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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順禮成章LSL

    這個問題提得很好也很及時,相信很多人不瞭解也迫切希望搞清楚到底是怎麼算的。

    你所說的其實就是以自由職業者身份買的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相同的繳費金額、相同的退休待遇(也包括延退)。不要以為你是全額自費,所有金額都在你的賬戶上,你的每次繳費有20%作為社會統籌,只有8%計入個人賬戶。也就是說,如果你總共繳了28萬,你的個人賬戶裡只有8萬元。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如果已領取了幾年,個人賬戶餘額只有8萬的一半左右(包括利息)了,這是可以繼承的。

  • 2 # 財富精算師

    很多人都有類似的困惑,工作三四十年,交了那麼多年社保。如果剛剛領了幾年就意外死亡了,剩下的養老金怎麼辦?不論是企業職工,還是個人交社保,都有一樣的困惑!如果不能退還,是不是就虧了?

    答案是剩餘的錢是可以繼承的。。。而且連利息一起給你。所以也請放心,個人養老金不會充公的。

    那養老金怎麼繼承?繼承多少?

    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也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一般共分為三種情況:

    1.職工死亡的,其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繼承;2.個體勞動者在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可以全額繼承;3.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退休人員和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的餘額可以繼承。

    題主情況算第二種,所以個人賬戶剩餘的錢和利息可以繼承。

    個人賬戶處理完後,應停止繳費或支付記錄,予以封存。

    同時,如果是因病或不是因工死亡的,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撫卹金一般是10-20個月的退休金,但是全國各地相關政策可能不同。

    繼承者如何提取養老金賬戶?

    辦理養老保險餘額繼承手續如下:

    新規定,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不滿139個月,在死者死亡後,死者合法繼承人,可以憑手續,繼承死者養老金賬戶餘額。

    離退休後死亡的繼承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 3 # 吃甜不吃辣

    按照規定,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如果其個人賬戶尚存餘額,餘額中個人繳費本息可以繼承。 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   

    以上資料由我的社保APP整理,下載我的社保APP繳費查詢更方便。

  • 4 # 社保偵探

    退休前交社保,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是華人民退休後的基礎生活保障方式。但是,交社保領取養老金卻是【先繳納後領取,並且要保證退休時養老保險繳納滿15年,在退休之後才可以領取養老金】。

    那麼,參保人剛領了幾年養老金,剩餘的養老保險儲存額可以繼承嗎?除了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還有哪些費用可以領取到?如果您也存在以上類似的疑惑不妨跟超老師一起來探討學習,搞懂社保疑難雜症。

    第一,參保人剛領了幾年養老金就意外死亡,剩餘的養老保險儲存額可以繼承嗎?

    養老保險繳納分為企業繳納部分(16%-20%)和個人繳納部分(8%)。也就是說,養老保險繳納的三分之一都會在自己的個人賬戶儲存起來。

    案例分析(一):

    王先生繳納養老保險20年,按照歷年社平工資繳納,養老個人賬戶儲存額約為12萬,退休後約領取4萬元,突發意外死亡。

    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剩餘的8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就可以由法定繼承人(夫妻、子女或者父母、祖父母等)提供相關資料(死亡證明、社保權益記錄、領取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戶口本及《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賬戶金額繼承資格證明》),就可以一次性領取參保人剩餘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錢。

    第二,參保人剛領了幾年養老金就意外死亡,除了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還有哪些費用可以領取到?

    1.企業退休人員死亡以後,國家會按照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個月給予一定數額的撫卹金,直到被供養人不需要供養為止。

    死亡職工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不分居住地,撫卹金均按死亡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供養直系親屬為1-3人的(含3人)據實發給,3人以上的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300%發給,但初次核定的撫卹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月繳費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供養直系親屬的範圍 :

    ①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或經地級市及以上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下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死亡職工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卹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死亡職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資、養老金等固定收入,無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職工供養範圍。

    ③死亡職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未滿18週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死亡職工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卹金的)未滿18週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④死亡職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卹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除了這種長期發放的撫卹金以外,還有一種撫卹金是一次性發放的,這種撫卹金按照繳納社保的時間越長,上年月平均養老金越高,家屬能夠拿到的撫卹金就越多。(根據地方政策不同領取月數不同,並不是全國統一的規定,望大家以所在地實際情況為準)。

    案例分析(二):

    企業職工張某,剛領取幾年養老金,就意外去世了,他繳納的社保總年限為20年,上一個月的養老金是2000元,那麼這個撫卹金就用16×2000,得到的金額就是32000元;

    如果繳納社保的年限是25年(若當地一次性撫卹金為20個月上限),那麼就只能按照20個月來計算,也就是20×2000,就是最多能拿40000塊,喪葬費是上一年的4個月月均養老金,也就是4×2000=8000元。

    超老師總結:

    退休前交社保,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看似退休後領取很不划算,很多人擔心可能活的壽命不長,等不到賺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很不划算。

    其實不然,因為就算退休後只領取幾年養老金,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餘額也是可以由親屬繼承的,而且,參保人離世,社保局不僅會補助撫卹金和喪葬費;如果參保人有老人和孩子,社保局也會發放供養撫卹金,知道老人去世、孩子成人不需要供養為止。

    如果是退休後身體健康,萬壽無疆,也不用擔心,就算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完,您一樣可以繼續領取年年增長的養老金,直到地老天荒,是不是很划算呢?

  • 5 # 社保小達人

    同時還有一筆喪葬撫卹金的費用,會給這個參保人群,大概是三個月到10個月左右的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個待遇。所以說社保的個人賬戶的繼承只是一個方面,另外一個方面還有一筆喪葬撫卹金的費用,可能加起來前前後後會有個幾萬塊錢吧,這筆費用都是可以正常領取的。

    但是當一個人,,就是說領取自己養老保險的時間已經超過了13年,大約是在73歲以後,那麼這種情況下個人賬戶的餘額基本上就是沒有了,所以說也就不存在個人賬戶餘額繼承的問題了,只有在73歲之前就已經去世的老人,那麼個人賬戶餘額可能還會有一部分。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 6 # 小苔880

    我認真閱讀了以上朋友的回答,感到有點不全面,現予以贅述,不妥之處本人虛心接受指正!

    按我地的規定,個人自己出錢買社保,到60歲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還有每年冬季取暖費、民族團結獎,本人領了幾年死亡後,首先給本人20個月的撫卹金和喪葬費;其次對本人帳戶上所存的錢如果沒領完可以由配偶和子女予以繼承。

    總之,我地的自己交費的參保人員,從60歲領養老金開始,以至逝世跟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後待遇相似。當然我也不知道其它省、市、自治區情況如何,可能也有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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