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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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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洪168
土地確權後為什麼會多出土地?
這個問題很多人可能不解,其實這是歷史遺留問題。以前村裡面承包土地的時候,由於村裡面的土地土質區別較大,分得好土地的農戶可能承包面積就是準確的,分得土質差的農戶,同等的承包面積,實際土地測量面積就要比填報的承包面積多,如果面積不多點,人人都要分好土地,土質差的就沒人願意承包,所以,現在土地確權,很多地方都是直接按照原來承包的土地面積填報確權,認真的地方就會去現場測量真實土地面積確權,如果認真測量真實土地面積,現在普遍的土地實際面積都會比二輪承包時填報的面積多,這是土地發包方的歷史遺留問題,農戶沒有錯。
那麼現在確權這些多出來的土地收費合理嗎?回答肯定是不合理的,不但不合理,而且不合法。阿洪觀看了甘肅省Sunny線上欄目土地確權直播問政的現場直播,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明確答服了反應問題的群眾,土地確權測量多出來的土地面積是不允許亂收費,有違規收費的地方,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令地方相關部門退還違規收費。上面說過,土地確權多出的土地面積是歷史遺留問題,並不是農戶造假,幾十年的土地承包事實已經證實,土地是農戶的,也不是農戶造假,多出來的土地理所當然要確權給農戶,地方相關部門不能以此為由違規收費。
關於宅基地確權超出規定的人均使用面積標準的部分違規建房,能拆出的要依法拆出,確實不能拆出的違規超佔面積,可以依法徵收耕地佔用稅。但是農戶內歷史遺留的老房子,超出一戶一宅規定使用面積的,不準收費。這是土地確權要求,對於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農村自建房,要採取分類合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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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像題主說的這個情況挺常見,在我們黑龍江地區很多的農村也都是這麼做的。至於說收費是否合理真的很難判斷。
農村土地確權之後,多出來面積的耕地還是讓您繼續種植,不存在將土地收歸村集體重新發包的可能性,因為這部分耕地太分散了,繼續讓原承包者種植是最合理的方式。
但是,多出來的這部分耕地數量是比較多的。可能您覺著三畝兩畝的不多。但是一個村子都多少個這樣多出來的三兩畝呢?數目還是很可觀的。同時,多出面積的這部分耕地其實已經劃入機動地的範疇了,只不過因為過於分散不適合重新再次發包而已。
所以,在您種植這些多出面積的耕地情況下,必然會讓您付出一些代價。因為這些耕地時村集體的,還不在您的確權範圍內。因此。最直接的代價就是讓您交一些費用。至於說費用標準不同村子標準不一,這也沒辦法,這是村子裡的事情。其實,我覺著這種方式也可以,一畝地百八十塊錢就能種植,其實挺合適的。
因此。我覺著對這類問題沒什麼可探討的。您買東西能不給錢嗎?給錢了能在多拿一點嗎?不現實吧。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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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現在的農村,鄉鎮二級幹部如豺狼虎豹!什麼鬼主意都敢打出來。收超生超隔費,垃圾處理費,養豬養雞費,危房強拆費,建房申報費……總之紅白都沾吃!幾代前輩遺留下來的宅基地屬私人所有!那有超出部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