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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邢臺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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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又一個例項證明養老保險必須繳至退休之月,社保法規定是養老保險在法定年齡繳費達15年的領取養老金,並沒說繳足15年後可以不繳。各地在這問題都有自己的規定,比如一些地方在繳費超過15年在退休時有欠費的,不要你補繳則養老金計發按停繳前一年的社平工資基數;而一些省區沒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之月份就不給予辦理退休手續。你前面繳費10年,如果滿足15年繳費尚差5年,而你到達退休年齡時是欠費14年,他肯定不會讓你只補5年養老保險就讓你辦理退休手續,要是不補繳的話,你只能是在法定退休年齡時申請退保,社保局會退回你10年社保個人帳戶中的錢。補繳養老保險是不能選擇低檔次繳費而是按100%那檔,並按日處罰欠費總額的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因為每年的養老保險大概以10%遞增,一般來講欠費10年大概也要補十萬以上。兩條路由你選,一是補繳至退休年齡之月份,養老金按退休上一年社平工資基數計發養老金,二是不補繳,申請退保拿回社保個人帳戶的錢,但那個錢並不多,沒有第三條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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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養怡齋主人
不講道理在此:單位破產了,社保沒人管了,個人補交的社保全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硬把你自己的錢分倆份:單位應繳、個人應繳,個人的錢變單位的錢,如果退保充公了,請明白人給我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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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87234400213
我都不懂了,真搞不清楚社保是個什麼鬼。根據你問題的描述我有2點糊塗,一,你這十幾年沒交補十二萬,那企業交的那部分誰來補。二,不是交滿15年就可以了嗎,怎麼還分個人和企業,什麼意思啊?說的我都糊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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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媛兒145511787
咱倆情況差不多,我在原單位交了九年,後來因病辭職了,現在已經斷繳十年了,好像補交的話還有滯納金。而且還要每年續交至五十歲退休年齡。好多人和我說別交了,說得十年能領回本金。不交也沒啥可惜的,在原單位那個時候每個月交的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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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郭施亮
對於這種情況,實際上還是比較尷尬的。究其原因,一方面在於斷交社保14年,可能需要補繳費用,而按照最低15年社保繳納的規定,即使已經交社保10年,仍然有一定的時間沒有完成時間上的達標,是無法順利實現退休的;另一方面則是如果選擇不交,就只能夠拿回社保個人賬戶那一份費用,而這對於普通繳費者來說,往往是不划算的,但無奈補繳費用較多,補繳年限不短,繳費者更需要關注到自己的真實承受能力,進行選擇,如果有能力的話,還是建議進行補繳,畢竟退休後的身體狀態以及生活開支不少,退休金也是非常重要的生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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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ifan5
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從法律層面而言,無論企業單位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凡參加社會保險人群,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養老保險繳費滿十五年的,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但從描述中的社保部門要求未實行再就業的下崗職工補繳中斷繳費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並提到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最低繳費年限15年是面向在職職工,而不是面向作為未實行再就業的下崗職工。在職職工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靈活就業人員沒有穩定職業和收入,但規定最低繳費年限反而是適用企業單位職工,到底是地方社保政策變了,還是社會保險法修改了?基本養老保險是按累計繳費年限,參保人中斷繳費的,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可補繳也可以不補繳,主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即可申請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對於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是沒有強制性的。社會保險是在社會保障制度下建立起來的,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社保部門的舉措及其出發點是考慮地方統籌基金的缺口,還是基本養老保險真正為參保人提供養老保障?這地方社保政策令人費解。
以題主目前的年齡40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還差10年,在職時已繳納10年社會保險費,因個人實情況不可能補繳的,完全可以不補繳,因為是靈活就業人員而不是企業單位和在崗職工,不具強制性。當下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逐年繳納社保費,社保經辦機構應當給予辦理不得推諉的。之前在職時繳納的10年社保費,現在也可以以個人身份接續繳納,如果經濟方面原因確實難以承擔的,可延遲二三年後接續繳納,甚至可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延長補繳5年,繳費滿15年,可申請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保個人賬戶的資金是屬於個人合法財產,中斷繳費後,賬戶資金是封全起來的,這用不著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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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鑑於你個人這種情況,如果你的經濟能力允許的話,那麼我個人建議你還是進行補交,因為補交上之後,你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那麼就會比較多,然後再辦理退休的時候領到的養老金也是比較多的,所以最終受益的還是你本人自己。
那麼既然可以選擇補交的話,那麼我個人建議你還是進行補交吧,因為如果不補交的話,你的社保只交了十年,所以還不具備法定的退休的最低年限。所以說把這14年補交上之後你的。年限至少在25年左右!
那麼這種情況下你至少可以領到,1800元左右的退休工資。相反如果你不補交這十幾年的費用,不然你都正常辦理不了退休,因為你的累計交費年限,沒有達到國家法定的最低繳費年限!
感謝閱讀,請假word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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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勞動法你我他
我的建議是:現在繼續交。
1、社保繳費分為在職職工身份繳費和靈活就業繳費。單位職工繳納社保是強制的,如果應當交而沒有交需要補交。但是你中斷的十幾年沒有工作單位。因此可以不要去補交,何況你的經濟情況不允許。
2、社保局的同志這麼說,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建議你繼續找工作,透過單位繳費,這樣不但負擔輕,還多了一份收入。如果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單位,建議自己以靈活就業身份繼續繳費。單位職工身份繳費和靈活就業身份繳費也是可以累計的,累計達到15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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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燎原雜談
這個事情我是這樣看的!第一,當地社保解釋的沒有道理:
為什麼這麼說呢?這是因為《社保法》規定,企業為職工參保繳費帶有強制性,個人參保繳費自由。那麼企業已經給你買斷下崗,你就屬於靈活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完全可以繼續交職工社保,你從現在開始往後正常繳,怎麼就能不允許呢?從來沒有哪條規定繳了在崗職工社保後,就不允許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交職工社保?只不過靈活就業人員是全額自費罷了。
再說社保規定最低15年可以退休的標準,並不是特指要連續繳費15年,而是還要包括你有視同繳費都可以算作一起累加的15年。中間斷了,沒有正當理由,不允許補繳這可以理解。你又不是往前補交,現在才40多歲,又沒到法定年齡,往後交到滿15年,這是非常正常的事。
第二,建議你往後繳滿15年辦退休:
根據你的描述,買斷下崗後,你經濟條件不好,斷繳14年,但是你已經繳費十年,這樣的話,建議你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交職工社保,全額自費再往後正常交五年,這樣以便滿15年可以享受退休養老金。因為儘管你困難,但必然你已經交了10年,如果不繼續交的話太可惜。
何況你在這期間也可以儘可能的找點工作幹,緩解自己的經濟壓力,能找到為你繳社保的單位實現再就業更好。不然到老你沒有養老金,生活沒有保障。如果感覺全額自費壓力大,可以按社平工資的最低限60%繳費,還可以想辦法享受4050優惠待遇。
綜上,我認為從你描述中所說,社保局答覆,你買斷後已經繳費十年,中斷社保14年,必須補齊12萬之後才能繳費至50歲退休,可能是當地對下崗職工的一種特殊政策吧,因為現在原則上屬於自己原因斷保的不允許往前補繳了。但是從你這個情況看,經濟特殊困難,沒必要砸鍋賣鐵去補繳14年了,只需要按正常繳費五年就滿15年最低標準,待達到法定年齡後退休享受養老金就好。
因為根本就沒有在崗職工繳了職工社保後,下崗就不允許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再交職工社保了的規定。換句話說,不但可以繼續繳費,還可以享受4050減免優惠政策。至於說是按女工50歲退休,還是按靈活就業人員55歲退休那要看你當地社保的具體規定,一般地方只要在企業生產崗位工作5至10年的下崗職工,可以享受女工50歲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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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慧算賬
國家規定的最低繳納年限是15年,題主已經繳納了將近10年的社保,還差5年,不繼續繳納的話覺得有點可惜。畢竟社保除了本身具有的基本福利性質之外,它現在和生活中方方面面的東西都掛鉤,比如買房買車的資格,孩子的上學問題等等。
不知道題主有沒有繼續找份工作的想法,因為公司為在職人員統一繳納社保,而且在繳費總額28%裡繳納其中的大頭20%,還是比較划算的。除此之外,也有其他幾種補繳社保的方法。
按年補繳。不過這個需要支付一定的滯納金,具體多少最好去社保局問一下。申請延遲退休。顧名思義就是延長工作時間,邊工作邊繼續交社保,湊滿15年(最近延遲退休的訊息頻頻傳出,或許不用申請,之後就是漸進式延遲退休了)。轉為居民社保。在職人員社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轉換為居民社保,但是這個社保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是比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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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我說,還是交了比較合算,交了以後你就有24年工齡了,再也不給他們交了,淨等退休了。你哪是原來欠交的,基數還低,往後越來越高,你更不願意交了。人總的有個依靠吧?年齡一天天老了,沒有個收入哪能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