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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咔咔啊

    中國歷史上的清官有:

    1、西門豹

    春秋戰國時期魏華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2、趙廣漢

    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幹,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並且善於思考,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讚。但京兆尹的職責在於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當朝顯貴,所以,雖然趙廣漢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斬的下場。趙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讚頌。

    3、黃霸(?-公元前51)

    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黃霸還在年少時,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在潁川郡任太守的政績最為突出。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佈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4、徐有功(?-702)

    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於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后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儘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諛奉承,一心執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法官",被當時人譽為"自古無有"的好官。

    5、狄仁傑(公元607-700)

    字懷英,唐朝幷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幷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狄仁傑為官,如老子所言"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屆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一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

    6、包拯(公元999-1062)

    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竭忠死義”。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後歷任知府、轉運使等地方行政長官;擔任過監察御史等監察大臣、戶部副史等掌理國家財政的高階官員、都部署等軍事要職;當過外交使節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他一生嚴於律己,身體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頓吏治,打擊貪汙,深受百姓歡迎,離任時當地精製一好硯相送,他都婉言謝絕,“不持一硯歸”。他一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獄,是包拯生前與死後深為百姓所讚揚和稱頌的主要內容。包拯在當時和後世都享有盛名,特別在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藝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帶有神奇色彩。隨著國際上文化交流的進展,包拯這個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還贏得了世界的聲譽。雖然史料中的包拯與藝術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懸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統治者的賞識,也受到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下層人民的擁護和愛戴,作為清官確實是非常典型的。

    7、況鍾(公元1383-1442)

    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況鍾一生出色政績在蘇州知府任上,他直接減輕官糧,實行折徵的辦法減輕百姓負擔,穩定和發展經濟。同時,整肅吏治、端正風氣,注意清理冤獄,為民伸冤。他排了一個日程表,每天勘問一個縣的案,週而復始,從不間斷。在剛到任的八個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經他審理過的案子,無論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為非作歹。現在,只要一提起況鍾,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況鍾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鍾,在他死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8、海瑞(公元1514-1587)

    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表面一片昇平,其時危機四伏。海瑞年青時,便對社會問題表現了極大的關注。在戶部供職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憂慮,為進諫迷通道教、一心求仙而縱容各地大興土木修建廟壇道觀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後人稱為《治安疏》。奏疏遞上後,海瑞即被入獄,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階的勸說之下,才得以獲赦,官復原職,並逐步升至應天十府巡撫等職。之後,他為匡正時弊,嚴肅法紀,主持制定了貪汙滿“八十貫絞”等嚴刑。他鐵面無私,對一直有恩於他的老丞相徐階也毫不留情,將徐家仗勢多佔的40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20多個家人依律問罪。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但他嚴於執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撫流亡,注意發展生產,興修水利,限制大地主無止境的盤剝,改革落後的風俗習慣等,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

    9、湯斌(公元1627-1687)

    字孔伯,祖籍保南睢州(今睢縣)。主要政績在康熙朝,官至內閣學士、江寧巡撫、禮部尚書等。湯斌為官一生,除著書立說,發展理學學說外,幾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務和漕運的治理上,並注意為百姓減輕負擔、賑災救施、興利除害,從而始終躬身實踐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為變“滿目榛荒,人丁稀少”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做出了一定貢獻。其為官清廉,至死僅遺俸銀八兩,連買棺材的錢都不夠,真正可謂是一代清官。

    10、于成龍(1617-1684)

    字北溟,清山西永寧人。諡“清端”,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聲朝野。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當面褒讚他為“今時清官第一”。于成龍始終把整頓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針對各屬賄賂公行,請客送禮之風,他從利用中秋節向他行賄的官員開刀,懲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訪於民間,面對“州縣各官病民積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狀況,很快頒佈了《興利除弊約》。他舉優劾貪,寬嚴並濟,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

    于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僕”。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僕共吃”;在江南“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從得蔬茗,則日採衙後槐葉啖之,樹為之禿。”他天南地北,宦海20餘年,隻身天涯,不帶家眷,只一個結髮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卒後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無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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