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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菁存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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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麗姐攝影剪輯
在中國歷史上,科舉考試曾是封建社會選拔官吏的主要手段,人們只有透過這條異常狹窄的獨木橋,才能躋身社會上層。有人皓首一生苦讀“聖賢書”,也有人鋌而走險,致力於走捷徑,科場作弊之風氾濫。1997年5月5日,微型《五經全注》在開封被發現,這一套只有火柴盒大小但印有30萬字的《五經全注》,問世於
清朝光緒
年間,是當時科舉考場作弊的專用書。進考場 屁股都得檢查
清朝,京城,考場外面,站滿了一排排帶枷的人!他們是因為夾帶作弊用品被抓,當場示眾的學子。
自從考試誕生那天,也就有了作弊,而作弊最常見的方法便是夾帶。對科舉夾帶作弊,歷朝政府均嚴厲禁止。到了清代,科場作弊之風日益猖獗,為防範科場夾帶作弊,清政府不僅對考生的衣著器具做出了十分詳細的規定,還就如何嚴格搜撿頒佈了一道道的旨令。所有參加考試計程車子都遭到徹底的搜身檢查,就連考生頭上的辮子也要解開來查過,甚至還要察看肛門,可謂斯文掃地。
為殺一儆百,清政府還在考場實施嚴打。一旦發現作弊,按照《大清律例》戴枷三個月示眾,杖一百,最後還要發往邊疆充軍。儘管如此,一旦高中,光宗耀祖的誘惑力實在太大了,作弊之風屢禁不止。
作弊書:先手抄後印刷一旦查出誅九族
八股取士,所考內容大多是以《四書》、《五經》中的語句為題,讓考生去分析引申。有的考生就摘錄一些重要章節偷偷地帶進考場,但進考場時要經過嚴密的搜檢,即使僥倖不被當場搜出,也只能帶很少的一點資料,往往不能滿足作弊需要。
八股文章講究“起承轉合”,有一整套專門的格式和撰寫方式,如果不飽讀經書,熟記《四書》、《五經》的每個章節,就無法透過科舉考試。朝廷為了防止考生夾帶作弊物,特地規定衣褂、袍褲乃至帽子、襪子都必須是單層的。可不久,考生又想到了新的“絕點子”:如果能將書變小,字壓縮,不就更方便帶進考場嗎?有需要,自有人為了生財而迎合這種需求,於是這種如火柴盒大小的《五經全注》問世了。它可以放在靴底、藏於袖中、匿於硯臺底部攜帶入場。
這種作弊專用的微刻本,僅見於清朝中、後期,應該是中國古籍中字型最小、版面密度最高的私刻本之一。它售價奇高無比,專供考生作弊參考。在開封露面的這套微型《五經全注》
線裝本
共分上下兩冊,全書352頁,30萬字。其內容包括了《易經》、《尚書》、《詩經》、《禮記》、《春秋左傳》五種儒家經書的全部內容及宋代儒學大師的詳盡註釋。書以黃褐色紙為封面,內文為
宣紙印刷
,墨色精純,校勘精當,印刷精細,完全是手工抄錄後再印刷的,令人歎為觀止。標榜為旅途便於攜帶的微型《五經全注》,實際上是為考生作弊提供方便。朝廷對搜出此書的處罰異常嚴厲,一旦發現,就要株連九族。由於夾帶這種“袖珍書”要冒著很大的風險,所以數量不多,留傳下來的更是寥寥無幾,目前發現的總共有七八本,繼開封之後,在
南京江南貢院
和浙江東陽相繼發現了微型版的《五經全注》。南京江南貢院
歷史陳列館中的微型《五經全注》字極小,一粒米可蓋八個字,然而一筆一畫都十分清晰。此書採用的是一種叫油水分離法的特殊石印技術。該技術是鴉片戰爭前後從德國引進的,這種微印技術已在全世界範圍內失傳。浙江東陽市的石印微刻《五經全注》孤本,比
南京江南貢院
的“袖珍書”體積更小,每個字不到1毫米,但看起來十分清晰。該書印於光緒己丑(1889年),書中還寫了行文的格式、避諱等考試常識,給考生提供了全方位的一條龍服
務。 -
3 # 考古班二愣子
古代考試作弊手段及反作弊措施大全!
大一的時候去南京夫子廟玩,看到裡面展覽一些古代考生作弊的手段,很是震驚,一點也不比現代考生遜色!
夾帶是古代乃至現代考生作弊最常見的手段。明清時,縣試、府試、院士頭場考默寫經書,就是摘錄四書五經中的片段讓考生默寫。因此這幾場考試作弊現象經常發生。考生的作弊方法多種多樣,將四書五經抄錄在衣服裡、帽子裡、襪子裡、手段可謂五花八門。由於市場龐大,坊間還曾出現過專門製造夾帶的作坊。
據說有一套考試作弊工具,只有差不多火柴盒大小,內藏十萬字有餘,每個字約1毫米見方,透過牛角刻板印製。下圖是我在南京夫子廟拍的,這個小本子也就一寸見方左右,裡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字。
朝廷當然知道考生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不容易,作弊之風猖獗,因此考場搜查十分嚴格,為此考生甚至將這種小本本藏在屁眼裡面。
還有一個比較高階的——銀鹽變黑顯影術。就是用鹽滷將字寫在衣服或者之上,這個時候是看不見的,進入考場之後用蠟燭烘一下,字就顯現出來了。就是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出來的。
以上作弊手段可歸結為夾帶。除了夾帶,還有請託和替考。請託是找關係買通考官,也往往只有有權有勢有關係的人家能做到,差一些的就會請人替考。
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既有作弊的手段,必有反作弊的方法。
武則天時採取糊名的辦法,姓名、年齡、籍貫等都要用專門的紙條密封並蓋章,不讓閱卷人知道是誰的答卷。今天的密封就是源於此法。
密封了還不行,因為字跡可以辨認,於是北宋中期,又發明了“別加謄錄”法。即密封后由專人抄錄,這樣字跡就都一樣了。
即使這樣還不行。如果考生買通了考官,便可和考官約定在某處字句裡面做文章,比如藏頭詩,暗語等等,防不勝防。
為防止替考,宋代推行“浮票”制度,浮票上面註明考生姓名、面型、身高、體型等特徵,入考場時一一對應,就是今天的准考證。
宋太宗時又訂立了“鎖院制度”。為防止考生賄賂考官,考官都是臨時委派,委派之後便住在貢院,派重兵把守,使其不得與外界聯絡,像不像今天高考出題老師的待遇?
反夾帶作弊最有效的方法是搜身,甚至要脫光光搜查。後來覺得這樣做不成體統,於是朝廷又有新辦法:靠前讓考生沐浴,完了統一換上考試專用的衣服,如此什麼東西都帶不進去了。
參考文獻:
[1] 馮成駒.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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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典
在高考中,部分考生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數線的差異及錄取率的高低,透過轉學或遷移戶口等辦法到高考分數線相對較低、錄取率較高的地區應考,這被稱為“高考移民”。
其實在科舉盛行的古代,早就有“高考移民”一說,由此可見“高考移民”的確為中國教育界的一個老大難問題。仔細研究歷史,你會發現古代參與“高考移民”的,有我們認識的“熟人”呢!
“高考移民”未必是真的移民,很多考生只是弄一假戶口,為了取巧投機,假冒他省之籍投考者,稱之冒籍。
這招兒在過去風險不小,因為古代考生必須互相做報,一個考生犯了事兒,其他考生也跟著倒黴,為了自身安全起見,大夥檢舉揭發的積極性都非常高,很容易把你弄假戶口的事兒給捅出來。
但是,無論多嚴的制度嚴防死守,總是會有幾條“大魚”漏網,像中國近代的實業家、政治家、清末狀元張謇,在參加童生試時,也是冒籍考中的。
張謇是江蘇省海門縣常樂鎮人,那時海門屬於通州,由於其世代務農,祖上沒有參加科考之人,在其老師宋璞齋的建議下,認一如皋人為祖父,更名張育才,在同治七年,在如皋參加科舉考試,並順利透過童生試中的縣試、州試,並且在最後院試時名列前茅,獲得秀才稱號。
本來考中秀才是很高興的事,誰知道遇人不淑,他冒認的祖父,是一個抽大煙的破落戶,為人陰險狡詐,藉機向張家勒索財物,為此張家負債累累,原本的小康之家幾乎傾家蕩產。這還不算,一遭拒絕,“祖父”還會向官府告發張謇不孝,同治十年四月,張謇聽說官府要拘押他,就連夜冒雨潛逃。
最後終於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主動請求革黜秀才身份,讓其回通州原籍考試。他的這種做法得到了一些正直官員的支援,最後經禮部核准,同治十二年,張謇被劃歸通州本籍秀才。光緒十一年,張謇中順天鄉試,成為舉人。光緒二十年,慈禧太后六十大壽,舉行恩科會試,張謇得中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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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朝文社老張
這個話題,可以用一句話感慨:作弊與反作弊的鬥爭,從科舉制度創立起,就是長期的鬥爭。
雖說在很多後人眼裡,封建專制的古代史上,科舉考試是塊相對的淨土。但作弊者卻是自古不消停。放在考得好不如生的好的隋唐年間,作弊更是無比盛行,最常見的辦法,就是賄賂考官。這事放在唐朝,經常就不是個事,典型唐穆宗的禮部侍郎錢徽,主持科舉時明目張膽收賄賂,最後鬧得滿朝風雨,也不過是調到別處避風頭。
但是放在後面的朝代裡,這作弊方法的代價,卻是相當嚴重。典型零容忍的清朝,咸豐年間爆發了著名的柏葰案,案件查明後,連咸豐皇帝都對主犯柏葰無比痛惜,籤處決命令時抹了半天眼淚,但抹完後還是咬牙籤了字:這事,再捨不得也要殺。
既然賄賂考官如此兇險,那麼其他方式有沒有安全的。唐朝時還有個安全辦法:槍替。也就是請人替考。這事在唐朝,一度就是圈子裡的明規則,就連好些名垂青史的大詩人大文豪,都做過替考這事,事後還大搖大擺跟人宣講。還有的唐朝才子,年年替考了好多回,就是不肯自己考——捨不得替考這麼賺錢的生意。
而從宋朝起,這個作弊方式,也是越來越不安全了。宋朝有了“浮票”制度。也就是准考證。一張紙片上寫明白考生的相貌年齡身體特徵,考試的時候一個個對著查,就算考生沒有替考,但考試前後長胖變瘦容貌差異大,有時也是寧可錯抓也不放過,堅決當替考來處理。好在宋朝雖然抓的嚴,處罰卻比較輕。基本都是禁止幾年不準考試,多年後重返考場,有可能還是好漢一條。但清朝就沒這機會了,清朝乾隆年間,廣西考生岑照請人替考,事發後何止不給重考機會?直接殺頭!
重考的風險如此大,以至於到了明清時期,好些作弊強人,乾脆自力更生——夾帶小抄。南京貢院出土的清代小抄,55釐米長的坎肩裡,寫滿四萬字八股文,還有能編進辮子裡的小紙條。真是不留神就被蒙過去。但很快主考方也有了辦法——明朝起開始有脫衣檢查,比如明朝狀元趙秉忠,考試時就遭到檢查,雙腳差點凍殘疾,簡直是玩命拼來了狀元。清朝時更狠,乾脆換成突擊檢查,經常是考試正進行,兵丁就闖進來,鬧得好些考生,都是苦不堪言。
但不管如何苦,科舉的事實卻證明,靠作弊改變命運,實在不靠譜。即使在最嚴苛的科舉裡,也唯有清清白白的打拼,才可靠譜的改變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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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太常吸貓
夾帶小抄、勾結看守官吏、洩題、賄賂主考官等都是常見的手段。
《宋會要輯稿》記載,宋英宗年間:“書坊自經史子集事類,州縣所試程文,專刊小板,名曰夾袋冊,高價競售,專為懷挾(夾帶)之具,則書不必讀日期矣。”這種夾帶冊實際上就是縮小版的參考資料,考試的時候不易被發現,和現在的微縮小抄作用差不多。當然,此事被發現後,各州縣查抄書坊的夾帶工具,一併焚燬,並且嚴立罪賞,不許買賣。這與高校周邊禁止列印店列印微縮版檔案一個意思,不過措施更為嚴厲。
明代《禮部志稿》中則記錄了考場防止作弊的手段和對作弊者的處罰措施。:舉子入場就要嚴加捜檢,才能放入考場。進入考間後,不許交頭接耳,寫完兩篇以上才能去廁所,還要派人跟隨來回。如果考生有夾帶文字進場、離開考舍與別人互換考卷等行為,或者看守考場計程車兵或者此處的匠人縱容其行為的,一經抓獲就要問罪,考生嚴重的要發配充軍,工匠發配到口外為民,士兵調去邊遠地區,衛官則罰俸一年。
這種在各種地方夾帶小抄,試圖帶入考場的作弊還屬於比較常見的情況,毛筆的筆桿,衣服的內側都是常見的隱藏之處。與負責看守的官吏士兵合謀的也不算太難。還有走上層路線,直接賄賂主考官沆瀣一氣的。《唐會要》中提到,唐宣宗大中元年二月,有吏部宏辭舉人漏洩題目之事,被御史臺彈劾。結果是負責考試的考試官刑部郎中唐扶,侍郎裴稔、郎中周敬覆被外調、降職、罰俸。參與作弊,已經登科的十名考生也被黜落。
《清實錄》中也記載有康熙年間,考官不專注於遴選人才,而是忙著收賄賂,考試作弊的情況越來越多的情況。於是康熙下旨,凡是幫助考生作弊的正考官、副考官等人,都要從嚴處置。京城的考場設監試御史,外省則令各府撫按糾察,如果與考官合謀作弊,一併治罪。
不過,《郎潛紀聞三筆》裡則有關於名臣阮元放過作弊考生的逸聞。阮元歷經乾隆、嘉慶、道光三朝,曾在多個省份任巡撫、總督職位。他曾任山東、浙江學政。據傳,他當學政的時候,遇到生童夾帶,定要仔細查閱。如果是考生親生所抄又有條理,就放其一馬,準其入學。如果是由別人代抄,小抄的內容也陳舊,即按例治罪。如果確有其事的話,大概類似老師眼裡的好學生筆記工整,頭腦聰慧,犯了錯也能心軟的情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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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左右僕射
在科舉考試存在的1300年裡,中國的文人士子面前只有科舉考試這一條路,每個人都得拼命奔前程,有人徹夜苦讀,也有人走歪門邪道。
01.行卷與通榜
在唐代行卷、通榜比較公開化、合法化。
所謂行卷,就是應試舉子將自己平時的作品寫成卷軸,在考試以前投獻給達官貴人或政壇巨卿。向禮部投獻自己的作品稱為“公卷”或“省卷”,向達官貴人投獻自己的作品,稱為“行卷”,一次投獻不中的,二次三次再次投獻,稱為“溫卷”。投獻的作品,有詩歌、文章,也有筆記小說。唐人詩文中常有“投蟄”“投卷”“蟄渴”“獻所業”等詞句,均指行卷。
行卷的目的是舉子希望評閱自己作品的達官貴人和政壇巨卿向主考官推薦自己,以獲得中舉的機會。當時許多著名詩人曾投獻行卷,如白居易投行卷於顧況,李白曾投行卷於大詩人賀知章,杜牧曾投行卷於太學博士吳武陵。
通榜,是指有的主考官在錄取進士時,請有社會名望,又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人共同決定錄取名單。一般來說,通榜者沒有看過試卷,他提出的名單主要是根據行卷來定奪的。《唐披言》卷八《通榜》記載,鄭顥知貢舉,託崔雍為榜,雍一口答應,但遲遲不見送名單來,到了公佈名單的前一晚,鄭顥仍不見崔雍的名單,只好連夜擬就。至深夜,崔雍派小僮送一蠟丸給顥,即榜也。“顥得之大喜,狼忙札之,一無更易。”從以上事例,可以看出通榜的弊病。一些有權勢、名望的人參與通榜可以影響主考官,甚至是左右主考官的錄取工作。
02.請託
請託是指透過關係,打通關節,請求錄取,這在唐中後期比較盛行。在唐前期,達官貴人子弟經門蔭入仕的多,唐中後期,由於中進士在社會上的地位日益提高,故達官貴人子弟紛紛轉向科舉入仕,這就導致請託比較盛行,當時最有條件行使請託的當然是這些有權勢、金錢、關係的官家子弟。
在當時,有的主考官攝於淫威,被迫錄取。天寶年間,禮部侍郎達奚殉主持考試,楊國忠的兒子楊暄為獲明經第,達奚殉以其成績不合格欲落之,楊國忠極為惱怒,達奚殉在楊國忠的壓力下只好取楊暄為明經上第。這一記載揭露了權臣對錄取人選的決定性作用。
在請託風盛行時,也有一些正直的主考官加以抵制。如《新唐書卷一百零二》中記載,懿宗鹹通十二年高堤知貢舉,“時士多繇權要幹請,湜不能裁,既而抵帽於地曰吾決以至公取之,得遣固吾分乃取公乘億、許棠、聶夷中等”。不過這種抵制的難度太大,主考官竟受到貶官處分。
在唐代,請託比較公開化,不同於後代的通關節。
03.洩題
洩題是唐代科舉考試中經常出現的弊端,一旦被發現,會受到處罰。《舊唐書·列傳卷一百十四》記載:“董思恭者,蘇州吳人。所著篇詠,甚為時人所重。初為右史,知考功舉事,坐預洩問目,配流嶺表而死。”又如《舊唐書·宣宗記》中寫到:“宣宗大中九年三月,試宏詞舉人,漏洩題目,為御史臺所幼,侍郎裴塗改國子祭酒,郎中周敬復罰兩月傣料,考試官刑部郎中唐枝出為處州刺史,監察御史馮領罰一月傣料。其登科十人並落下。”
唐代由於科舉制度自身的不完善,漏洩題目的現象時有發生,又無人告發,自然也就相安無事,但隨著宋代鎖院制度的確立,洩題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04.傳遞
傳遞,指考試時考生之間傳遞答案,既有口頭形式,也有書面方式。這種舞弊手段估計在唐代不多見,因唐代考試時,一般情況下,考官允許考生帶上參考書。(對,你沒有看錯,就是開卷考試,想想自己的思修毛概馬原還是閉卷,小陳哭遼~)
傳遞答案,這種舞弊手段在宋代稱為傳義。傳義是指以口頭傳話或文字的形式傳遞題義,類似於今天考試中的交頭接耳和遞條子的舞弊手段。傳義是宋代科場普遍流行的弊端。《宋史·選舉志》所列舉人五弊,排列第一位的就是傳義,可見這種舞弊手段在當時的危害之深。宋代對於傳義現象從一開始就採取了嚴厲禁止的措施,對於遙相傳義者,一經發現便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南宋以後這方面的規定更為嚴厲。雖然朝廷三令五申,但實際的效果並不盡如人意。宋代各地的解試,不僅考生之間相互遙傳口義,考官與考生之間傳義、傳題的現象也屢禁不止。
明代修改了科舉程式,但照樣出現舞弊,手段也愈高明。傳遞文字和說話等是明代幾種常見的舞弊手段之一。
清代舞弊的手法更層出不窮,傳遞是當時最常見的舞弊手法,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考生在考場內相互傳遞,另一種情況是透過考務人員轉送飲食等進行傳遞,這嚴重干擾了科舉考試的公正性。
05.冒名頂替
冒名頂替,是假冒他人的姓名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唐代己出現了冒名頂替,宋代冒名頂替情況十分嚴重。如《宋史·選舉志二》中記載:“士子又有免解偽冒入試者,或父兄沒而竊代其名,或同族物故而填其籍。”明穆宗隆慶二年正月,河南道御史王好問條陳科場四弊:一號舍,二懷挾,三代替,四透漏,俱宜嚴法關防。禮部覆奏,上曰:“奸弊不祛,何以得真才監試御史其盡心嚴察,不得寬縱。”這裡的代替就是冒名頂替,從這段史料可知,朝廷對冒名頂替一事非常重視,責令監試御史嚴察,不得放縱此事。
清代也同樣出現冒名頂替的舞弊手法,即改名換姓頂替參加考試。道光年間,查出河間府吳橋縣舉人方熙頂替阜城縣監生劉兆慶入場參加考試一案。舉人方熙、監生劉兆慶俱著斥革,移交當地官府處理。
06.懷挾(夾帶)
懷挾是一種傳統的舞弊手法,考生進考場時,把與考試相關的內容帶進考場進行抄襲。唐代考試允許帶《切韻》(隋代陸法言著,是現今可考的最早的韻書,反映了當時漢語的語音。)等工具書進場,直到穆宗長慶年間才不準帶工具書。省試時間定在每年二月,後改為三月,這時天氣還相當寒冷,因此允許考生攜帶餐具、木炭、水和蠟燭入場,對挾帶者的搜檢難以嚴格執行。
宋代稱懷挾為挾書。挾書是指考生私自將違禁書冊帶入考場。宋代對於挾書舞弊現象,從一開始就處置甚嚴,三令五申,嚴禁挾書,並設定臨門、巡查等官專門負責此項工作。挾書者一經發現,都要受到嚴懲。由於採取了比較嚴厲的措施,兩宋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懷挾的舞弊現象,但這種舞弊手段禁而不絕,有的考生還發明更高階的懷挾手法,將備考的經文抄寫在內衣之中,這樣不易被查出,又可安全地舞弊,中國歷史博物館收藏的文物中就有一件宋代科舉考試舞弊的實物,即抄滿經文的內衣。
沒找到內衣,湊合看看馬甲吧
明代最常見的夾帶方法,是將必考的《四書》《五經》抄在薄紙上,再捲起來,藏在筆管中或摺疊起來,藏入硯臺的底部,鞋子的夾層裡。也有的是抄寫在布條上,然後塞入腰帶,系在腰裡,還有的是抄寫在衣服的夾裡上。這些手法用多了,易被搜查者熟悉,很難混過去。於是有的人又想出了新的挾帶方法,有的把挾帶條藏在特製的蠟燭裡;有的把袖珍的《四書》《五經》做在饅頭裡;也有的人買通守門人員,事先把挾帶的東西藏在考場裡,入場後再取。
夾帶襪
清代不管是童試,還是鄉試、會試,夾帶問題都十分嚴重,夾帶的內容主要有三種,一是《四書》《五經》,當時書肆售賣石印袖珍本,就是用作夾帶的。二是歷代考試所公佈的優秀考卷(“程文”),當時己有人把這些考卷彙集成冊,加以評點,刻印謀利。三是考生的猜題習作。由於考試的題目限於《四書》《五經》範圍內,就有了猜題的目標。於是,有的考生事先寫好草稿,或者請人代寫,帶入考場抄襲。如同治元年的狀元徐郙就準備了挾帶,並在參加會試時故意排在隊伍的最後面,因此儘管這次搜查很嚴,但由於人數眾多,查到一大半時,士兵們累了,就統統放行,徐郙因而順利地混進了考場。
07.賄賂考官(通關節、遞條子)
賄賂考官,又稱通關節,關節主要指在科舉社會里,士子為了謀求功名利祿,在幕後與考官做交易,給予金錢,而考官順水送人情,受人請託錄取考生。考官主動送人情,收賄賂者稱之為“行關節”或“賣關節”。考生主動向考官說情行賄稱為“通關節”。
唐代的科場關節就已經十分風行。唐朝科舉考試盛行通榜、行卷、請託公開,薦舉風行,考試還未進行,考官根據薦舉已確定好錄取名單。這就導致唐朝通關節公開化,通關節易於與薦舉混雜在一起,這些通關節的人在社會上呼風喚雨,左右考官,只是受到人們的輿論譴責,並未受到唐朝法律的懲罰。
宋代,科舉制度不斷完善,唐朝的通榜、行卷、請託等弊端盡行革除,陸續建立了糊名、謄錄、鎖院等制度,目的是防止考試中的關節。宋代制定了嚴格的法律,要求考官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敷衍瀆職,更不能徇私舞弊,考官受賄,則以貪贓枉法罪加以處置。
南宋時期,宰相秦檜利用手中權勢,干預科舉,強迫考官錄取他的孫子,而把已考中的著名詩人陸游黜落,這是利用權勢通關節。
明代鄉、會試都有通關節的。明代中後期,官吏的權勢也滲入科場中,成為一大弊病,官吏干預科場,勢必影響科舉的公正性。
清代科場關節己經無處不在,無事不通。清代科場關節之嚴重,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是清朝官場營私舞弊,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的一種反映。
清代中後期,科場上盛行一種所謂“遞條子”的辦法,即考生入場前暗約在試卷某幾處用幾個特定的字眼,謂之“關節”。然後把寫有關節的條子遞給考官,以求關照。咸豐初年,條子之風盛行,使科舉考試的糊名謄錄制度流於形式。
回覆列表
不邀自來了。作為一名學生,自己還時常面臨著考試的煩惱,因此略作回答。
一、賄賂考官
這是一種最常見的方式了,有錢能使鬼推磨。據說唐朝詩人王維間接使用了這種方法。他先暗中託人安排與公主的見面,之後充分發揮了自己的音樂才能與詩歌天賦、得到了公主的讚許,因此金榜題名也就是意料之中了。二、夾帶抄襲
這也是現在我們常用的一種。因為古代的科舉沒有現在這樣的條件,考生們往往會獨自待在一個封閉的房間內作答,沒有人來打擾。因此只要可以躲過進屋前的排查,之後的事就方便多了。
百度上,自己看到了這樣的一張圖片。
在河南洛陽發現的一本《五經全注》,被譽為世界之最的微型書。這本小書有342頁,共30萬字,書長6.5釐米,寬4.8釐米,厚1.5釐米,宣紙印刷,細絲線裝訂,書中刊載著《易經》、《書經》、《詩經》、《禮經》、《春秋》五經,並附有註釋和序言。當然,自己以前也聽說過,在某地儲存著這樣的一件衣服,據說是某個考生把四書五經抄在了上面,到了密室之後就脫下衣服抄襲,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了。三、找人代考
《北夢瑣言》中記載溫庭筠“多為鄰鋪假手,號曰救數人也”,就是講溫庭筠經常為鄰座的考生代作文章,人們送他外號“救數人”。據新唐書記載,唐宣宗大中十二年的會試中,為了防範溫庭筠替考,特地將他的位置安排在主考官辦公的門口,當時他洋洋灑灑寫了篇一千多字的文章,提早退場,這讓考官心裡的石頭終於落地。但是事後才知道,就在這一次考試當中,溫庭筠竟然幫助8個人完成了考卷,“私佔授者已八人”。不過,古代作弊的懲罰,則遠遠比現代嚴重多了。至少現在人作弊不會掉到掉腦袋的境地。
舉一個例子:
清朝入關初年,便曾發生了震驚天下的“丁酉弊案”。順治十四年,順天、江南、河南、山東、山西發生“五闈弊案”,最後江南闈16名主考全部被斬決,數十人被判流放到遼寧尚陽堡、黑龍江的寧古塔。其間,數百舉人在官兵看護下赴北京重考。此外,視情節的輕重,官府會對作弊者實行枷號、免除考試資格、杖刑的處罰,嚴重者臉上還要被刺字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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