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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雪花紛飛16324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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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隨心而動150887283
中國的法律在這點上實行的是雙重標準的。法律規定權力和義務是相互的,只有履行義務才能獲得相應的權力。但是撫養和贍養這個問題上確是不按權力義務對等的法則執行,完全命用雙重標準。就是不管父母有沒有撫養子女,子女都要贍養父母。這就給那些年輕時好吃懶做,重男輕女的父母提供了土壤。是那些遇到這種父母的子女的悲哀。這種雙重標準的法律已經造成了很多家庭的不幸,使好人受懲罰,讓壞人更加囂張。這種雙重標準的法律一時半會不會改,所以要靠自己的智慧去對待。第一不要輕易相認。第二堅決不做親子鑑定。只要拿不出科學的證據就不能認定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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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法天下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我自己也寫過一篇雜文。
父母扶養未成年子女,子女贍養老人,都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不以任何條件理由作為藉口進行推卸。同時盡到扶養義務的繼子女,養子女之間也同樣適用。
法律在這一點上並沒有要求權利義務對等,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幼年事遺棄虐待未成女子女構成刑事犯罪的,理應不承擔贍養義務。這一點存在爭議,支援不支援的都有,但是絕大多數情況下,不因為父母沒扶養未成年子女而免除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法定義務。
親生子女被收養,也不需要對生父母進行贍養。
拋開法律不講,個人建議首先看母親的意見,如果母親覺得可以,就讓夫妻兩人自己出去過,在你能力範圍下給一定的經濟支援,不管父親如何,沒有他也不會有你,珍惜有父母在的日子,父母在尚有來處。第二母親不同意,單獨讓父親在外面住,適當經濟支援,不能讓他老無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