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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理尚網來

    農村農民的土地,可以以比較“完美”的方式,出租給其它人。是不可以賣掉的。

    農民手裡沒了土地是個非常恐懼的事情,因為他們不像其它人,沒有固定的收入維持生活。在外打工的收入是不穩定的,自己當老闆又沒有錢投資。就是能搞到錢,他也不敢承擔風險。一旦不成功,往小裡說,搞砸了,要賣命掙錢還賬,弄不好幾年,甚至幾十年都反不過身來。往大里說,你可能傾家蕩產,妻離自散,更嚴重的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我有個遠房侄子,就是這樣死的。開始,給人家打工,後來回老家縣城投資高利貸建了個廠子,詳細情況我不太瞭解,不敢瞎說。傳言連高利貸的利息都還不起了。

    人家非得連本帶息一齊要!不給就打,把個人弄得天天提心吊膽,吃不下飯,睡不安穩覺!

    最後實在沒辦法了就回家喝農藥死了。才41歲,白髮人送黑髮人,悲劇啊!

    其實,他死後的第二年,就嚴打了,如果能抗過去,到現在也不至於死的……

    農民有多少膽大的,大多數人還是過著,種著幾畝地維持生活,再出去打打工,混幾塊錢,生活的好一點。

    有在外打工掙錢多一點的,就把自己的地廉價的包出去,以防萬一,不行了,就再回家種地,這樣心裡有譜!

    再說,農民的地不值錢。如果價格可以誰也敢賣地,咬文嚼字那是抬槓……

    有急事,不多說了……

  • 2 # 樹下酒仙

    土地屬國家所有,任何人都不能私賣“土地”,觸犯《土地法》範疇,違法必究!

    雖然建國以來,已經經過幾次“土地改革”,與農村種植戶簽訂“土地確權”合同,承包責任人依法在確權的土地上,種植莊稼;必須嚴格遵守“土地法”規定的土地使用性質,從事農業生產;絕不允許私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辦廠建住宅,亂搭亂建私挖礦產資源,以及私自買賣土地等違法行為;一但發現,依法嚴懲不貸。

    各級鄉鎮政府國土資源管理分局,對農村確權土地違法行為,有直接管理權和處罰權,直至取證向縣以上“國土局”上報,依法行政收回“土地確權”合同,有所在地村集體重新分配。

    農村種植戶,在取得“土地確權”後,合理安排進行農業生產;只要土地上合法種植莊稼,有村委會統計向上級主管彙總上報,國家每年給予種植戶,農藥、化肥、種子等生產物資補貼,以及糧食補貼。

    已確權承包的土地,承包責任人不種植,達到兩年以上的,拋荒撂地使土地資源荒廢,造成資源浪費的,不但不享受以上所有“國家補貼”,謊報騙取國家糧補的行為違法,除收回“糧補”外,還要對主要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理。

    所以農村土地確權承包人,只有依法承包土地種植莊稼的權力,絕對不能私下“買賣土地”,這是違法犯罪行為!

  • 3 # 老頭156934080

    答;在農村為什麼農民不種地,確也捨不得,把土地賣掉?我認農民捨不得,賣掉土地的根本原因,有以下幾種:

    (一)農村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承包權,經營權,流轉權,也就是說農民種的土地,是全村人民的土地,不是農民自己的私人土地,所以,你就沒有權利,隨便賣掉集體的財產,搞損公肥私。這是原因之一。

    (二)土地流轉租金太濺,比喻:我們這裡,每畝土地流轉租金,只有二百塊錢,再加上農民每戶,也只有二三畝土地,數量太少,外岀打工,工作一忙,他們也不放在心上,每年多收入少收入幾百塊錢,他們也不在呼,這是原因之二。

    (三)小農經濟思想嚴重,個別農民認為,反正土地是集體的,我多吃多佔一點是一點,別人不租我也不租,好大家都好,窮大家都窮,攀比心理比較嚴重,這是原因之三。

    (四)個別農民法律知識淡薄,他們認為土地國家,都確權給我了,就是我的土地,我的土地我說了算,種與不種地,誰也管不著,我拋荒我樂意,這是原因之四。

    (五)農民打工,工作不穩定,承包的土地放在家裡,誰也搶不去,如果在城市混不下去了,可以回家種地,保證基本生活。這是原因之五。

    (六)土地流轉合同,很難雙方達成共識,比喻:如果土地合同期限短,農民樂意。但是,由於在短期內承包者,收不回來土地基本建設投資,流轉承包者不樂意。

    而長期流轉,社會發展往往計劃,還沒有變化的快,農民如果在城裡沒法混了,回家要回自己的土地,合同沒到期,人家不給怎麼辦,你總不能不講信譽,不遵守合同法,去跟人家打架,要回土地吧,所以,農民進退倆難,這是原因之六。

    總之,根據我觀察瞭解,農民拋荒不種地,也不原意把土地賣掉,或者是不流轉給別人種,主要就是以上這六種原因。

  • 4 # 小農女安子姑娘

    關於“在農村為什麼不種地,卻也捨不得賣掉土地”這個問題,我想,題主可能不是農村人,對農村土地性質不是很瞭解。

    通俗一點說,農村的土地所有權都是國家和集體的,農民是承包者,對土地只有經營使用權,所以農民的土地是不能賣的,只能自己種,或者把經營權流轉給他人,給別人種,自己收取一定的租金。

    所以其實,這個問題實際上應該是“在農村為什麼不種地,卻也捨不得把土地流轉給別人種?”

    筆者根據自己家鄉的情況,談一談導致這種現象產生的原因和這部分農戶的心理:

    第一類、田地質量不好,土質差,或者地理位置偏,水電交通不便,種起來成本高,收成差,所以自己不願意種,流轉出去也沒有人願意接受;

    第二類、自己人在外地打工或做生意,家裡田地實在沒有人打理,一時也找不到合適的人流轉,所以土地閒置了;

    第三類、有人願意租,但是農戶擔心自己的地被別人流轉後改變用途,比如挖成魚塘養魚或栽樹等等,以後如果不想繼續租了,很多後續問題不好解決;

    第四類,租金太低,而且農戶擔心租地的人把土地種差了,以後難以恢復,收的那點租金得不償失,所以寧肯土地荒蕪“休耕”,也不願意租給他人;

    第五類,周邊其他人的地都改變了用途,比如水稻田挖成了蝦塘,自己不願意改,但是自己一家繼續種植水稻,進水出水管理都不方便了,這種情況肯定也流轉不出去,所以撂荒了。

    對於在農村土地自己不種,也不捨得租給別人種的問題,我能總結的主要有以上這幾種情況。

    但是,要追究農民不願意種地的主要原因,歸根結底,還是因為現在種地的效益太差了,不如外出打工。

    比如,像我的家鄉,主要種水稻,一畝地風調雨順的年成,也就幾百塊錢純收入,每家也就那麼三五畝地,根本不能保證家庭的正常開銷,更加不可能發家致富。遇到今年這樣連續暴雨造成的內澇災害,還可能顆粒無收。所以大多數青壯年勞動力都選擇外出打工。

    然而,外出打工,也有後顧之憂。目前大部分進城打工的農村人,都是從事的建築工地體力活和工廠流水線上的工作以及第三產業的服務行業,由於工作的流動性強,沒有養老保障,到了一定的年齡,他們依然要回到農村。

    所以土地對於農村人來說,也可以視為他們從外地退守農村後養老的最後一道防線,即使有一天不再適合外出打工,還可以回家種地,至少不會餓肚子。所以,農民對自己的土地,還是十分重視的,即使暫時不種,即使土地能夠買賣,大多數農村人也不會賣掉自己的這點可以作為養老的最後依靠。

    END

  • 5 # 十里八村眾鄉親

    這位朋友你好?看來你沒看過《土地管理法》,中國的土地,只有國有和農村集體所有兩種形式,也就是說,土地公有制,農民只有承包權和使用權,是沒有權利賣掉土地的。如果土地允許買賣,估計有很多農民會賣掉土地的。你指的可能是土地流轉吧?

    其實在農村,已經有很多農戶把土地流轉,專門從事打工了。因為種地的收入,是難以維持家庭費用的。農民雖然對土地有感情,但是收入太低,也不能調動起農民的種糧積極性。

    在當下,農村土地只有流轉,農民保留承包權,將使用權轉讓出去,不存在買賣現象。這也是土地公有制的優點,要不然,可能會導致很多農民因病因災急需用錢而賤賣土地,從而失去生活保障。只要有土地在,就不愁沒飯吃,就有最基本的生存條件,就不致於出現吃不上飯的現象,社會就能夠保持穩定。戶戶有田種,人人有飯吃,這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所在。

  • 6 # 山居秋民

    既然你問農民為什麼捨不得賣掉土地那就先不管土地能不能賣的問題。這裡只說說農民為什麼捨不得賣。以前都說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農民安身立命的根本。記得我們家分到的土地不多,因為我弟弟沒有分到地。於是我父母就去把那些不屬於個人的邊角地開墾出來種上柑橘。那些年村民為了爭土地邊界線沒少吵架。以前農民確實非常重視土地。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農民發現打工比種地更賺錢一些。於是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打工而荒廢了土地。不過就算土地荒廢了農民也不會賣給別人,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土地是農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生活的保障。

    表面上看好像農民不重視土地了,其實農民心裡都清楚真正到最後最有保障的還是自家有土地。雖然現在打工可以多賺錢但是打工也是吃的青春飯。很多公司都有明確的年齡限制,四十歲以上的農民除了工地就不太好找工作了。而且很多農民並沒有一技之長,所以有朝一日外面混不下去的時候起碼家裡有土地。家裡有土地吃飯就不用愁。

    不管是出於對農民自己還是子孫後代考慮,農民都不會輕易賣掉自家的土地。因為農民是個弱勢群體,而土地是他們唯一的保障也是最基本的保障。土地不一定能使農民大富大貴,但一定能滿足他們一日三餐的需求,關鍵的時候餓不死!這次疫情封城也證實了農村土地的重要性。

  • 7 # 從善如劉L

    首先要說的是,土地不是你的私人財產,土地是歸集體所有的,所以,土地不能賣,也不可以賣。你不種地,或者你不想種地,那你就把土地轉包出去,你把土地轉包出去還能收到一定的土地轉包錢的,這樣,土地還是你的,等哪一天你心血來潮,你又想種地了,你也就可以明正言順的把你的土地收回來,自己去種地的,這也比土地在那撂荒著強,而且你的土地撂荒兩年的話,當地的村集體也可能按規定把土地收回到集體的!如果你決定不種地了,那你也可以把土地有償的流轉出去,土地有償流轉也是合情合理,而且是合法的,這樣你也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收取土地有償流轉錢的,在全國各地,土地有償流轉,包括宅基地的有償流轉都在進行,而且土地流轉補償金的數量也是相當可觀的,這樣做,豈不是更好,但是,有一點你要清楚,土地有償流轉是合法的,而買賣土買賣是非法的,既使已經進行了土地買賣,村集體也有權將屬於村集體的土地收回去的,買賣土地的雙方,也都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在農村為什麼不種地,這句話也沒有道理的,農村的絕大部分的土地,我說的是絕大部分的土地都是在種植中的,因為從中國這幾年的糧直產量就可以得出這個結論的,在農村荒蕪土地的數量雖然有,也是非常少的,而靠種地為生的農民朋友們,哪有不種地的,本來就少的土地,誰也不會把土地浪費不去種植的,不種地靠什麼生活,而進城打工的農民朋友們,因為不能在家種地,土地又不能荒蕪,所以,也只能把土地轉包給別人,去收土地轉包費用的!而不種地,又捨不得賣掉土地,那是給自己留下一條將來回農村的後路!感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援,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 8 # 金融蜜蜂

    農村土地一般是集體土地是不能直接買賣的,而且中國耕地和林地逐年減少或荒廢,因此國家為了保護好耕地、林地和湖泊,畫上農田保護區的土地是不得建設建築物,更不得買賣。

    以前農村經濟落後,勞動強度大,受“看天吃飯”等影響,所以很多人不願意在農村種地,寧願去工廠打工或者去工地打工,造成農地荒廢。但是隨著耕地減少和農民數量減少,農作物需求不減,加上農業機械化程度越來越高,現而今很多年輕人也投入進來發展農業。很多優質農地成了農業公司搶租物件,一般農地荒廢逐漸也在減少。但山區、丘陵不利於機械化生產土地,偶有發生荒廢,但這幾年也有政府植樹造林等保護措施。

    因此,現在農地荒廢已經比起幾年前少很多了。還有你看到有些土地你以為是農地,其實可能是以前遺留下來沒建成的工業用地或者土地性質已經發生變化的土地。

  • 9 # 順世隨緣

    在農村為什麼不種地,因為是黨的政策好,對外開放對內搞活,農民外出務工抓經濟效益為目標,導致土地荒蕪,是主要勞動力不在家,老人看管孩子讀書,說明政策寬大優先,農民生活水平又好,如果沒有國家好政策,農民心想出去掙錢,是從那裡務工掙錢呀。

    就是土地荒蕪,農民心裡是捨不得賣土地,土地是國家的,況且沒有政策,就是有政策寧可荒蕪而不賣土地,因為外出務工是否長久,假如有一天務工掙錢不容易,自然而然回家種地理所當然!

  • 10 # cnog程

    一個是不能賣,因土地國家的,二是離城鎮遠不值錢,要是能賣好價錢早賣了,現還有捨不得賣土地的農村人!要是有人買想辦法也都賣了!

  • 11 # 桑田清淺問麻姑

    在農村不種地,卻也捨不得賣掉土地。是因為土地是國家所有,不是個人所有。我們農村人只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權力想賣就賣。

    如果是國家需要用來做公路建設和公共建設,農村人才能享受到補償款金,不能私自賣掉土地。

    在農村有的不種地,是因為家裡有小孩讀書,生活開支大,必須外出務工,也有的是不懂得用科學技術來種植,很少得到收穫。才沒有心情種地,只能外出務工,不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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