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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牛老庚愛嗩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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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星火農村
農村因為經濟比較城市較為落後,留守農村的又老年孩子居多,大多家庭條件都不是很好。
農民種地的人現在比較少,老年人都喜歡沒事坐一起拉家常,聊天嘮嗑。但是現在生活上買的多數東西都是超市購買,經常聽到看到街坊鄰居誰買個雞蛋了,蔬菜水果了說這是哪裡買的多少錢,那家超市又多少錢。有的當時就去說的便宜的超市買了。
因為近幾年生意難做競爭激烈,超市賣的東西確實是全,但價格不一定低,外面的雖然不全但多轉幾家還是可以便宜買到想要的東西。可是超市一但做活動那價格肯定你在外面很難這個價位買到。加上有人不想來回跑索性就在某個超市買了。
因為超市活動時有些是有時間段的,比如下午2點到3點一個小時時間,可以想象那個畫面的壯觀。農村人嘛喜歡買便宜點實惠的東西,所以一但有促銷活動定然是人山人海,這樣一來超市也免費做了宣傳,老太太也都得到了實惠。總體來說大家還是喜歡超市做活動的。
因為人多都是爭先恐後的買東西生怕晚了就沒有了,因此難免造成了老太太擠傷。這個是你情我願的事,我賣你買。但是必定是在你店裡出的事,所以肯定要負責任。針對這超市活動,應該告知老太太和購物人員排好隊,盡最大努力的維護好超市的安全問題,讓購物人員能高高興興而來,開開心心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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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秦老趙
農村超市搞話動老太太爭搶商品被擠傷,超市有責任嗎?
答:象這種情況超市不但有而且要負主要責位,原同有這幾方面。
一:道先肯定如果超市不搞活動,那老太太不會參加,更不會被擠傷。從因果關係上講,因超市搞活動,結果將老太太擠傷。
二:老太太年齡過大,行動不變,超市應提前警告歲數大的人嚴禁參加。
三:任何時侯任何情況下,搞任何話動,作為舉辦方,首先應該做的就是宣傳活動規則。話動紀律,切實作為舉辦方應採取安全保衛措施,以防次生危險發生。
在這裡我只代表自己的肩法,作為舉辦方確實有不可推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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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鄉妹晶晶
雙方都有責任,第一超市搞活動一定要工作人員維持秩序,第二老人自己看到那麼多人也一定要小心,以上兩點做好了,下面的擠傷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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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律師獨角獸
如果老太太被擠傷,我想超市肯定是有責任的。誰叫超市是組織者呢。既往的案例來看,超市肯定是要負主要責任的。
具體到這個案子上,老太太自己肯定也有責任,畢竟她是自願來參加促銷的。作為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老太太估計也會承擔三成的責任,許多案例中都是這麼判的。
具體到超市的責任,法律上會認為超市作為活動的組織方,應該對消費者的安全負責。有人被擠傷,說明組織出了問題,超市自然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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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鄉村名流董大偉
當然要負一定的責任。任何的單位或個人組織活動都要對活動的過程和結果負責。任何單位搞活動都有專門的人員維護現場的秩序。活動的組織負責人一定要把現場的秩序維護、發生事故的現場救治以及發生事故以後的善後處理考慮完善。有必要的話,現場一定要安置保安和救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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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沒落的平淡
超市應該負80%以上的責任,既然超市組織的促銷活動,在活動之前就應該對可能人多,人多可能有一定的危險做出預判,然後採取得當的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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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農志
作為曾經在超市工作多年的老司機,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超市“有責任”,但承擔的也只是有限責任,最重要的是要看事情的前因後果,然後才能客觀的劃分責任。這種情況在網上可以看到很多類似的新聞。
其實這類事件是有案例可參考的,比如“小區高空墜物砸壞樓下轎車”事件。我們先來說說這類的案例,假設高空墜物砸壞了轎車,車主索賠,首先得知道是誰砸的,那如果不知道誰砸的怎麼辦?那就起訴整棟樓的業戶,甚至可以連帶起訴物業 (如果物業存在失職、過失的情況下)。
所以,超市搞活動,老太太爭搶獎品被擠傷,那就要從以下幾個要點展開分析:
第一, 超市搞活動時,超市方是否維持了秩序,一般超市搞活動都是有保安、經理、負責人在場監督參與的,如果是突發性事件,超市來不及阻止還情有可原,但這種擠壓情況明顯就是超市失職造成的,存在過失;
第二,老太太在爭搶獎品的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行為,比如越過禁止攀爬的護欄,跨越禁區等,如果有的話,恐怕老太太要自己承擔主要責任了;
第三,是否能找到誰擠傷的老太太,有因必有果,既然被擠傷,那肯定就有擠她的人,如果能找到這個人,這個人或這群人的責任最大。但在那種複雜的環境下,根本很難找到事故責任人。
所以,最後這些責任就會落在老太太自身和超市身上,但這種事情只要超市盡到了責任,頂多就是給個安慰獎,拎點水果去看望下老太太,給點撫慰金之類的;但如果在整個事件過程中超市存在過失,並且老太太也存在違規行為,那麼最好的結局就是55分,也就是超市承擔一半的責任。
說實話,出現這種情況也不是超市想看到的, 最後的結果也不是老太太想要的,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起訴,如果私下協商不妥,那就直接找律師寫起訴書直接起訴,一切交給法院即可。但如果自己覺得超市責任大之類的,私下不經官方調解、宣判就去超市鬧,最後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切記。
(下圖我貼個案例,這種案例就是超市存在過失造成的踩踏、擠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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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可k9ju
兒女外出打工,這些反正在家沒事,超市搞活動獎品不要白不要。但超市舉辦的為了促銷,萬一出了什何事情肯定舉辦方承擔責任,沒有推卸理由。簡單來說你不辦就不會出事故。到任何地方講理,都失理。現在社會環境也沒辦法。社會辦的公眾活的只要有點蠅頭小利。就死守。不達到目的世不罷休。比抗戰,打鬼都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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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夢想努力樂觀
超市搞活動人多擠傷了老太太。
1:超市沒有有效組織秩序,肯定語言超市承擔相關責任。
2:超市有組織的活動,老人沒有遵守造成傷害,超市承擔少部分責任。
現在搞活動一般都不大,沒啥可掙搶的除非新的大型超市開張優惠力度大一些,一般的都會排隊很少有擠傷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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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李宇初
現在這種情況好像很流行,特別是農村的鄉鎮,超市一搞活動就很多老頭老太太搶購,年齡大了,摔一下就出問題,要說責任,超市是要負一定責任的,組織不力,肯定是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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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情況可以肯定的說超市是有責任的,作為活動的組織方,有義務、有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安全,特別是有老頭老太太參與的,更要加強安全保護措施,,
具體適用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哪一條、哪一款,我也說不上來,因為我只是一個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