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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客家三叔

    要在農村集體分紅,首先要是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沒有這個身份是不可能得到村裡分紅的。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

    所謂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指在該集體經濟組織生產,或生活在該組織,與該集體經濟組織發生權利、義務的人。具體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生活在該集體經濟,有戶籍登記或曾經有戶籍關係。2、生存、生活在該集體經濟組織。3、對該集體經濟組織享有權利負有義務。

    去年,很多地方進行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有幾個特殊群體是不能被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如農村“跳出農門”的大學生考上公務員、事業單位後不能再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國有企業上班的正式職工不能列入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比較特殊的是,有些同志雖然符合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條件,也是不能確認的。比如有些嫁到本村的婦女,在孃家已經確認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那在本村就不能再給予確認,不能兩頭都佔有。

    農村經濟組織情況

    除沿海大城市或者臨近集鎮的村,大多數農村沒有店面、沒有廠房,山、田全部分配到戶,沒有任何資源性收入,村財收入很薄弱,村級組織自行執行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大都需要依靠上級轉移支付,這樣的村莊那來的分紅。

    近幾年,搞脫貧攻堅,要求增加村集體收入,透過各級幫扶和補助,一些村發展了光伏發電專案、一些小型種養專案,但普遍比較小型,又處於發展初期,收入還不高,投資可能還沒收回。

    特殊情況

    有一些村面臨著整村搬遷,能得到一些補償。面對這種情況,除村民自己的補償外,針對集體部分一些村採取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分的方式,也有一些村按照若干年以前“凍結”的人口數平分,凍結後增加的人口不給予分,凍結後不在的人分給其後代。

    農村戶口越來越值錢了!

  • 2 # 多才多藝的成叔

    農村集體分紅有以下幾種

    1,一般來講農村股份制是指農村土地股份制,因為原來一般農村很少有企業或者其它經營性工商業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講農村股份制,都是指的農村土地股份制,農村股份制是在不改變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權或承包權為主入股,實行集約化經營而獲取物質利益的經營制度。 這樣,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積作為分紅的依據,

    2,另外一種就是指按人口分紅的,這個是以農村的集體資產(主要是一些村辦集體企業等)再根據債權債務等進行計算量化,再根據全村所有人口進行均分。這個就是按人口作為分紅依據的。

    因此具體是以什麼作為股份,分紅的方式就不一樣。

  • 3 # 定律999

    一、依法按章程按股份分紅。

    二、按貢獻率大小分紅。

    三、按綜合評價指數分紅。

    ……

  • 4 # mortal凡人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徵地補償費用的種類徵地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和其它補償費1、土地補償費,是指因國家徵收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2、安置補助費,是指因國家徵收農民集體土地後,為了解決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的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難,而給予的補助費用。3、青苗補償費,是指對徵收土地上生長的農作物,如水稻、小麥、玉米、蔬菜等造成損失所給予的補償費用。4、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對被徵收土地上的各種地上建築物、構建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拆遷和恢復費用以及被徵收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者砍伐費用。5、其它補償費,是指除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之外的其他補償費用,即因徵收土地給徵地的農民造成的其他方面的損失而支付的費用,如水利設施恢復費用、誤工費、搬遷費、基礎設施恢復費用等。(二)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下列標準執行:(1)徵用基本農田的,水田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補償,旱地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九倍補償;(2)徵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的,水田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九倍補償;旱地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七倍補償;(3)徵用菜地、魚塘、藕塘的,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倍補償;(4)徵用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林地的,按其被徵用前三年當地旱地平均年產值的九倍補償;(5)徵用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林地,已有收穫的,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七倍補償,未有收穫的,按其被徵用前三年當地旱地平均年產值的三至四倍補償;(6)徵用苗圃、花圃的,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四倍補償;(7)徵用輪歇地、牧草地的,按其被徵用前三年當地旱地平均年產值的二至三倍補償;(8)徵用荒山、荒地、荒溝等未利用地的,按其被徵用前三年當地旱地平均年產值的一至二倍補償。上述地類按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結果確定。(三)徵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下列標準執行:1、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總額分別為:①徵用前人均耕地超過0.06公頃的,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②徵用前人均耕地超過0.05公頃不超過0.06公頃的,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③徵用前人均耕地超過0.04公頃不超過0.05公頃的,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倍;④徵用前人均耕地超過0.03公頃不超過0.04公頃的,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⑤徵用前人均耕地超過0.025公頃不超過0.03公頃的,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二倍;⑥徵用前人均耕地超過0.02公頃不超過0.025公頃的,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四倍;⑦徵用前人均耕地不超過0.02公頃的,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2、徵用林地、牧草地、養殖水面等其他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總額為該農用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五倍。3、徵用荒山、荒地、荒灘和其他無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四)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1、屬短期農作物的,按一造產值補償,屬多年生農作物的,根據其種植期和生長期長短給予合理補償;2、林(果、竹)木有條件移栽的,應當組織移栽,付給移栽人工費和木苗損失費,不能移栽的,給予作價補償;3、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按重置價格並結合成新確定補償費,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規定。對在非法佔用土地上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在徵地公告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林(果、竹)木和搶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不予補償。

  • 5 # 良村老表

    關於集體經濟分紅,作為基層幹部,很有興趣來回答這個問題。

    2020年,作為全面實現小康脫貧的關鍵年,如何保證群眾脫貧,高質量脫貧及脫貧後,生產生活有保障,不再返貧。集體經濟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從歷史來看有兩個時間節點的歷史事件很重要:

    1978年改革開放後,中國農村實行基本農業生產資料(土地)集體所有制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實現了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第二次飛躍。這種經濟體制克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義,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中國農業的發展,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新發展、新形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 1990年3月3日,鄧小平提出農村發展要有“兩個飛躍”的觀點,即:“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的改革和發展,從長遠的觀點看,要有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廢除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這是一個很大的前進,要長期堅持不變。第二個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這是又一個很大的前進,當然這是很長的過程”。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並強調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中,把“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作為建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環節。重視和強調“新型集體經濟”,是黨中央基於中國“三農”發展變化實際,著眼鄉村振興、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而作出的戰略部署。這為補齊農村經濟“短板”、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帶來新的機遇。以上說的這些都是國家的歷史和大政方針。筆者作為中部省市的山區鄉鎮,對集體經濟的理解尤為深刻。近年來,隨著國家對脫貧攻堅工作的大力扶持。透過村級舉辦產業帶動集體發展,是前幾年省市縣的知道思想,但是從目前來看,各個村級的產業基地發展不是很理想,所以各個村級的集體經濟基本上是失敗的。

    具體表現

    1.一些村對集體經濟“統”的功能“矯枉過正”,導致不少農村從“大一統”走向“分光吃光”,變成集體經濟“空殼村”。

    2.不少村幹部和鄉鎮領導把農村集體經濟等同於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認為集體經濟已經“過時了”。

    筆者認為發展集體經濟要因地制宜,不同的村可選擇不同的模式與路徑。比如,土地股份合作型,即以透過土地入股、農戶入社,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發展規模經營;資源開發型,即利用集體“四荒”地、果園、養殖水面等,發展現代農業專案,或利用人文、生態資源發展鄉村旅遊與休閒農業等;資產租賃型,即利用閒置的各類房產設施、集體建設用地等,發展租賃物業;生產服務型,即集體經濟組織創辦各類服務實體,為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技術、管理、銷售等有償服務;聯合發展型,即整合利用集體積累的資金、政府的幫扶資金等,透過入股或者參股一些企業等形式來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各位讀者你們認為集體經濟如何分紅?歡迎在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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