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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水墨不傾城

    堅決不能答應!首先,別用孩子做藉口,如果真那麼愛孩子,真為孩子考慮,就不應該離婚。

    離婚了再為孩子考慮,這是什麼邏輯?我認為,你妻子離婚是為了讓自己更自由,離婚不離家,是為自己找個住的地方。

  • 2 # 伊蓮758

    無論兩個人誰提出來的離婚,離婚的原因是什麼,這個離婚不離家的作法都不太合適。

    即然兩個人已經做出了決定,離婚了。離婚不離家,可能孩子還小,媽媽捨不得,但不離家的作法真的對孩子好嗎?對大人害處也不少。

    不是夫妻的兩個人為孩子處在一個屋簷下,難免為孩子再起爭執,剪不斷,理還亂,兩個人都憑添不必要的煩惱。

    如果女方暫時租不到合適的房子,無處棲身,暫且住一時,權宜之計,可以考慮,畢竟夫妻一場,做事別太殘忍,如果準備長住,不是上全之策。

    離婚了,兩個人平平靜靜的分開,媽媽可以常回來看看孩子,或者是把孩子接走照顧,兩個人各自開始各自的新生活,誰也別打擾誰。離婚不離家的作法,於情於理都不合適。

  • 3 # leo468468468

    對於前妻的離婚不離家…為了孩子…該怎麼辦?那要看你與前妻…離婚後之感情還在否…是否尚有機會複合?為了孩子…若有機會複合…那對孩子也是好事一件?若倆人已到了貌合神離之皆段…那她提出這個要求…確實有點不妥…在同一屋簷下…進出總有機會碰面…若再產生口角…對孩子更為不妥?雖說是為了孩子…但孩子稍為長大點時…也會知你倆是假夫妻…這對孩子也是毫無幫助?所以不須自欺欺人…若無複合機會…便斬釘截決的分開…將孩子再作安排…這才是解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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