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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480002402

    有句話叫“剩著為王”,我們要自我安慰說,合理的叫鍛鍊、不合理的叫歷練,如果確實喜歡當前的工作,還是要自我堅持下去,我的建議就是:

    首先:按部就班的做好自己目前的工作,該加班的就積極的加班,反正有加班費給就可以了。

    其次:瞭解一下情況,公司為什麼讓員工加班,如果想透過加班的形式,省去該給的補償金,那自己說什麼也不會讓公司如意,一切都按公司自己來,不讓公司抓到自己把柄。

    最後:如果自己確實不想在這家公司幹了,那自己就“騎驢找馬”了,找到合適的工作馬上辭職,就不再跟公司至那個氣了,畢竟自己的個人發展比較重要。

  • 2 # Sir聊HR

    這種事一看就是公司想要裁員,但又不想給員工補償,於是就不停的給你們員工增加工作量,好迫使你們員工主動辭職。應對這種事,只有兩種方法,要麼維權,要麼走人。

    如果你想維權的話,也不是不可以,但難度比較大,突破口就是勞動定額。我不知道你的具體工作是什麼,但我覺得都可以透過勞動定額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你的工作是生產方面的,比如你是一名操作工,那麼你可以利用勞動定額這個標準為自己辯白。勞動定額的通俗理解就是,你在正常的工作時間裡最多能產出多少產量。通常來說,公司不停的給你增加工作,必然大大提高定額標準,這種情況下你根本無法完成任務,而公司肯定會以此為由找你麻煩,弄的你身心俱疲,好讓你知難而退。但你是可以維權的,因為任何一份工作都是有一個度量和標準的,在人的體力和精力有限的情況下,公司如果無限度的給員工“加碼”工作量,就是一種故意的不合法的行為,所以是可以去維權的。操作的重點就是你必須要收集證據,對比以前和現在的勞動定額標準,證明公司存在故意逼迫員工的行為。

    另一個維權的可行做法就是利用勞動合同保護自己的權益。我們都知道合同上必須約定明確的崗位,而崗位的工作職責都是由《崗位說明書》確定的。如果公司不停的增加工作,那麼一定是增加《崗位說明書》裡面沒有的工作,很可能是其他一些崗位的工作,這種情況下,公司增加工作的做法就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拿著勞動合同以及本崗位的《崗位說明書》進行維權。

    如果你覺得實在難以維權,可能真沒有好辦法應對了,只能被迫選擇離開,這也是最簡單的做法。

    如果有可能,你看能不能透過其他的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比如公司根本就沒有跟你籤勞動合同,或者公司根本就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又或者公司沒有給你支付加班費,你可以以此為由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或者經濟補償或者加班費,這個必須視具體情況而定。我這樣說的目的其實只有一個,就是公司想要逼迫員工辭職,作為員工也可以找公司的漏洞,然後從公司的漏洞入手,透過維權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從而避免被公司白白的逼迫離職。

  • 3 # 揚帆去遠航007

    沒什麼辦法,當企業面臨經濟危機和困境時,一是裁員,二是減薪,三是不減薪加任務量(其實跟第二種一樣),目的是減少勞動力成本以保證企業活下去;對於員工面臨經濟危機和企業困境時,一是選擇辭職不幹(不妥協),二是理解接受共渡難關,如果你覺得你很容易找到之前薪酬水平的工作,你就拒絕吧;如果你覺得拒絕了,可能面臨失業(找不到工作,沒有了收入),你就接受吧。何去何從,自己選擇,關鍵你要能接受這種得失。

  • 4 # 黑眼圈羊仔

    幫公司做風控的羊仔來回答

    其實公司並不一定是要裁員,要逼你辭職,可能僅僅是想節約成本(希望是這樣)

    相比大企業的員工“一專”,小型企業的員工大多“多能”

    為什麼會這樣?被逼的!想要存活下去,必須學習新的技能,比如美工PS、小影片拍攝、文案撰寫、甚至修印表機,工作越幹越雜。

    一個人當成兩個人花,一個人拆成兩半用很常見

    如果不變更你的工資崗位,不降薪水,只是增加工作量,很難維權公司違法

    但是勞動者也沒必要過於被動,見招拆招也有應對方法

    對於勞動合同、工作職責之外的要學會拒絕到點下班,推到第二天做上班做不好,那我加班做,給我付加班費,並且加班時間不能超過本月法定要求,這個月做不完,我就下個月再做加班費必須給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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