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這個說法,教師公示,只是公示還沒有正式簽約,所以也就不存在毀約的問題。您家的毀約是指的哪一方面?是高校方面毀約還是教師方面毀約?理論上來講,在公示期間雙方都是可以毀約的。這個主要看具體的一些情況。
當教師向學校提請出應聘申請。如果已經通過了初試面試,達到公示的時候,如果教師在其他單位找到一個更好的單位。這個時候毀約,只要不去報到就可以了,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毀約的問題。因為這個時候還沒有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沒有聘用合同就不存在毀約的問題,就是一個意向性。
之所以有公示這個環節,就是學校希望所招聘到的人各方面都是符合要求的,如果在公示期間發現與所要求的不相符的話。那麼,學校是可以毀約的。不符的要求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首先是學歷問題,是否是真實的學歷;其次是科研成果問題,有一些,應聘教師在科研成果方面存在造假的問題;再次就是身體問題,如果身體存在一些不符合要求的疾病,學校是可以毀約的。
總之,在公示環節,教師和學校雙方都是可以提出毀約的。
按照你這個說法,教師公示,只是公示還沒有正式簽約,所以也就不存在毀約的問題。您家的毀約是指的哪一方面?是高校方面毀約還是教師方面毀約?理論上來講,在公示期間雙方都是可以毀約的。這個主要看具體的一些情況。
第一,教師毀約。當教師向學校提請出應聘申請。如果已經通過了初試面試,達到公示的時候,如果教師在其他單位找到一個更好的單位。這個時候毀約,只要不去報到就可以了,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毀約的問題。因為這個時候還沒有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沒有聘用合同就不存在毀約的問題,就是一個意向性。
第二,學校毀約之所以有公示這個環節,就是學校希望所招聘到的人各方面都是符合要求的,如果在公示期間發現與所要求的不相符的話。那麼,學校是可以毀約的。不符的要求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首先是學歷問題,是否是真實的學歷;其次是科研成果問題,有一些,應聘教師在科研成果方面存在造假的問題;再次就是身體問題,如果身體存在一些不符合要求的疾病,學校是可以毀約的。
總之,在公示環節,教師和學校雙方都是可以提出毀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