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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劍飄紅799

    很多企業都不願意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鐵飯碗,勞動者有過錯一樣可以解除,只是在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1.是否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單位不同意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麼辦

    單位不同意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這個很難實現,除非是你再幹幾年不幹了和單位打官司,但是你已經簽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留好證據證明你續簽時是要求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是你不同意續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直不簽字,那單位會與你終止勞動合同,你可要求單位支付十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 2 # 冬日雕

    根據《勞動法》第十四條第一款:勞動者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單位單是不同意續簽合同,勞動者又還繼續在該單位工作的,單位應該自應籤無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在以後的工作期間內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如果單位不同意續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應支付勞動者賠償金,賠償金按工作年限計算,工作一年按一個月計,工作十年就是按十個月算,賠償金額就是前一年的平均工資x10x2 。

    如果單位拒付賠償金,勞動者可向勞動局反應,讓勞動局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果,就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應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 3 # 祚珩

    不與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是很多用人單位用工最糾結的地方。正規央企或國企一般不會照此辦理,這些問題主要存在物件是一些私營企業或小微公司。《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滿十年,用工單位應予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

    什麼叫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通俗講,是用工者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就職的工作是相對穩定的。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滿十年,單位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異議,協商不成的,應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可以儘早的保留與用工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以備不時之需。

  • 4 # 一心唯公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1、工作滿十年,除非勞動者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工作滿十年開始,如果因用人單位原因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如果用人單位無故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拒絕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監察部門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履行義務,並處以罰款;勞動者有權要求2-3倍工資賠償。

    5、如果因用人單位原因,與勞動者強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勞動者可以同時要求其在正常補償工資的基礎上,承擔2-3倍懲罰性補償。

    6、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勞動者端上了鐵飯碗,企業還是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是協商解除或者是勞動者過錯,用人單位可以不用賠償,如果是用人單位過錯,勞動者可以申請2-3倍賠償性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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