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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等待WA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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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險道求生的野豬
各大醫院裡的醫療檔案至少要儲存30年。特別現在檔案管理制度越發的完善,除了紙質檔案還有電子檔案可供查詢。
保險公司基本上和縣級(含)以上醫院都是合作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查閱醫院裡的醫療檔案。
所以,每年都會查出好多騙保的人。他們以為自己以前看病的歷史無人知道,隱瞞自己的病史,故意帶病投保,一旦被查出來就裝傻充愣,回答為什麼不如實告知問題的時候,答案驚人的一致——不記得了!
保險公司依法拒賠後,這幫人成了黑保險的中堅力量。長期堅持在不同的時間,場合黑保險:這也不賠,那也不陪,要錢不要臉!而普通人大部分都喜歡以弱者心態代入,不問緣由,只是一味的罵保險公司騙人,往往以訛傳訛,形成網路暴力,保險公司反而百口莫辯,成為弱者。
其實,只要問問自己有沒有被騙,就不難發現,很多都是以訛傳訛的謠言。
銀保監會公佈的資料顯示,2018年,中國保險行業,實現保費收入3.8萬億元,賠付支出1.23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9%和10%。
2018年,中國保險業為全社會提供風險保障,6897萬億元,同比增長66%。
其中農業保險為農業生產提供風險保障3.5萬億元,同比增長24.2%。
責任保險為醫療、環保等領域,提供風險保障866.1萬億元,同比增長244%。
意外險為投保人提供風險保障3808.9萬億元,同比增長32.8%。
越來越多的人和家庭選擇了轉嫁風險給保險公司,這是保險黑子們無論怎麼黑都無法阻擋的一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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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變形金魚
下午好。
咱們平時買的保險如果發生需要理賠了,保險公司有一個部門有專門的人員去“核賠”,其中重點除了稽核理賠理由是不是符合合同約定,再就是如果理賠金額極大,或者被保險人年齡較大,再或者出觀察期不久就出險等,核賠人員就會調查是否有隱瞞病史的情況,一般有下面幾個途徑:
檢視其他保險公司的記錄。不要以為保險公司時間都是競爭關係,誰也不理誰,在核賠這麼方面,保險公司之間可是“同仇敵愾”啊,核賠人員之間也都互有來往,交換個資訊不是什麼難事,如果一個人在某一保險公司有騙保的歷史,那麼很可能當地整個保險核賠圈裡就都知道了。去當地醫院查詢。這個方法其實並不常用,一般涉及理賠金額較大或者糾紛很嚴重的時候保險公司才會去,畢竟過程比較麻煩,人力成本較高。而且醫院方面也不一定都會積極配合。但不要有僥倖心裡,還有人說病歷是個人資料,保險公司沒有權利查詢,那就大錯特錯了,我們買保險的時候你或許沒有注意到,在籤合同的時候,你已經做了授權,因為你在條款因為你在條款中確認或者透過紙質文字簽署相關授權:而且也不用僥倖時間長了病歷找不到了,《電子病歷應用管理規範(試行)》中規定:現在都是電子病歷了,必須儲存30年以上啊。回到剛才說的,醫院怎麼配合保險公司?其實沒啥繁瑣的手續,保險公司已經有授權了,合法,再是保險公司也會維護和醫院的關係,說白了,既合法,又有熟人,調查起來基本沒難度的。社保卡。這個和醫院一個道理,只要用過就有記錄,保險公司既有合法授權,又有熟人關係,想調查也是小意思。(溫馨提示:用社保卡給別人買藥的注意了,一些治療慢性病的藥物,如三高的,甲狀腺的等等,也會被調查,認為買藥就是有病史)其他還有一些正規的體檢機構也納入了保險公司調查範圍。保險公司一般會和一些體檢機構合作,例如一些保前體檢等,保險公司也是體檢機構的客戶啊,這關係也“不一般”啊。所以,為了避免理賠時的麻煩,不管是投保人還是代理人,經紀人都應該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如實進行健康告知。避免潛在的風險。如果真的忘了如實告知一些事情,可以找保險公司做“補充告知”保全操作(之前我在一個問答裡詳細寫過“補充告知”)。只有我們做到“問心無愧”,萬一遇到理賠糾紛時我們才能“心裡有底”的力爭我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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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清晨一杯苦咖啡
就這個事情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不管是什麼時候既然你看了用過醫保卡如果你加入了商業保險,如果發生理賠保險公司在理賠的時候是需要調查的。你忘記或隱瞞病情,不如實告知發生了風險是影響理賠的
所以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如實告知。
這是我幹保險也遇見過這樣的事:一個客戶買了重大疾病保險,過了幾年以後發生了風險,需要保險公司理賠,材料交到公司,經過調查後來拒賠:原因是客戶以前以為疾病住過醫院。
透過這個案例說明:在購買保險的同時一定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核保後會給你結果的
為什麼現在有很多人對於保險有看法是很正常的事情:大家所謂買保險容易理賠難也是有這方面的原因的。
如果是真忘記了,保險承保以後可以做一個補充告知,這樣比較好。將來真是風險發生理賠也沒有什麼,所以要想理賠容易:買保險就要做到如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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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圓桌派文森特
首先正常的保險如果兩年內出險必然會觸發調查,這個調查是委託專門做這個的公司去進行的,也就是他們會有非常專業的技術手段和公共關係,對於找到你的既往病史其實並不難
中國在17年還是什麼時候已經實行了電子病歷管理辦法,門診病歷15年,住院病例30年的儲存記錄,人人都有身份證,人人都有社保卡,調查人員會在戶籍地,常住地展開調查,非常容易就可以找到記錄,所以不必抱有僥倖心理
與此同時,並不是所有病史都會導致保險不賠,保險公司也不能亂來(當然很多情況下消費者不懂,那肯定會吃虧)
正確的方式應該是正確做好健康告知,找專業的人去諮詢,不要抱有僥倖心理聽信什麼熬過兩年肯定會賠的鬼話,保險法是有條例叫兩年不可抗辯,但是隻是為了保護投保人的權益,防止保險公司耍流氓,不代表投保人可以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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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康博士講保險
一般只有出險報案後,保險公司就會啟動相應的核賠機制,一般分理賠報案的不同核賠的要求也不盡相同,雖然我不太清楚核賠的具體流程,但根據經驗也可以總結出來。首先說下幾種情況會觸發不同的核賠機制。
最嚴的核賠機制,一般有這些情況的,投保的保額非常高,比如當地普遍一份重疾險只有10萬保額的水平,而你買的是30萬以上保額的,因為涉及理賠金額比較大,所以核賠自然更嚴格一些;另一種就是在剛過等待期不久就報案的,這類就是涉及調查被保險人是否帶病投保,購買保險前已經知道身體的情況而進行的騙保行為。
還有一些也會觸發調查機制,比如反常投保,短期內退了保,保了退,或者有被其他保險公司有拒保、延期之類的情況,也有在多家保險公司同一個時間段內購買多份保險,都是被懷疑有不正當的投保行為。
那麼保險公司怎麼查,通常一般案件,保險公司的核賠崗位的人,會透過同業渠道、醫院檔案室、醫保局查詢醫保卡使用情況、以及一些有資質的體檢機構進行篩查。這些都非常容易獲得相關的資訊。
如果是涉及比較嚴重的案件,比如理賠金很多,或者發現有很多疑點的,保險公司就會委託第三方公司進行全面的調查,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保險公司會請私家偵探來調查;如果保險公司對調查的結果不滿意,還會換公司在重新調查,直到規定的期限還沒有結果,保險公司才會認栽,不然就會反覆下去。
保險公司的核賠是有嚴格流程的,一些平時積累的資料現在也在發揮作用,現在都叫大資料分析,簡單意思就是說,根據幾十年的行業經驗,可以判斷出什麼樣的行為習慣會引發什麼結果,透過什麼方式可以獲得想要的結果。
保險公司有一個天條,就是符合相關流程和要求,肯定要賠,但你不能騙我,你只要騙我,哪怕一分錢我都不會給。這就是為什麼你會看到保險公司只要找到理由就會拒賠的原因,但最終透過法律訴訟,有10次,保險公司能敗訴8次,因為國家還是會優先保護普通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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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勝哥聊保險
忘記在保險告知中那叫漏報,隱瞞那是故意不做如實告知,性質不同。
對於保險公司是否能查到這一點上講,只要是在醫院、體檢機構、社保報銷有記錄的,保險公司都可以查得到。
保險公司的發生理賠的時候一般都會啟動理賠調查,疾病類的賠償主要是查是不是有既往病史。
一般調查有如下幾個渠道。
第一、醫院以及醫生保險公司會從出具診斷證明的醫院和醫生開始調查,主要是看客戶的病歷上是否有既往病史的記錄,這個拿到病歷之後一目瞭然。
第二、社保報銷記錄或者是購藥記錄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會調取社保的報銷清單以及相關手續,這些手續裡面會有是否有既往病史的記錄,也會調取購藥清單,看看是不是曾經是否有過相關疾病的購藥記錄。
第三、相關的體檢機構雖然現在各家體檢機構都在標榜自己可以替客戶保密,但是保險公司拿著客戶的相關證件還是可以調取被保險人的一些體檢記錄的。
如果體檢記錄裡顯示有相關的疾病史,也是可以看到的。
第四、如果情況比較複雜,賠付金額比較巨大,且又是短期出險這些案件是保險公司重點調查的案件,如果保險公司調查不清楚,保險公司會委託第三方調查機構介入調查。
這些專業的調查機構,想把真相調查清楚還是非常容易的。
綜上所述,在購買的保險的時候還是如實告知的好,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按照保險公司詢問告知原則,進行如實告知,然後由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或者是按何種條件承保。
如果不做如實告知,未來發生理賠的時候也會非常的麻煩,如果保險公司確定被保險人在投保的時候確實是未做如實告知,進而影響核保結果,保險公司是有權作出拒賠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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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桐叔說保小號
目前來說,根據每個案子的實際情況,保險公司可以透過以下渠道調查就醫記錄等個人資訊:
我們著重講一下保險公司主要的三種調查途徑:
1、醫保就診記錄
透過醫保卡來獲取被保人的就醫記錄已成為保險公司最主要的調查途徑。醫保卡詳細記錄了住院、門診、藥房購藥等資訊,可以被認為是持有人的既往病史依據。
另外,遠慮君也嚴肅提醒大家,自己的醫保卡不要隨意借給他人使用。醫保卡上如果有和重疾有關聯(如高血壓)的購藥記錄,可能將成為核保和理賠的隱患。
2、醫療機構就診記錄
有些朋友會想,那我不用醫保卡看病的話是不是就沒記錄可查了?
當然不是。醫保記錄≠就醫記錄。
醫療責任都是可以追溯的。保險公司調查人員會根據病歷基本資訊、主訴情況、病史記載情況、治療情況及醫囑護理情況來綜合分析判斷客戶投保前是否健康。
一般醫院都是按照國家衛計委的要求統一書寫規範,除了有客戶基本資訊、病程記錄,還有護理記錄、醫囑記錄等來作為對病人病情的客觀反映,這些記錄相互印證、相互制約,改一處記錄,往往也得相應地改其他記錄。
而且,中國現在已經實施了電子病歷,門診病歷儲存不少於15年,住院病歷儲存不少於30年。這些病例詳細記錄了病人的資訊,而且記錄相互印證,往往牽一髮而動全身。這就進一步制約了騙保。
之前有過一個醫生隱瞞既往症,其妻子是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兩人透過竄改病歷,在十餘家保險公司投保幾百萬重疾險,試圖騙保,但最後還是在幾家保險公司、公安經偵和醫師協會的聯合調查下,使案件水落石出。
況且在未來,醫療記錄是完全可以“永久性”儲存的。
還要強調的是,這裡所說的“醫療機構”包括所有國家允許開設的綜合性醫院、專科醫院、社群醫院、鄉鎮衛生所(站)、婦幼保健站等,並非“小”就不包括。
另外, 一些私人體檢機構,比如美年大健康、愛康國賓、慈銘體檢等,也都是可以調查取證的。
3、同業理賠記錄
其實,各家保險公司調查人員之間都互通有無,透過身份證就可檢索出被保人過往的理賠記錄,這也是常用到的辦法。
除了上面說的這幾種調查通道以外,保險公司還可能會把理賠調查託付給相關的外包調查評估公司,這類外包公司有包括但不限於醫院、體檢中心、疾控中心、衛生局、社保局、同行等人脈關係網,透過這些途徑和方式,基本上都能做到對每起理賠案件的真實核查,杜絕騙保。
有人可能會較真,我的就醫記錄作為個人隱私,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保險公司有資格查嗎?
其實在我們投保時,已經授予了保險公司這個權利,只是你並沒有注意到這些細節:
透過授權文字,我們也可以看出來,保險公司調查取證的範圍沒有限定,只要是能提供相關證據的地方,都是保險公司調查取證的範圍。
回覆列表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第四章第二十條,和你在買保險時必須簽名授權書(電子版勾選),保險公司要查,你讓查,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