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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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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稅地平線
這樣的做法肯定不地道,也反映出該公司已瀕臨關門歇業,打著先省一筆再說的想法。寒了員工的心,換來的可能是效率低下的惡性迴圈。經濟不好,希望該老闆還是統籌安排好員工,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與企業共度難關方為上策!而不是投機取巧,逼人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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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走的車生活
從勞動關係來說,你很難確定這個違法不違法,不要僅憑腦子一熱,認為這種企業是垃圾,這種老闆是垃圾。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你很難界定“逼”著請假這個問題,簡單地說,如何證明“逼迫”是真實存在的,所以說界定是否違法,首先要確定“逼迫”是事實。
假如老闆只是委婉或者嚴肅的說了一下放假變請假的話,或者是由人資部門出面溝通了一下這個問題,那麼這種情況頂多算是“軟暴力”,還達不到“逼迫“的程度。
如果老闆用了一些極端的手法“逼迫“員工請假,比如不請假就停職,或者不請假就待崗。那麼這個性質就相對容易去認定。
如果,情況真實發生,並且想維護個人權益,那麼最好的方式是讓勞動監察部門介入。當然,這種企業也沒有留戀的價值,完全可以考慮另謀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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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媽生活眼
這種辦法確實不可取,不過到年關了,企業也不好過。
如果年後打算換地方了,可以堅持不寫,我個人認為你不寫請假單被強制少發工資比收集逼迫證據相對容易一些,可能都不用仲裁介入年後就可以順利領錢走人。
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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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楓紙Jason
這題目的意思,我是明白了。
這裡,如果純粹看題目的文字,單位逼你,即使有證據,也不違法。因為是年假,單位有權對年假進行安排如何休。
放春節假或者什麼的,也談不上談得上逼迫吧。其實我倒是希望多放幾天,算請事假也可以。心態不一樣吧。只不過好像很多人不願意吧。感覺被逼迫的了。
我們放假是比國家多放幾天,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的,統一休年休假,沒有年休假的,主動寫請假單,按事假處理。目前大家都是願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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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來是我啊
謝謝邀請。企業的這種行為,當然是違法的!但是,這種違法往往是為了保護企業自身利益而留存的證據!作為員工,如果公司是為了長遠發展而不得已做出的行為,且與員工有過良好的溝通,大家共進退,那麼我希望你支援一下。如果企業採用的手段比較過分,那麼請心中權衡,是否要繼續呆下去,如果侵犯個人權益較大,請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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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帶薪的年假則不圍法,如果請的無薪的假則涉嫌圍法。這種事怪怪的,如果企業的發展方向錯了你留下也會無薪的,誰留下都會死。就象現在的房地產高到除了他們自己的老闆買的起誰都買不起了那就是方向錯了,要轉型了,售樓小姐該寫假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