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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武不老

    被拘留沒判刑,現在死在所裡。家屬要求賠償一百萬被菜納嗎?

    我認為,首先,要弄明白一個最主要的問題是,死因是什麼?死者是病死的,還是被人折磨死的?

    如果死者是病死的,那麼死者家屬要求賠償一百萬的依據是什麼?沒有賠償依據,死者家屬的要求,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肯定不會如願的。

    如果死者是被人折磨死的,這裡面問題就很複雜了,這就要求檢察部門把問題調查清楚。一些工作人員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要求國家賠償才有了依據。

  • 2 # 白鹽夜燈

    主要看因何而死亡,如果是身體疾病正常死亡,看守所不承擔責任;非正常死亡,家屬可以起訴看守所承擔賠償責任。

    還記得電視劇《打黑風暴》嗎?馬帥就是屬於非正常死亡,他的家屬是可以向看守所起訴要賠償的。如果有疾病,看守所的管教安排就醫不及時,或者拖拖拉拉,造成錯過搶救時效,也需要賠償。但是這個都要看監控,如果看不到,也沒用。

    但只要羈押人員死在看守所,不論看守所是否有責任,多少都會給死者家屬一些賠償或補償。一般把這叫人道救濟。現在連死亡的情況都說不清楚,就要賠償100萬,不可能被採納。

    如果真要想賠償100萬,需要經過法律程式,鑑定死亡的原因:如果是不及時就醫,治療,或者其他和看守所脫不了關係的責任,賠償多少都合理。但是不代表賠償的數字,法院會支援。一般賠償的數字參考交通肇事罪,20----70萬之間。100萬,不會採納和支援的!

  • 3 # 愛咩咩的老羊

    這個問題還是比較複雜的。

    如果這個案件後來經過調查,證明沒有犯罪事實,純屬錯誤的拘留,也就是說是個冤案。不管死者死亡的原因是什麼,有關辦案部門肯定要為死者恢復名譽,並且向其家屬賠禮道歉。賠償金一定不會少,很可能超過一百萬。

    如果死者確實犯了罪,在羈押期間,因為得了急性重症,看守所及時送往醫院治療,經搶救無效而死亡。也就是說,看守所正確履行了職責,沒有什麼過錯。不可能賠償一百萬,但會給予死者家屬適當的經濟補償。

    如果被拘留的人被同監房的人犯毆打致死,打手肯定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看守所監管不力,當班的民警涉嫌瀆職,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最少也會受到行政處分。看守所的賠償責任是跑不掉的,有可能會滿足死者親屬的要求。

    同樣,如果被拘留的人生了重病,監管人員沒有及時採取救治措施,沒有及時送往醫院搶救,耽誤了病情,造成死亡的後果,監管人員應當承擔責任,看守所也會賠償死者家屬一定的財產。

    至於賠償的數額多少,也沒有什麼明確的規定,要受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去年的人均純收入多少等諸多因素影響。

    老羊這樣講,不是想當然的隨口胡說。這是有既往的案例可以參照的。

  • 4 # 博瑞恆通

    被拘留沒判刑,死在所裡。家屬要求賠償是正常的,但賠償申請是否能被採納就不一定了。

    個人認為,如果死者存在被超期羈押,或因病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被人毆打致死,且有確實有效證據來證明的,應當得到賠償。

    反之,若有充分證據證明看守所對死者的死亡沒有任何過錯的,那麼賠償要求就得不到支援和滿足。

  • 5 # 宋章律師

    其次,人身傷亡賠償是有相應標準的,而且不同原因死亡,標準還可能不同。

    迴歸問題,人死在拘留所,證明公安部門已經控制了死者的人身自由,這種情況下如果是因突發疾病等需要醫療的,那麼公安部門至少應該提供緊急醫療救助,除非急性死亡,否則任何拖延怠慢行為,都需要對死者負責。

    對於賠償金額,如果是自身原因引發,公安救助不及時致死,那公安可能會要賠一部分,如果是公安動私刑導致,那麼他們責任就打了,不僅要被追究刑事責任,賠償更是少不了!

  • 6 # 使用者小糯米

    首先說明致死原因是什麼?

    是否存在獄警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或因此受到嚴刑拷打最後導致死亡。

    又或許是受到獄霸欺凌遭受折磨而傷痕累累死亡。

    更重要的是:是否不適應看守所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心理壓力承受不住,選擇自殺身亡。

    更憂慮的是,是否因身體健康問題病死看守所內等等。

    如果是屬於自殺身亡,那麼是看守所管教不嚴監督管理不力,導致犯人自殺身亡,要追究責任。

    如是刑訊逼供嚴刑拷打造成的死亡,追究逼供者獄警刑事處罰。

    如是獄霸欺凌致死,應追究牢頭的刑事責任。

    最後死者家屬是否可以獲得賠償款項,就要看屬於哪種型別導致的死亡原因了?

  • 7 # 使用者照葫蘆畫瓢

    被拘留沒判刑,現在死在所裡,家屬要求賠償一百萬會被採納嗎?

    題主問的這個問題太過於籠統,首先要交待清楚為什麼被拘留,刑事拘留的前提是必須有犯罪事實,並且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老百姓所說的有可能被判刑。

    第二,在被刑拘期間是否被刑訊逼供致死,如果是刑訊逼供致死要有屍檢結論,並由公安機關作出權威解釋,由於刑訊逼供造成的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追責。

    第三,如果在刑拘期間是個人有病或其它原因死亡,也由公安機關進行司法鑑定,依法作出死亡結論。

    第四,關於家屬要求賠償一百萬是不會被採納的,其原因是國家對賠償問題已經立法,賠償不是滿天要價,是按照《賠償法》的規定進行賠償的,不是家屬想要多少就賠償多少,必須依法賠償。

  • 8 # 淮北日月升

    被拘留沒判刑,現在死在所裡。家屬要求賠償一百萬會被採納嗎?

    這種事情,在沒搞清楚問題來龍去脈之前,貿然談賠償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也註定不會得到滿意結果。

    被拘留人員在看守所死亡,實際上有很多種可能的原因。

    例如:

    1、自殺身亡。

    2、突發疾病死亡。

    3、因被監管人員的毆打傷害死亡。

    4、因辦案人員違法使用警械或刑訊逼供死亡。

    等等。

    如果是突發疾病死亡,監所盡到了必要的救助義務,本身沒有什麼過錯的,不用說監所沒有賠償的義務,但是可以適當給予喪葬費等方面的救助。

    如果是嫌犯自己自殺,監所盡到了監護責任,本身沒什麼過錯,也沒有義務賠償。

    如果是因為同監所人員毆打傷害致死,原則上應當由加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監所有過錯的,承擔必要的補充賠償責任。

    如果是因為辦案人員違規使用警械戒具,或刑訊逼供等造成死亡,則應當依法承擔賠償義務。

    因此,嫌犯死亡,第一件事情應當是搞清楚死亡的原因,釐清各方面的過錯和責任,根據過錯和責任來探討是否賠償、賠償多少。

  • 9 # 文以載道MZS

    在看守所或者拘留所被看押的犯罪嫌疑人,在還沒有被判刑之前死在所裡,是一定有原因的,如果查實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的死亡有一定的責任和過錯,那賠償家屬的一定經濟損失是應該的,而不是家屬你想要多少賠多少。

    一是犯罪嫌疑人在被收押前是要進行身體檢查的,只要身體沒有大的毛病才被收監的,這個基本確定犯罪嫌疑人在收監後,身體基本沒有毛病。

    二是如果這個犯罪嫌疑人是在看守所,被其他的犯罪嫌疑人打死,除直接打人的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責任外,那麼看守所是要承擔看管和監管不力的責任的,具體的責任人和領導都要負連帶責任。這種情況,除了直接責任人的民事賠償外,看守所也是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三是這個犯罪嫌疑人是在看守所突發疾病死亡,看守所盡到了積極搶救的責任,是由於犯罪嫌疑人自身突發疾病的原因造成的,看守所沒有責任,無需進行民事賠償。如果因為看守所,搶救不及時,又耽誤了送去醫院的搶救時間,造成死亡,有一定的責任,也是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

    總而言之,犯罪嫌疑人死在看守所都不是什麼好事,但是家屬要求賠償一百萬也沒有法律依據,是不會被採納的,看守所只能是依據法律規定和過失原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這就是筆者的觀點。

  • 10 # 海海147035523

    拘留期間,疑犯死亡、家屬要求賠償一百萬,其證據何在、依據又是什麼?

    一:疑是犯罪未判刑,拘留期間死亡的,經法醫驗證、屬於非正常死亡的,家屬可按法律層序、要求賠償;

    賠償的過程,是需要立案、偵查、審理、判決等一系到層序;

    二:罪犯在拘留期間,如果是惡意行兇、企圖逃竄,公安幹警出於自衛過度、而道致罪犯死亡的,則不在賠償範圍之內;但出於自衛過失,罪犯及家屬可獲得一定數額的喪葬費、安置費;

    三:罪犯在拘皆期間,非正常死亡、要求賠償的,需聘請專業律師打官司、這涉及深層次的法專業知識、訴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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