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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星爸爸老怪獸

    上午聽說這個事情,網上一下就傳開了。大家的焦點都聚集在這樣一個細節,就是司機“笑稱”自己買了全險。本來一個交通事故,一下子就炸了所有人的神經,所有人都在罵。但是無論你怎麼罵,都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具體會有什麼處罰,還是要從法律角度看。

    目前事故具體的認定還沒出來,大家不要妄下結論。事實看來不像故意的,那很可能會以交通肇事罪論處。那麼這位司機可能會有什麼處罰呢?

    估計最多也就是3年。

    如果積極處理,可能還會更少。但是此人現在陷入輿論漩渦,社會壓力不知是否會對結果造成影響。

    拋開法律責任,我們其實更關心的是這個人以後怎麼辦。網路的力量太大,就好比以前教科書式老賴,好比以前阻擋高鐵關門的教師,好比以前撿到別人的狗要錢不成摔死狗的……這些人都承受了極大的社會壓力,有時候沒有犯罪卻比犯罪得到更大的處罰,就是全社會的聲討。

    希望這位車主能夠積極配合處理,不要不把人命當回事,法律給不了的結果,社會大眾會討回來!

  • 2 # 老何車險

    蔑視生命者,絕對不能原諒。同時為女士惋惜,希望你一路走好,天堂不在有汽車。

    不管是否身居高位,不管是否萬貫家財,不管是否全額保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事件簡介

    3月12日湖南省永州市,男子黃某駕賓士衝上人行道,撞倒一名女性路人導致行人當場死亡。黃某對路人稱:“我買了全保”。目前肇事司機黃某已被控制。

    難逃責任

    就算你有在多錢的在多的保險,但是你不能蔑視生命。其所作所為已經引起輿論譁然,大家公憤。根據《刑法》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現在黃某已經被警方控制,讓我們一起來共同等待正義的審判。

    觀點一

    生命,是上帝的恩賜。對每一個人都是平等,誰不能任意剝奪任何一個人的生命。你笑稱:“我買了全保”,保險拯救不了你喪失良心的內心,保險拯救不了你失去人格的內心,保險也拯救不了法律對你嚴懲。

    觀點二

    是否是當下社會的悲哀,這件事肯定不是個例,我們常常會聽到一些大貨車司機說我的車保險上的很大,所以可以肆無忌憚的橫衝直撞。有車險就可以不遵守交通法規嗎?有車險就可以不尊重生命嗎?

  • 3 # 英語公式法

    正常按照法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本來這個人有錢,積極賠償,安撫家屬,也就是拘役幾個月就出來了。這樣一鬧,他的案子社會影響大,法庭會按頂格判刑的。賠錢還是得賠,大牢還得去蹲。

    也許這個人法力通天,買通媒體,讓這件事情銷聲匿跡。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件事情淡出了人們的視線。那他就有可能在看守所裡待幾個月就出來了。

  • 4 # 美景達仁

    這肇事者真的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不知道為什麼要把他的臉上打上馬賽克,錢可不是萬能的,你買了保險又怎樣。

    最讓人生氣的是這肇事者對於生命的不尊重,如果被撞死的人是他的親人,不知道他會有什麼樣的感受,真的是冷血動物。

    對於事情也不是很瞭解,如果是肇事者違規那就需要負法律責任,可不是單單賠錢那麼簡單的事情了,有時候有能力沒有道德的人真的很可怕!

  • 5 # 似醉妃_罪

    在有錢人的眼裡,錢能解決一切。看著逼玩意的表情一點沒有內疚感。作為一個人你撞死了人,雖不是本意,也可能是對方責任,但作為一個人,你不怕嗎?不感到惋惜嗎?不內疚嗎?車禍猛於虎,還希望無論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請遵守交通規則。為自己負責為他人負責。

  • 6 # 機械哥42

    會以交通肇事罪入刑,就其言論所造成的社會與論效應及後果有可能實刑。但以當事人背景來看,有可能在法定範圍規定的賠償費,由保險公司賠付外,自己額外賠付一筆讓死者家屬能接受的賠償金,來換取當事人家屬的諒解書,即可判緩刑。其實交通事故本身沒有故意性,但駕駛人這種漠視人生命的言論,確是每個有良知的人難以容忍的,相信他會為自己的言論行為付出慘重代價,否則天理難容。

  • 7 # 魯南觀點

    高管開車開到人行道上把人撞死,屬於過失殺人,對被害者不但沒有同情心。反而笑嘻嘻的態度激起全華人民的憤怒,這樣的不判他幾年徒刑難平民憤!

    就在3月12日這天,湖南永州的一名姓黃的男子駕賓士在馬路上疾駛,後來這輛車直接衝上人行道,把一名女子撞到電線杆上,當場死亡。

    這名姓黃的男子下車後,面對慘烈的車禍現場和路人閒聊起來,並笑稱:“我買了全保”,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

    這個黃某仗著的錢多,撞死人還笑嘻嘻地說:"我買的全保!",已經毫無人性可言!

    在他看來 只有買了全保,就可以開車在鬧市區橫衝直撞。撞死人大不了就是保險公司買單。於己沒有什麼關係,從他笑嘻嘻地拿著保單在炫耀的態度來看,真有故意殺人的嫌疑。

    都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可黃某對被他無辜慘殺的生命如此冷漠,絲毫沒有同情心,全然不顧死者親屬的悲痛與哀傷,比冷血動物毒蛇還惡毒,就憑他這種冷血,殘酷的獸性,就應該將他終身監禁!免得留在社會上還會禍害人!

  • 8 # 天啟178461724

    我是河南的.用我老家的話說.我在旁邊一定上去給他龜孫幾下.我也不認識被撞人的人。可是看到開車了龜孫..一舉一動.太讓人生氣.估計打了龜孫我也要住進去.但是不怕.做人要坦坦蕩蕩.路不平眾人鏟.

  • 9 # 江左盟影視

    我看完了整個影片,我覺得這個高管就不是善茬,撞死了人,也笑的出來,難怪人家會說司機太過於冷漠,我也覺得他沒有一點人性可言 事件回顧

    就在3月12日的時候。在湖南永州。一名男子黃某。駕駛一輛賓士車,在人行道的時候,撞到了一名女子,並且導致對方當場死亡,經過證實,男子為某公司高管,目前已經被警方控制人家問他怎麼開車的,他居然回覆我買了全保,什麼意思?你買了全保就是可以撞死人了?開個賓士就很了不起了?就可以胡作非為無視法律了嗎?就可以隨隨便便撞人了?真不知道你這種人怎麼當上公司高管的,還不如去搬磚去吧!許多網友都表示此人太過冷漠,毫無人性,沒有一點公德心,也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不把人命當回事,不管你買不買全保,你撞死了人,這個確是事實,不管你再有錢,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 10 # 布穀公社

    事件描述:3月12日,湖南永州藍山縣,創想世紀投資公司的副總黃某駕賓士撞上了一名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女性路人,致其死亡。事後黃某笑著對路人稱:“我買了全保”。目前,黃某已被警方控制。

    法律分析

    黃某負全責。他駕駛的賓士轎車偏離了正常的行車到,衝上了人行道,將路人撞到電線杆上;超速,巨大的衝擊力將人撞死之外,還將電線杆撞斷。

    會觸犯刑法嗎?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肇事者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則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擔刑事責任。目前來看,黃某在事件中負全責,刑事責任難逃,警方也已對其進行了控制。

    此外,除了肇事者要被判刑,還會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一般保險公司只出車輛購買的相應數額的保險金額,差額部分則車主補齊。

    道德責任——

    此人法律意識淡薄,撞人後竟然像沒事人似的,跟人笑談,說自己買了全保,對生命毫無敬畏之心,已經遭到眾人的唾罵。

    什麼員交通肇事罪?

    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 11 # 報警要記住電話

    不管你是哪家公司高管,這就是醜聞,所在公司早就會啟動應季公關啦,從而降低此事進一步發酵對公司的負面影響(而此人早就下課賠款賠禮道歉啦),但從此人若無其事的樣來看,他所在的公司也大不了哪去,或是他就是老闆或是老闆的遠方親屬沒出五福的孫子吧!(此人用我們東北話來說:一臉犢子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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