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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佩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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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ico說教育
在教育問題上,“社會—家庭—學校”本應該是多方合作的,但是,事實上,大多數時候,只有“學校”在“負重前行”。
以往案例中,不論是教育局還是法院,一有問題,就把責任判向學校,判向老師——沒有底線的退讓,才讓輿論步步緊逼,不斷進場。
都說“跪著的老師培養不出站著的學生”——不是老師願意跪,而是教育局逼著老師下跪。
但是,教育局有能力“硬起來”嗎?——沒有。
事實上,這麼多的行業裡,最沒有話語權,最好捏的“軟柿子”就是教育部門了。
只能任由輿論裹挾,釀成今日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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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育者小建
校外打架事件跟學校老師有關係嗎?為什麼這些事情一貫制的認定是學校的責任,家庭、學校是教育孩子的,家庭教育憑什麼把打架鬥毆事件不管不問直接找學校算帳,孩子出現這現象表明是沒有教育好,家庭和學校教育要並肩同行,要一起合作,這樣才能出孝子、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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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ance課堂
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校長和班主任被停職處理為什麼會引來網友質疑?有網友評價,發生欺凌事件的地點是在校外,學校和班主任也對學生進行了防欺凌主題教育,校長和班主任受到停職處理太冤,老師也不是萬能的,為什麼要處理班主任和校長呢?
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校內,校長和班主任受到停職處理也不會引來這麼多熱議,那麼貴州龍里縣教育局的處理決定是否科學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搞清楚校園欺凌事件發生的主要場所。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少年工作系副教授宋燕慧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校園欺凌主要發生在偏僻、隱蔽的場所,通常是指校園內的隱蔽場所和上、放學路上。校園內的隱蔽場所主要包括廁所、宿舍和沒有安裝監控的地方。上、放學路上雖然是校外,如果發生欺凌事件,也屬於校園欺凌。
近日,貴州龍里縣某中學學生朱某和某小學學生蔡某發生矛盾,朱某邀約其他同學在縣城小吃街附近毆打蔡某。6月9日,龍里縣警察局釋出了情況通報,6月11日龍里縣教育局對涉事學校校長和班主任進行停職處理。
一旦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學生所做的一切都與學校教育有關,班主任老師是學生的直接管理者,教育學生、管理學生是班主任老師的工作職責,如果老師對學生的思想教育到位,可以避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
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處理班主任的情況比較少,一般情況下都由學校承擔責任。對於校園安全保障的監督管理,還需要進一步細化相應的管理規定,規範運作,建立和完善防欺凌事件的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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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夜雨如書
近日發生的兩件事再次把“學校無限責任制”推上了風口浪尖,不僅讓很多在職教師倍感無奈,而且也讓很多家長大呼看不懂。
6月6日,山西中北大學一名大二的學生在參加補考時作弊被抓,隨後該生趴在課桌上哭了有近20分鐘,接著便墜樓身亡。
悲劇發生後,死者的家屬曾質疑監考老師說過過激話語,且沒有及時上前安慰,並要求檢視監控錄影。事實證明,監考老師並未和死者發生語言衝突,只是在履行監考職責。
令人欣慰的是,中北大學的校長並未向“我弱我有理”妥協,而是做出了義正辭嚴的迴應:監考老師的做法並無不當之處,中北大學會繼續堅持對考試作弊嚴查的規章制度,樹立嚴格的規範。
6月9日,網上曝出一則影片,內容是一名身穿白衣的女孩當街毆打一位身穿花衣的女孩,期間有大聲訓斥、辱罵,扇耳光、腳踹等多種暴力行為。很顯然,這又是一起“霸凌”事件。
後經證實,該影片拍攝於5月20日,事發地點為貴州龍里縣,打人者是13歲的中學生朱某某,被打者是12歲的小學生蔡某某。
朱某某因為瑣事和蔡某某發生矛盾,隨即約上同學羅某某等人,對蔡某某當街進行了毆打,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旁邊還有身穿校服的學生拿著手機在拍照。
6月11日,龍里縣教育局釋出了關於網傳學生校外“欺凌事件”處理情況通報。
其中提到:對兩位打人學生朱某某和羅某某進行批評教育,對涉事學校校長及班主任進行停職處理。
這個處罰結果就讓人摸不著頭腦了,敢情這學生在校外犯了錯,學校還得負責?
真正犯錯的學生只是批評教育,校長和班主任莫名其妙地被停職處理了,真的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別的不說,這樣處罰有些“頭疼醫腳”的意味,那兩個打人的學生能長記性嗎?自己犯了錯,受罰更嚴重的卻是別人,很難想象他們能從中汲取教訓。
不得不說,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老師的責任不應該被無限放大。
大學生考試作弊被抓後跳樓墜亡,家長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家庭教育有問題,而是監考老師沒有去安慰自己的孩子;學生在校外打架,打人者自己彷彿不是主因,家庭教育也自動忽略,只留下校長和班主任接受停職處罰。
學生在校內發生意外,學校和老師需要擔責,學生在校外發生問題,學校和老師仍要擔責,這樣無限放大學校和老師責任的做法,只會讓老師在教育學生時如履薄冰,進退兩難。
管得嚴了,學生出問題,老師擔責任,當個“佛系老師”吧,學生出問題,老師擔責任。換位思考一下,長此以往,誰還願意發自內心地站上這三尺講臺呢?
客觀地講,孩子的成長,離不開學校、老師、家長和社會等多方面的共同協作。孩子的壞毛病也不是一天養成的,出現問題真正應該反思的不只是學校和老師,家長的責任更大。這裡不需要列舉什麼大資料,因為家長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時間最長,而且家長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對孩子的影響最大,“子不教父之過”並不是空談。
老師的主要任務是教書育人,學校只能保障學生在校內的安全,至於學生出了學校,那就不應該再苛求學校和老師了。如果說非要追責,那麼更應該追究孩子家長的監護不力和教育失職。
那麼,如何才能杜絕或者減少此類事件發生呢?
個人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入手:
1,在法律上細化老師和學校的責任。
特別是關於懲戒教育的尺度把握問題,一線教師很希望有明確的細則,可以說越細越好。畢竟,教育學生特別是對於那些調皮搗蛋的學生,適當的懲戒教育還是很有必要的。而現在的老師之所以不敢管,還是手中無尺度,心裡沒底氣。從法律角度明確老師和學校的責任範圍,一方面可以讓老師在教育學生時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能讓老師和學校多一份保障,多一點教育自信心。
2,有必要將那些存在欺凌他人行為的未成年人送往工讀類學校。
雖然我們提倡“有教無類”,但個別害群之馬真的不適合在普通學校就讀。因為個別人的錯誤,耽誤更多學生的未來,顯然也是一種不負責任。個人認為,教育學生還是要“因人制宜”,針對那些依靠普通教育無法約束的學生,只能讓其接受更適合他們的教育方式。
3,建議制定類似“反校鬧”的法條,切實保障學校和老師的合法權益。
不知何時,學校的責任範圍被無限放大了,只要學生在校內發生問題,不管學校和老師是否有責任,學生家屬似乎都能向學校追責,去學校大鬧。而貴州龍里的這次事件,更是把發生在校外的事情,也歸咎在了校長和老師頭上,從某種程度上講,這也是一種急於平息事端的做法,而究其根本還是怕家長來鬧。我們大膽設想一下,倘若有類似“反校鬧”的規定,是否能杜絕或者減少此類現象發生呢?
結束語:教育不是某一個人的事情,學校和老師的責任不應該被無限放大,從法律角度保障教師和學校的權益很有現實意義。希望大家都能夠理智冷靜地看待問題,希望大家都能對教育從業者多一些寬容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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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哎呀呀科普與數學
我覺得這和校長和老師沒有關係吧。像這樣的學生,他本身就是一個非常調皮的又不負責任的一個學生。他做出來那些舉動讓人想不到。在家庭的教育上問題很大。可以說關鍵的責任應該在家長,家長負有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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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君山老師
這是典型的沒事找事,尋人背鍋。
學生犯事了,他是未成年啊,當然不能處理,但還好他是學生,那就肯定能追究教育上的責任,於是就算是出氣性質的,也要拿學校、拿老師開開刀。
為何如此?
因為,在過去無數次的經驗中,處理者都習慣了,覺得只要處理了老師,民心就平了,人心就大塊了。
殊不知,這次的事情,因為太莫名其妙,太匪夷所思,大家不但沒有大塊,反而感覺大厭。
這次的戲,顯然表演力度有點過了。
而因此產生的負面影響,也實在太大了。
試問,以後老師該怎麼去對待學生?
每天把學生拴在身邊?或者學生出校門了,由老師負責全程監視?
這些肯定都是做不到,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把學生每天拴在身邊,那是侵犯了學生的人身自由權;出門全程跟著學生,那是老師侵犯了學生的隱私權。
但是,現在倒好,以上兩點不做,你又算要頂上一個“失職”的罪名。
想問,當一個老師,咋就這麼難?讓當一個老師這麼難,以後誰還敢來當老師?
當然,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輕賞之下也有農夫。
以後,等勇夫們都沒消耗光了,一樣的工資,自然還會有農夫會上。
我這裡沒有輕視農夫的意思,只是想說,這樣下去,只會越來越多的人不想當老師,或者想當老師又害怕當老師。如此一來,我們的教育,又什麼時候才能真正實現吸引優秀人才進入,讓優秀人才培養更優秀的人才的目的呢?
這些年,國家在不停地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目的,不就在於此麼?
但這樣的事情多來幾次,國家這麼多年的努力,立馬就被抵消光了。
只能罵一句,幹這種事的,都是敗家子!
我是認為,像遇到學生校外打架這樣的事,比處理老師的方案要好的,有的是,比如:
1、所有人派出所先抓進。參與的社會閒雜人員按治安法處理。參與的學生先拘留,通知學校過來協助處理;2、問責家長。養不教父之過。把孩子教成這樣,家長比老師的責任大多了。對於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應該拘留監護人。只要有這樣的處罰力度下去,一半的欺凌問題就沒了。3、各地都建一所工讀學校,專門接納有暴力傾向的問題學生。送多少學生進去,這不是關鍵。關鍵是有這麼一所學校在,大部分學生對於欺凌就會有所忌憚了。4、趕緊轉變觀念,別動不動提“未成年人保護”。保護未成年人這是對的,但是,對於未成年人與未成年人之間的問題,你保護了施暴的未成年人,有沒有想過,對於被施暴者,就是一種傷害?你這是助紂為虐,你哪能好意思沾沾自喜?唯一不好的,影響惡劣的,效果最差的,就是學生出事,抓老師問罪。這是典型的頭痛醫腳。
結束語:
請一定記住,學校不是一個鍋,什麼東西都可以往上面黑,老師更不是那個俠,什麼都讓背的背鍋俠。
有些人總以為,用最嚴苛的考驗來對待學校,這是為了教育的發展。
是的,重大的師德師風問題、違紀違規問題,那是處理起來是要絕不手軟。
但是,考驗如果嚴苛到、或者說是無理到讓教育、讓學校、讓老師都喪失尊嚴的地步,這樣的考驗,就不是鞭策,而是摧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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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曉雪老師
中學生校外毆打小學生,校長及班主任停職處理,不得不說教育局對待老師是威風八面,對待社會是玲瓏剔透。
一、學生鬥毆,學校確實負有一定的責任
中小學生屬於未成年人,發生鬥毆事件,學校教育確實存在缺失不到位的情況。教育部門,或者社會大眾都可責問學校,使其整改、加強教育措施。具體到班主任老師,我們可以找其談話,瞭解具體情況,如確實存在教育不到位的事實,教育部門會處理。
上級教育部門可以透過學校檔案的記錄,檢視教師的班級管理日常,也可以透過走訪學生實地瞭解其班主任老師的工作內容。對失職的教師進行處理,不為過。
好,教育局處理了校長和教師,成功把鍋甩了出來。然後,教育局就以一幅下屬相向上一級教育部門彙報,以一幅窩囊相去討好社會大眾:我們把校長教師處理了,解決了問題!教育局知道:大資料時代,輿情太重要。
二、誰把當事孩子的父母停職處理
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孩子出了問題,父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校長教師可以停職處理,爸爸媽媽的職呢誰來停!?
當今中國家庭教育,相當一部分家庭對孩子溺愛成風。發生孩子鬥毆事件,只要不是自己孩子捱打,家長不僅不制止,有甚者甚至引以為傲。如果事態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往往家長又沒有能力收拾殘局,致使受傷害一方得不到賠償。在少年兒童鬥毆實踐中,弱勢一方往往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他怎麼就參與到這場鬥毆中。純粹的校園霸凌事件除外。
未成年孩子闖禍,父母是第一監護人。何況還是校外鬥毆,有人停校長教師的職,再問,誰來停父母的職!?
三,教育的困局
因為孩子未成年,現在社會倡導關注孩子心理健康,常常有家長舉報教師傷害了孩子心理。發生少年兒童鬥毆事件,教師首先關注的是別傷害他,而不是處罰他。好言好語相勸,勸不了了老師就認慫。
總覺得我們的教育現在有點矯枉過正。以前孩子犯了錯,我們打罵各種嚴厲手段懲處,確實不利於少年兒童成長髮展。我們改革我們更新教育理念,是為了為孩子創造更好的成長環境。社會高度的“尊重教育”理念下,我們把“尊重”逐步演變成“縱容”,縱容出一個個禁不住風雨挫折的溫室裡的無用之輩。
相信教育改革向好,在改革的過程中出現矛盾,在調和矛盾的過程中促進發展。學校,家庭,社會,要共同為少年兒童的成長進步創造有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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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育者山坡羊
中學生帶人校外毆打小學生,校長及班主任做停職處理,你怎麼看?
看到這一訊息,只能說很悲哀,校外發生的事班主任只是人而不是神,怎能知曉,既如此,那班主任有何過?校長又有何過?退一步說,即使他們有一定責任,至少不至於被停職吧。
我們一直在問“教師這個職業為什麼一直不能得到應有的尊嚴”,個人以為這可能就是最大的問題,我們教育界的人士之間尚不能對某些問題達成共識。
遇到問題,不是一致對外,有理有據用一個聲音說話,而是各說各話,尤其是領導者,更是不願攬責,不願擔責,只想的是儘快設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免影響自己的升遷之道,這種情況下,處於弱勢的教師或學校往往就只能成了犧牲品。
近年來,關於提高教師“待遇”的呼聲不少,因為我們所有人都知道,教育對於一個家庭,乃至一個國家的未來意味著什麼。
但是,除了經濟地位的提升,社會地位的提高才更為迫切,這種老師和學校被別人任意當“軟柿子”捏的日子一天不結束,“教育”就一天不可能真正成為人們心目中最神聖的行業。
試問,發生這樣的事,教育局的領導不是主動站出來主持公道,而是先把老師和校長停職,這是否有正當的法律依據,如果沒有,又是誰給教育局的權利,可以肆意的這麼做的?
我不想為老師和學校開拓罪責,如果說,他們自己參與了“暴力”行為,或目睹“暴力”行為實施卻無動於衷,那老師和學校是逃避不了責任的,受到停職的處理也是理所當然的。
像上面這種情況下,事情發生在校外,老師對所發生的事甚至一無所知,卻要讓老師承擔幾乎全部的責任,個人以為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而教育局的做法更加令人無法理解,因為老師和校長的停職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而只不過是轉移矛盾的一種慣用手法而已。
真正的重視教育,就應從拒絕用老師和學校的“利益犧牲”換取暫時的安定開始,否則,我們的教育就永遠沒有“骨頭”,就永遠看不到“揚眉吐氣”的一天,也無法真正營造出“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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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九條命的喵
一中學生與小學生髮生矛盾,中學生約人在校外把小學生給打了,教育局把中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以及學校校長停職了。
相信校長覺得很冤,學生在校外打架幹嘛把我停職了啊?但是,對於班主任來說肯定是高興的手舞足蹈。班主任停職一詞,不是很新鮮的詞。目前,學校裡面願意做班主任的並不多,如果教育主管部門連教師權益都無法維護,而是把教師做為背鍋俠,畢竟會冷了老師的心。
校長被停職,冤不?不冤。一箇中學生,與小學生髮生矛盾,居然耿耿於懷,想著如何報復。說明什麼?學校氛圍差,學校校風差。一個女學生,像一個大姐大,一個女流氓,說明學校管理混亂、鬆懈。校長應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信,到當地一問該校的校風、學風,答案是肯定的。
無論在任何地方,任何學校都必須遏制校園欺凌這種不正之風。對於有欺凌行為的學生一方面是加大打擊處罰力度,另外一方面也要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學生積極向上,Sunny開朗,文明友好。
我所在的學校將學生打架列為高壓線,任何學生參與打架都會受到嚴肅處理。學校也非常重視校園欺凌,努力杜絕校園欺凌行為。我目前工作的學校,最近七八年來,就幾乎沒有發生過學生打架行為。學校小初高都有,彼此相處非常和諧友好,老師根本不必擔心學生打架、更難說欺凌行為了。當然,杜絕校園欺凌任重道遠,需要學校、家長、社會共同參與,維護校園平安,為孩子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和空間,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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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問:學校緣何成無限責任公司,學生校外打架處罰老師是何道理?無語:家長緣何成為教育學生邊緣人,學生校外打架老師擔責!
最近一則訊息讓我感到相當無語,中學生帶著人在校外毆打小學生,最終處理結果是學生被批評教育,而涉事學生的校長和班主任被停職。我很想問當地教育部門沒有感覺老師們背的鍋太大了嗎?為什麼相關學生的家長在學生出事後變成了邊緣人,把管教學生的責任都歸到老師頭上,停職的緣由從何而來?
後來我理順一下邏輯才發現原來在設定中,學校就是無限責任公司,所有的事情,總得有人背鍋,學校最合適;而老師的身份同時是“保鏢”“警察”“心理諮詢師”,兩千元的工資你得做四個身份的活。
1、教師的多重身份——“保鏢”“警察”“心理諮詢師”既然當地教育部門認為教師失職,那麼背後的邏輯就是老師工作不到位導致事情發生,我們姑且認為處罰合理,一起倒推一下教師“失職”的地方。首先,教師作為“保鏢”就應該24小時隨身跟隨在容易出狀況的“大小姐”和“大少爺”身邊,一方面保護其不受他人傷害,另一方面避免其傷害別人。老師沒有貼身護衛小姐和少爺,因此導致出事時不能第一時間衝上去阻止事情發生——教師作為“保鏢”:失職!
其次初中生在打小學生前言行間肯定有徵兆,教師作為“警察”沒有在班級內部及時安插眼線,及時分析學生言行的異常,及時推匯出即將出事。——教師作為“警察”:失職!
還有教師作為“心理諮詢師”,即使沒有收到相關打架的訊息,學生即使不開口說話。教師也應該透過讀取學生“微表情”變化,知道學生肯定和其他人發生不快,應該立即衝上去疏導學生心中的情緒。——教師作為“心理諮詢師”:失職!
教師就是因為這些失職所以被判停職?是不是相當荒唐可笑?我想問問學生已經放學了,作為學生的監護人——家長他們在幹什麼?學生打人拳拳到肉,家長從小到大對孩子教育的為人處世之道就是這樣?為什麼本應該負責的家長成了事情的邊緣人,反而是老師和學校背這口鍋?真正有問題的不受懲罰,作為班主任我敢保證這個學生不出一個月還要出事。
2、怎麼看待教師和家長的定位當下教師和家長定位是相當扭曲的,那麼管教學生的問題究竟應該怎麼分工?其實我們仔細分析就會發現,因為家庭環境的不同,造成了孩子性格和行為習慣的差異性,為什麼相同的老師教,有的學生成績優異,交口稱讚;有的學生成績落後,問題不斷?
並且學校教育很大程度乾的工作就是糾正學生因為家庭教育養成的問題,比如一些學生與他人相處溫文爾雅,有的學生卻是用暴力手段解決,誰造成的?老師工作就是教育後者糾正為人處世方式,而且由此還帶來一個副產品,那就是差生比優等生更感恩老師的教育。因為優等生幾乎不用老師怎麼教育,但是不少差生卻是在老師不斷教育下走上正途。因此在我看來問題學生背後都有個問題家長,為什麼不對這些“無證上崗”並且不負責任家長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