入中學後,所教學的解方程思路都是運用等式的性質,這時很多學生無法進行知識遷移和轉化。如果小學階段運用四則運算關係來求解,當老師教得越多,練得越鞏固,那麼學生在初中學習解方程時的負遷移就越明顯,入門障礙就越大。所以,對於會產生這樣負遷移,就需要教師再教學時做好引導,但是整體上存在負遷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所以更多的老師在教學時會選擇跟初中接軌,也就是運用等式的性質來解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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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樂遠106
3X=21
解:方程兩邊同時除以3得:
3X/3=21/3
X=7
因為小學五年級初學方程,老師需要等式的基本性質3來解方程。等式的基本性質1:等式兩邊同時加上或同時減去同一個數,等式仍然是等式。等式的基本性質2:等式兩邊同乘以同一個數,等式仍然是等式。等式的基本性質3:等式兩邊同除以一個不為0的數,等式仍然是等式。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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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初數學一起學
孩子方程學習是從用字母表示數開始,沒有解方程的概念。建立概念並不容易,很多解答是透過運算性質來解的。
解方程的依據:方程就是一架天平, “=”兩邊是平衡的,一樣重!
利用等式性質:
(1)等式兩邊同時加上或減去同一個數,等式仍然成立;
(2)等式兩邊同時乘以或除以同一個非零的數,等式仍不變。(商不變)
1去括號:(1)運用乘法分配律;
(2)括號前邊是“-”,去掉括號要變號;括號前邊是“+”,去掉括號不變號。
2、移項:
法1——運用等式性質,兩邊同加或同減,同乘或同除;
法2——符號過牆魔法,越過“=”時,加減號互變,乘除號互變。
注意兩點:(1)總是移小的;(2)帶未知數的放一邊,常數值放另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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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unny數學小升初
利用等式的性質解方程,這是為了和中學接軌。
而且學生也比較理解,不用像原來那樣記那麼多計算法則。
當然,也有缺點(就小學生來說),比如:12-2X=2,這樣的方程就不太好理解。不過一般來說,小學考試時,會避免這樣的題目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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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unny數學課堂
鄒老師:小學數學中“解方程”的疑惑和解決辦法
長期以來,在小學階段教學簡易方程,變形的主要依據是四則運算各部分間的關係。《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改變了小學階段解方程方法的教學要求,採用了等式的性質、根據天平平衡的原理解方程。前者屬算術領域,後者屬代數領域,兩者雖有聯絡,但代數領域是算術領域的發展與提高。《數學課程標準》裡明確規定:無論小學和中學都要求學生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質”解方程,以免中學學習時再另起爐灶。這樣改動,讓學生在解方程的過程中,逐步接受並運用代數的方法去思考和解決問題,加強了中小學數學教學的銜接,對學生的發展是有利的。
例:
老方法(依據運算之間的關係:一個加數等於和減另一個加數)
x + 3= 9
x= 9-3
x =6
新方法(依據等式的基本性質:等式兩邊加上或減去相等的數,等式不變)
x + 3 = 9
x + 3-3=9-3
x =6
老教材中依據是四則運算各部分間的關係解方程時,要求學生牢記並靈活運用關係式,如果學生忘了或稍稍粗心,便會造成解題上的失誤。而新教材要求學生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質”來解方程,不要求死記硬背,降低了難度,學生容易理解掌握。但為什麼不少小學教師認為運用“ 四則運算各部分間的關係”解方程更便於教學,學生較容易掌握呢?
困惑一:如何解未知數是減數或除數的方程。
小學階段不要求學生掌握求未知數是減數或除數的方程,從教材的編排上,有意避開此類方程,使整體難度下降,可學生在列方程解實際應用時、練習冊裡、考試中常常出現此類方程。許多學生無法解答,那如何解決呢?
解決辦法:我們可結合以下順口溜來幫助學生解題:“能先算的就先算,遇到減除留下被,其它情況留未知。”也就是說:解方程時,能先算出的步驟要先計算,遇到減法或除法時留下被減數或被除數,對消其它數,其它情況留下未知數。
例:“3千克梨比5千克桃子貴0.5元。梨每千克2.5元,桃子每千克多少元?
合理的做法應是“設桃子每千克X元”,從順向思考,列出方程為:2.5×3-5X=0.57.5-5 X =0.5(能先算的就先算先算出2.5×3=7.5)
7.5-5 X +5 X =0.5+5 X(遇到減除留下被7.5- 5 X=0.5是減法算式,就留下被減數7.5,對消減數5 X)
7.5=0.5+5 X( 其它情況留未知 不是減法或除法的算式,要留下未知數5x,對消加數0.5得到下一步)
7=5 X
7÷5=5 X÷5(兩邊同時除以5)
X =1.4(換位置)
困惑二:等式長、步驟繁,簡單計算也出錯。
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質”解方程,等式長、步驟繁、數字多,使學生顧此失彼,容易抄錯數字、寫錯過程,導致簡單計算也出錯。
解決辦法:待學生掌握解法後,我們可在順口溜的最後加上一句:“對消步驟可省略”,引導學生適當省略解題步驟,但同時也要注意提醒學生避免“步驟過簡”而影響計算的正確率。
例:2.5×3-5X=0.5
7.5-5 X =0.5(能先算的就先算)
7.5 =0.5+5 X(遇到減除留下被兩邊同時加5x)
7=5 X( 其它情況留未知 留下未知數5x,對消0.5)
X =1.4(兩邊同時除以5,並將未知數換到左邊 )
省略後的解題步驟和老教材中運用“算式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的步驟看似相同,但解題思路卻完全不同。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質”解方程,從教學上來說,是為了中小學銜接;從培養目標來說,是為了新數學思維培養。我們在踐行新課改的過程中,遇到困難不能簡單迴避,輕易否定,而是要深入研究、善於總結,積極探尋教育教學的有效途徑。
教學有法,但無定法。我們在求疑嘗試的主體學習方法下,應探索出屬於自己的上課模式或者方法。我一直在想數學四大模組應有不同的教學方法,例如圖形問題注重操作、可能性問題注重遊戲體驗等。全面關注學生,關注全體學生。同時在孩子剛認識方程時就會出現這種錯誤,更需要我們做老師的去關注每一位學生,糾正解方程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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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51088289211
我是30年教齡的小學數學老師了,我用過的教科書有兩種,人教版和北師大版。北師大版解方程的方法是利用四則運算各部分之間的關係來解,這種方法簡單易學,學生容易掌握。但在解決實際問題時會遇到問題。比如:在解如3X十5=24一X這種方程時,就增加了難度。人教版解方程的方法用的是等式的性質,這種方法對解3X十5=24一X這類方程就大大的降低了難度。所以兩種方法各有所長。為了學生解決問題方便,我把兩種方法都教給了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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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考拉的物理世界
這樣才是正確的理解。難道要教成左邊是✖號,放到右邊就得是➗號。這不是死記硬背嗎?
原理很簡單,方程等式兩邊做相同的操作,等號不變。(除了除以0)
老師是根據這一原理,讓大家兩邊同時➗3而已。
順便再說一下真實事件,高中我同桌有次和我說,一直到初二他都不明白,為什麼左邊是✖3移到右邊要變成➗3。他一直覺得沒有道理。直到有一天,他做了這樣件事,他把方程兩邊都➗3,然後發現方程左邊的✖3被約掉了,被約掉了,被約掉了。他這才理解。
我估計是他那時沒聽老師講解吧。然後老師之後也不要求必須寫出過程。最後老師只是讓他們背口訣。這三點原因綜合起來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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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5358860045817
因為21是三地倍數,3X因為乘了三所以也是三的倍數,因為等式兩邊的量是相等的,所以兩邊可以同時除以一個不為零的數。消掉除X以外的一邊的數,求出X的值,然後解出問題的答案。對於小學生來說,這種方式有前面理論的鋪墊,更加容易理解,同時要為後面的更簡潔的方式做鋪墊,所以小學五年級解方程這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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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為了便於孩子理解。等式的左右兩邊同時除3,更有利於孩子們理解。不然左邊為什麼只剩下了X?而右邊卻要除以3 ?孩子們一時理解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