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振興中華246016682
-
2 # 勵志走著瞧
如果公司制度裡寫的: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那麼此條屬於無效條款,曠工當天工資不發放,其他兩天工資該發還是要發的。
但是如果公司制度寫的:曠工一天,需承擔因曠工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那麼這個就沒上限了,比如因為一名員工曠工,導致某個價值幾百萬的機器,停了兩個小時,那麼舉證得力的話,是要承擔一定的經濟損失的。
如果公司制度寫的:出勤一天,考勤計點積一分,曠工一天,考勤計點扣三分,然後工資與考勤計點相關聯,那麼曠工一天,扣了三天的工資,是合法的。
所以入職的時候要看公司制度呀,要看明白,
無論如何,曠工是不太恰當的,有事兒請假,領導不講理咱們就換個公司,何苦曠工呢?
-
3 # 打聽生活
這個屬於典型的規章制度擴大化處理的情況,明顯是不合法的。
曠工1天扣3天工資,到底有哪些違規點?一、公司依據規章制度處罰員工時,不得擴大化處罰。
曠工一天,就只能扣一天工資(實際上不是扣,而是本身缺勤不計算工資),不能擴大成扣2天工資、扣3天工資。同樣的道理,曠工一天就辭退並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也是不成立的,因為曠工一天並不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
合理的做法是,公司可以因曠工一天而給員工警告,然後規定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被警告三次,則屬於嚴重違法公司規章制度,並可以合法辭退且不支付任何補償金。
二、因為曠工扣三天工資,屬於罰款性質,本身就不合法!
實際上,公司並沒有罰款權,員工缺勤不來上班,可以不計發當天工資,但不能額外給予經濟處罰,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多扣的兩天工資,就屬於經濟處罰,是不合法的。會被認定為公司剋扣工資。
我們應該如何如理呢?這個根據自己的工作年限和請求的權益金額來定。
一、如果你只工作了不到一年,或只為了要這兩天的工資,並不想離職,建議就別了,還是老老實實的工作。為了這兩天工資去勞動部門,不值得,費時費力,還不一定能拿到,最終肯定也沒辦法在這家公司上班了。
二、如果是工作了好多年,也不想繼續做了。除了拿這兩天工資外,還像拿經濟補償金。那麼就能以“公司剋扣工資,不足額髮放工資”為由申請被迫離職,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這個需要透過勞動仲裁進行,並且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如果金額可以,並且做好了長期的準備,那就可以去做。
總的來說,是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定要看付出與回報比來定!不要僅僅為了一口氣,自己損失的更大!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
4 # 博白人在廣州2025
這是明顯違法的,不上班一天只能扣一天的工資,扣三天這是違法的。可以先和公司人事協商,協商不成就到區或街道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投訴不行就仲裁,最後就是到法院起訴。像這樣的企業違法行為,勞動監察大隊就可以解決了的。
-
5 # 開心的農民工老劉
不合理,更不合法,這是公司典型的霸王條款,有好多公司都這樣,看似合理,實則不合法。主要是公司以事壓人,因為他們撐握了員工的心理:一是不懂勞動法。二是知道員工為了生活,不敢告發公司,怕公司報復丟了飯碗。所以農民工在外打工不容易,要學法、懂得勞動法,發現公司有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條款,要學會拿起法律做武器,來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回覆列表
關於企業內部設立的考勤制度規定員工曠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資合不合法 ,我認為有兩種解答:一是企業內部有自己的管理程式,企業內部各個部門設有能使企業正常執行運營的各個崗位,這些崗位之間又都是互相運作的,一個崗位停止了執行,那其它崗就同樣不能正常運行了,如果員工有事需要請假,那企業有關部門會據事由批准的,那企業有關部門會安排人員暫時接替你的崗位的,如果你有特別急事來不及請假的可以電話說明急事原由要求請假,這時企業有關部門會據事情的突然性和緊急性會同意你請假的,這時企業內部會安排員工來接替你的崗位以保證企業能正常運營不受影響!二是企業有自己的難處,因企業內部是一個團隊,這個團隊要想達到自己的目的,必須保證各部門能正常運營,如果有員工從不尊守廠規,無故的曠工又不請假,這造成了整個企業運營突然脫節,損失嚴重,為此,企業不得不設立各項廠規制度,如設立考勤制度規定員工無故曠工又不說明事由,又不願請假的,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的,我認為是無耐情況下才沒立的,是對那些從不尊守企業團隊紀律的員工設立的,這合不合法呢?這還要以實事求是的去解答,我認為無規具不成方圓,企業內部沒立考勤度是應該的,目的是保證企業能日以繼日的正常執行,有事要事先請假,來不及請假的急事要電話請假說明事由,企業會批准的!請大家評說吧!我的觀點就這樣,大家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