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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吃糖醋的鹹蛋亞人

    這是一個很複雜,很廣義的問題。

    不知道大家看文學作品時有沒有注意一件事:很多作家都喜歡描寫人物的鬍髭,尤其是那些大作家。

    在莫泊桑的《福樓拜家的星期天》裡就有一段詳細的描寫:他的頭很小卻很漂亮,烏木色的濃密捲髮從頭上一直披到肩上,和捲曲的鬍鬚連成一片;他習慣用手捋著自己的鬍子尖。他的眼睛像切開的長縫,眯縫著,但卻從中射出一道墨一樣的黑光。也許是由於過度近視,他的眼光有時很模糊;講話時調子有些像唱歌。他舉止活躍,手勢生動,具有一切南方人的特徵。

    還有《列夫托爾斯泰》的作者也介紹過他的鬍髭,我以為除了民族性、個人感官外還有其他基本原因。

    其一:作者們眼光銳利,“人不可貌相”這句話其實並不適用在寫作方面,看一個人的外貌可以看出很多,譬如:眼睛。眼睛是心靈的窗戶,這句話一點都沒錯。如描寫:他的眼神炯炯有神的目視著我,像把我說出去的秘密全給挖掘出來。

    其二:寫作手法上的一種需求。簡單來說就是寫景狀物的時候,我們介紹一個人或物時,時間和空間要打破,不然在描寫時寫歪寫亂。要尋找一個切入點,然後把一個人的外貌神態用一句話來概括,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讓讀者能在你寫的這段話裡讀出許多“內容”,畢竟一部好的作品,寫人是重中之重。

    其三:鬍髭也代表了這個人的威嚴。德華人是毛髮最多的,在馬克思這裡最能體現出來,他的毛髮映襯出他本人那偉大的智慧。

    關於西方文學裡鬍子為何描寫以及象徵什麼,我才疏學淺,這是個人一點心得,如果你喜歡請留步關注,我們一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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