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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精彩影片片段餘小波

    閱文集團昨天在港交所上市了,發行價為55港幣/股,開盤即高開63.64%,截止收盤漲幅為86.18%,總市值達928億港幣。

    在正式上市前,閱文集團便是年內港交所最受關注的IPO——其公開發售部分超額認購約625倍,凍結資金已達5200億港幣,創下今年港交所IPO凍結資金最高紀錄,被調侃為今年港股的“凍資王”。5200億港幣凍結資金不但兩倍於剛剛發行不久的眾安線上,即使在港股歷史上,也位列第二,僅次於2008年3月31日上市的中鐵建(凍資5353.83億港幣)。

    為什麼閱文集團香港IPO受到如此熱捧?

    1、變現潛力提升——隨網路文學改編影視作品的熱度上升,網路文學及IP再度成為資本逐利的焦點,原先只有單一的付費閱讀模式的閱文集團,變現模式變得更豐富了

    3、騰訊的背景支援——閱文集團與騰訊的關聯關係對投資者也是一大吸引力,大家普遍對作為大股東的騰訊能給閱文集團帶來的流量及支援寄予厚望。

    行業情況

    根據Frost & Sullivan的報告,中國文學市場由網路文學、電子書及紙質圖書所組成。其中,以網路文學的增長最快,由2013-2016年的複合年增長率達44.9%,2016-2020年預計將按30.9%的複合年增長率持續增長。2016年中國網路文學市場規模為人民幣46億元,佔中國文學市場總規模比約為11.4%。

    此外,根據Frost & Sullivan的報告,中國網路文學使用者的數目在2016年達到3.33億人,當中3.04億人為移動裝置閱讀,佔比遠超PC端。而網路文學使用者總數預期2020年將會達到4.21億人,當中將有4.09億人透過移動端閱讀。

    根據Frost & Sullivan的調查,中國網路文學讀者的年齡在30歲以下者達70.7%、年齡介乎30歲至39歲佔20.7%,而年齡在40歲以上者佔8.6%。網路文學閱讀史少於一年者佔10.3%、一至三年者佔22.3%,而三年以上者佔比超過60%。

    中國網路文學的迅速發展,一方面得益於寬鬆的網路文學創作環境,另一方面得益於網際網路尤其是移動網際網路普及率的不斷提升。而近年中國版權保護環境有了明顯的改善,為中國的文學創作提供有力保障,隨之而來的是讀者對網路文學內容的支付意願大幅提高。根據Frost & Sullivan調查顯示,2017年第一季度有 43.8%的讀者表示願意為網路文學版權支付費用。而支付意願的提升也促進了網路文學作家的創作熱情, 2016年十大網路文學作家平均收入為3230萬元,而線下頭部作者平均收入是1730萬元,網路文學作家的收入相對更高。

    近年,電影、電視劇及網路劇、網路遊戲及動漫等娛樂行業均的加速發展,極大地刺激了上游原創內容的需求。文學作品的變現潛力得到極大的提升,除了付費閱讀外,還可透過泛娛樂的方式變現。資料顯示,2016年中國票房收入最高的50部中中國產電影中有36%改編自文學作品,收視率最高的50部中中國產電視劇中有28%改編自文學作品,由此可見中國IP授權及衍生娛樂產品的市場潛力巨大。我們可以預見,未來會有更多的原創文學作品會透過衍生娛樂產品開發的方式來變現。

    關於閱文

    閱文集團的前身是騰訊文學。2014年,騰訊文學收購盛大文學後,聯合成立了新公司閱文集團,統一管理和運營起點中文網、創世中文網、雲起書院、瀟湘書院等網路文學品牌,以及QQ閱讀、起點讀書等移動閱讀APP。

    閱文集團發展史

    閱文集團的平臺

    擁有九大主要品牌產品,分別是QQ閱讀、起點中文網、起點女生網、創世中文網、雲起書院、瀟湘書院、紅袖添香、小說閱讀網與言情小說吧。

    商業模式

    閱文集團圍繞網路文學、作家及讀者設計開發了網路平臺。閱文透過平臺管理在閱文平臺創作的內容的整個生命週期。

    由於平臺的多個組成部分緊密聯絡,閱文的生態體系具有整體良性迴圈,從而推動其繼續增長及擴張。簡而言之,讀者因為內容被吸引到閱文的平臺,而作家為了能接觸最大網路文學讀者群、內容改編夥伴及其帶來的商業機遇也吸引至平臺。隨著讀者數目增多,更多的作家會加入閱文的平臺。作家增多則會帶來更多內容的創作供讀者消費及版權許可。更大的內容庫將有助推動與改編夥伴的更多合作,最終吸引更多讀者。網路文學平臺天生具有強者恆強,大者恆大的屬性。目前閱文集團的盈利方式包括:1、線上閱讀付費 2、版權授權及衍生娛樂產品開發。這個業務發生的過程中,不管是作家,讀者,還是內容改編方都能找到自身的價值體現。

    資料告訴你閱文有多牛

    作家數量

    閱文平臺擁有640萬位作家(截至2017年6月30日)。

    資料截止2016年

    平均月活使用者

    2017年上半年,產品及自營渠道的平均月活使用者為1.918億,包括1.793億手機使用者及1250萬電腦使用者。

    2016年平均移動端日活躍使用者數佔比

    2016年平均PC端日活躍使用者數佔比

    線上閱讀收入

    文學作品數量

    960萬部文學作品,包括920萬部原著文學作品,涵蓋200多種體裁;另有近410,000部作品(包括源自第三方網路平臺的作品以及紙質作品的數位電子版)(截至2017年6月30日)。

    文學作品搜尋熱度

    在網路文學內容改編的競爭地位

    2016年,按佔改編為主要中中國產娛樂產品的網路文學作品的份額計,閱文排名第一,包括:

    票房成績最高的20部中中國產改編電影,份額為65%;

    收視率最高的20部中中國產改編電視劇,份額為75%;

    觀看量最高的20部中中國產改編網路劇,份額為70%;

    累計下載量最高的20款中中國產改編網路遊戲,份額為75%;

    百度搜索排名最前的20部中中國產改編動漫作品,份額為80%。

    業務模式

    與作者的合作

    閱文對各個型別的作家開放平臺,透過與作家簽約的形式達成與作家的合作。

    合約選擇依據:

    2、付費閱讀的變現潛力

    3、內容的其他許可機會決定每份許可協議的範圍及結構。閱文擬與頭部作者或頭部作品達成更優厚的商業條款以換取長期合約,因為頭部作者或作品具有更長的商業生命週期。

    簽約——作品約與作者約:

    閱文一般透過作品約或作者約許可內容。透過作品約,閱文可獲得特定作品的授權,作者約則使閱文有權獲得簽約作家在合約期限內撰寫的所有主要作品的授權。特定情況下,作者合約也包括作者在與閱文簽約之前撰寫的作品。

    獨家合約:

    閱文通常按獨家基準來許可內容。此外,在簽約期限內簽約作家僅獲准在閱文的平臺上出版合約下的作品。

    合約期限:

    作品約一般持續20年或更長,而作者約的期限一般為五至十年。基本與一個作者的創作高峰期相匹配。

    合約形式——買斷式及分成式:

    掌閱的分成方式與閱文集團類似,也是買斷和分成兩種模式。掌閱的分成模式又分為有保底和非保底。分成版權透過和作家或者作品按一定的比例進行收入拆分,一般為期1-5年左右,掌閱科技與作家的分成比例約為5:5或4:6。而買斷版權一段按每千字或每本計價,授權1-10年左右,通常買斷模式下較長的授權可擁有較佳的成本,同時也能保障內容的資源數量。掌閱科技更趨向於採用分成版權模式,金額佔比約為84.79%(保底32.48%,非保底52.31%)。

    閱文對作家的助力:

    閱文在平臺上對作品進行推廣,並提供全面對外推廣支援,包括媒體曝光度,以更廣泛地提高作家的聲望及增強其自有品牌。

    編輯及互動平臺

    閱文根據內容體裁來分派編輯處理品牌產品的內容。編輯們會審閱具有一定成熟度的新發布文學作品,並從主觀上根據其自身經驗及專長來分析內容質量,同時會參考與該等作品相關的使用者資料,如讀者收藏量,閱讀量及推薦量等。一旦編輯確定新作者具有潛力,編輯們會與作者合作提高其作品的質量及與讀者的相關性。根據作者潛力,其可能獲得常規的編輯輔助或專職編輯團隊的輔助。作為編輯過程的一部分,編輯會不斷提供其自身反饋及建議並隨著時間的推移收集讀者反饋,以便向作者提供關於其作品故事線、語言及情節的建議。對於許多作者而言,這是提升其作品文學及商業價值的獨特資源。

    內容分發方式

    閱文擁有九大主要品牌產品,分別是QQ閱讀、起點中文網、起點女生網、創世中文網、雲起書院、瀟湘書院、紅袖添香、小說閱讀網與言情小說吧。其中,QQ閱讀作為旗艦產品,為統一的移動內容彙總之地及分發平臺,而其他品牌產品更專注於獨立題材及其各自的使用者群。此外,透過戰略伙伴及大股東騰訊,閱文在其領先的網際網路產品組合(包括手機QQ、QQ瀏覽器、騰訊新聞及微信讀書)中擁有專用且直接的分發途徑。閱文也會透過華為、Oppo、Vivo及聯想等領先供貨商製造的移動裝置上預裝獲取的非品牌白牌產品。公司亦將內容授權予「百度」、「搜狗」、「京東商城」及「小米多看」等第三方夥伴,以進一步拓寬其使用者接觸範圍。

    與掌閱科技業務資料對比

    使用者及付費資料對比

    閱文集團的活躍使用者,付費使用者,及ARPU值,支付比率等指標均全面超越掌閱。

    備註:因掌閱只披露年付費使用者數目,為統一口徑我們根據年付費使用者數估算了其平均月付費使用者數

    文學作品數量對比

    閱文集團的文學作品數量遠超掌閱。

    渠道分成及銷售費用對比

    在渠道(比如手機預裝)方面,閱文除了自有平臺外,騰訊亦為其提供了巨大的流量支援,所以不用在渠道上做大量投入。而掌閱的使用者最主要的推廣獲取渠道為手機硬體終端廠商(比如OPPO和VIVO)的硬體預裝,並根據使用者在應用內的消費情況進行收入分成。

    雖然閱文集團雖然不用給渠道高比例的分成,但仍需要為作品導流,這個流量費佔比超過掌閱科技的投入比例。

    綜合看來,掌閱比閱文更加依賴渠道,因渠道商(比如手機廠商)掌握了流量入口,掌閱對他們的議價能力偏弱。

    財務資料

    營業收入

    兩家均保持快速增長,行業處於前期投入,淨利潤有望持續提升

    閱文集團2014-2016年實現了營業收入4.66億元,16.07億元和25.57億元,因為2014年閱文集團收購了Cloudary以取得快速發展,營業收入大幅度增加。而閱文集團的淨利潤也因整合盛大文學後,實現轉虧為盈,2014-2016年盈利情況分別為-0.21億元,-3.48億元和0.37億元。

    掌閱科技2014-2016年實現了營業收入4.13億元,5.92億元和11.26億元,收入增長分別為84.8%,52.44%和87.23%;其淨利潤方面,2014-2016年分別盈利0.57億元,0.3億元和0.77億元。

    對比一下掌閱科技和閱文集團收入最大的區別在於,閱文集團2016年才轉虧為盈,而掌閱科技一直都保持盈利。閱文集團自整合Cloudary(為此支付收購費約45億元人民幣),公司處於業務整合期,前期投入比較多。但隨著活躍使用者的規模及付費率提升,閱文集團的毛利率及淨利率有望持續增長。

    收入構成

    掌閱科技主要收入來源是數字閱讀,對內容進行編輯製作和整合管理,面向網際網路發行數字閱讀產品,佔營收約為90%左右,從2014-2016年取得營收4.13億元,5.92億元和11.26億元,同比增長分別達到81.68%,43.49%和90.24%。而近年來版權運營的佔比正在逐步提升。

    營業成本

    閱文集團著重搶佔文學資源,掌閱科技著重搶佔預裝手機市場

    閱文集團的營業成本以內容成本為主,閱文集團認為其業務核心是數量龐大及多樣的內容文庫,優質的內容是其業務成功的關鍵。2014-2016年閱文集團的內容成本支出分別為1.90億元,3.91億元和8.39代元。

    掌閱科技優先採取佔領市場的經營策略,和渠道商的分成基數是消費金額,但從2015年下半後開始,部分手機廠商將分成基數修改為充值金額,這直接導致掌閱科技的渠道成本需要提前確認,渠道成本大幅提升。2014-2016年渠道成本分別為1.01億元,1.44億元和4.03億元,佔比從48.2%攀升至50.2%。

    毛利率

    因經營策略及資源稟賦的差異,導致毛利率差異較大

    我們先根據2016年的資料做一個簡單的支付演繹,以解釋兩家公司線上付費閱讀的營業利潤情況的不同,作為閱文集團和掌閱科技的經營策略對比。

    假設付費使用者在平臺支付100元的消費,透過上述表格我們發現:兩家公司的各類成本佔比差別很大,主要是兩家公司的經營策略及經營稟賦差異所導致,進而造成兩家公司的毛利率差異。由於閱文集團背靠騰訊,擁有渠道分發優勢,所以閱文集團更加側重在版權的投入;反觀掌閱科技先天缺乏有效的渠道及流量,需要和手機廠商合作進行渠道分發,因此渠道分成成本中佔比較大,而支付於版權成本比例較低。

    掌閱科技為了提升競爭優勢,優先採用佔領市場的經營策略,為獲得更多客戶,提高對渠道商OPPO和VIVO等優秀的手機廠商渠道方的分成比例,從2015年8月起手機廠商的分成比例由原來的50%增至60%,使得公司的毛利率呈下降趨勢。

    2015年閱文集團經整合Cloudary後,毛利率逐步回升,而淨利率也扭虧為盈。反觀掌閱科技的毛利率不斷下跌,而淨利率提升乏力。

    一點思考

    1、閱文集團未來還會不會繼續在內容持續投入?

    這個答案是肯定的,首先閱文集團的業務核心是數量龐大及多樣的內容文庫,優質內容是閱文集團業務成功的關鍵。再者,閱文在單個作家或作品上面的投入並不會過多,這點跟影片網站的成本構成有很大差異。

    2、網路文學平臺是不是一個好生意?

    網路文學平臺的商業模式比不上游戲平臺,一是因為遊戲的付費意願更高,變現能力更強,再者,遊戲可以做到按效果付費,但文學作品很難做到。

    網路文學平臺要優於影片網站,因為文學作品的生命週期比影視劇要長,有些十年前的小說現在依然每年能產生長尾的付費收入,但是影視劇的付費生命週期基本不超過1年。

    3、網路文學與網路影片的對比,為什麼網路文學經營者盈利情況比影片網站要好?為什麼網路文學多采用分成的模式,而影片卻需採用買斷的模式?

    影片的內容產生需要前期高額投入,所以試錯成本很高,但文學作品試錯成本比較低。

    影片的內容產生方不像文學作品/作家那麼分散,如果影片網站是分成制,除非滿足一個條件,即該影片網站具有極其龐大的使用者基礎,有足夠的推廣能力,內容方才會願意一起承擔風險。

    4、如何看待頭部作家自建團隊的現象?

    現在確實有不少頭部作者自建商業團隊,這對於網路文學平臺商並不是一個好事,但是我們認為影響不會特別大,因為作家群體太分散,讀者並不會因為單個作家離開平臺就不再繼續使用平臺,因為平臺能提供豐富的內容。另一方面,平臺有不斷培育作者及好作品的能力,但作家單飛卻很難再建一個平臺。

    5、讀者是忠於作家、還是手機app、還是內容?

    資本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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