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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百曉生

    對於農村宅基地投資需要謹慎從事,目前在相關政策方面並不清楚明確,有些地區是不允許轉讓或買賣行為的,而且隨著新農村建設加快,部分地區正加快村莊整體搬遷或村莊合併計劃,這樣一來投資恐怕也會竹籃打水一場空!雖然目前關於農村宅基地放活許可權方面有些鬆動,但對於村集體成員和外人的權益享受待遇往往差異很大,可謂是兩重天!

    目前部分地區已經開展了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放活了農戶部分許可權!但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作為村集體成員目前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和資格權,這樣一來,宅基地的所有權者仍是村集體,是必須經過村委會或村集體大會這一關的!不過,目前農戶對於宅基地的權益已經劃分為使用權和資格權,意思是說農戶對於一塊宅基地擁有長期享有資格權利,而對於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允許透過租賃、入股、共享等方式進行創收!

    這種情況說白了意思就是,以後農戶享有的宅基地是允許對外租賃或共享農村宅院方式盈利賺錢的!之所以會這樣,主要是目前農村年輕人進城生活越來越多,導致農村閒置房屋也越來越多,而很多城裡人又比較青睞農村生活方式或養老,可能希望租一塊來休閒度假、候鳥式居住或長期養老使用,因此,宅基地三權分置後應該就可以辦到,不僅保障了農戶享有宅基地權益和提升了增收渠道,也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城裡人需求,加強了城鄉往來,對於城鄉一體化繁榮進步還是非常有好處的!

    不過,由於農村非常廣闊,對於農村宅基地價值和使用範圍都不太明朗,例如城市郊區的村莊,可能因為地理位置優越,農戶手中宅基地價值非常高,若是此時也進行了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勢必是有利於外部參與投資,透過“農村共享房屋”方式參與盈利賺錢,不過,若是趕上郊區“村改居”,可能受益的只有農戶和村集體了!

    而對於遠離城市郊區、交通通訊不便利的農村地區,因為地理位置偏僻,生活條件一般,往往宅基地基本沒啥價值,畢竟沒有生活便利和舒適性,城裡人也不敢在此長期停留,也就無法獲得收益,自然投資也只是賠本賺吆喝了!

    所以說,對於農村宅基地的投資,目前看來是一種超前行為,或許算是未來城鄉往來密切階段的一種“潛力型投資”,可能會收益頗豐!不過,在目前各地宅基地方面政策並不明朗的前提下,我感覺是不便於大規模跟風投資的,同時,即便政策支援了,也需要謹慎篩選,並不是所有農村宅基地都適合投資的,首選你得評估一塊宅基地在未來幾年是否會有價值,然後再根據當地相關政策與村委會和農戶進行對接合作!

  • 2 # 二胡erhu

    如果宅基地具有了投資的屬性,可以像城裡的土地和房子那樣用來炒,那麼距離民不聊生,老百姓流離失所,天下大亂也就不遠了!宅基地是我們國家特有的,只有農民才享有的福利。它和承包地一起,共同構成了我們國家農村最基本的政策制度——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

    或許有人聽說過英國的“羊吃人”圈地運動。有錢人把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佔為己有,導致大量農民破產,成為赤貧,不得已流離失所,湧向城市,成為出賣勞動力的產業工人,從而加速了由農業社會向資本主義工業社會轉化的過程。這期間,充滿了剝削、壓迫和血腥……。

    目前,我們國家有14億人,其中有5億左右農民,他們居住在農村,承包地、宅基地是他們賴以生存最基本的條件。只要有地種,就有飯吃,不至於餓肚子;只要有宅基地,就有房子住,不至於無家可歸。國家鼓勵農村合村並屯,鼓勵農民進城打工、買房、落戶,成為產業工人……。但是,工業化、城鎮化需要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要堅持以人為本,要保護和調動農民的積極性,要循序漸進,慢慢來。如今,很多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放開宅基地,賦予宅基地投資屬性,可以炒賣宅基地,農民可以受益、掙錢、致富?!這就是——痴人說夢!最終的結果必然是:大量的農民破產,成為赤貧。一個國家有4、5億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吃不飽飯,後果是什麼……?!

    目前,我們國家嚴格堅持“一戶一宅”,嚴禁城裡人到農村透過購買農民的房子獲得宅基地。在出臺“三權”分置、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宅基地政策的同時,明確提出了了幾個必須堅守的“紅線”。宅基地的性質沒變、功能沒變、基本政策沒變,何來投資之說?!

  • 3 # 平行線影視專集

    現在農村宅基地值得投資嗎?這個問題提得好?

    1、我們這的宅基地要保持現壯,不讓翻蓋。2、在原有的基礎上可以修修補補。3、在宅基地上不准許再起地基起房。4、不準在原來的房基礎上加高加長。政府部門加大了管制力度。

    在這種情況下能投上資嗎?現在如果政府不加大力度管制的話也沒人投資了。我們這一地區的現狀是空心村太多了。由於農民都出去打工了。現在農民的農房賣都賣不出去。何說投資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進入四月份了,面對疫情還有沒復工的同志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