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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重慶峰之曳

    大家好我是峰哥,很高興今天來回答這個問題,關於疫情期間如果上班被感染了,老闆有沒有責任?我個人認為老闆應該有責任,因為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來證明老闆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一,在復工前國家就已經明文規定,各單位必須要在確保萬無一失的情況下,才能讓自己的員工回到單位上班,第二,國家和地方政府也已經明文規定,復工的單位必須要做好疫情後期工作,要對本單位每一處角落做好消毒工作,要對所在的範圍進行定期定點的排查,第三,單位負責人必須要在確保每一個員工,都在非常健康的基礎上才能上班,如果在這期間發現有被感染者,那就說明單位的疫情工作沒有做到位,存在一些紕漏和對生命不負責的問題,所以單位老闆必須要對被感染者負責,謝謝大家,朋友們拜拜!

  • 2 # 胖法師

    這個問題問的太含糊了,要分不同的情況來判斷。

    首先要確定老闆有責任的概念。

    問題說的老闆有責任是指工作的公司應當承擔責任?還是公司的老闆應當承擔責任?這個要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

    一是看復工是否經過政府審批核準。

    如果復工是經過政府審批核準同意的,那麼公司可能會有責任,但公司的老闆不一定會有責任;如果是老闆在沒有經過政府審批核準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復工,那麼不光公司有責任,老闆自己也要承擔責任,而且承擔的不光是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甚至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是看公司的相關防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如果在相關防控措施都落實到位的前提下員工仍然在工作期間被傳染,那麼公司可能會有責任,但公司的老闆不一定會有責任;如果相關防控措施沒有落實到位的前提下員工仍然在工作期間被傳染,那麼不光公司有責任,老闆自己也要承擔責任,而且承擔的不光是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甚至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是考慮工作和感染的關係。

    如果是由於工作原因感染的,那公司肯定要承擔責任,這種責任一般表現為認定工傷。比如醫護人員,根據1月23日人社部、財政部、衛健委三部委聯合下發《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就規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除醫護人員之外,其他因工作原因感染的,比如說快遞員因為送快遞而感染,那麼也屬於因工作原因感染。

    如果不是由於工作原因感染的,這時候首先要回到前面那個問題上進行判斷,即復工是否經過政府審批核準,和公司的相關防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如果這兩方面存在問題,那麼就按照前面的原則確定責任。但如果復工是否經過政府審批核準,公司的相關防控措施落實到位,而且工作和感染沒有關係,那麼公司就不一定要承擔責任。

  • 3 # 蟬一隻吃吃吃

    首先,責任不能完全怪在老闆身上。老闆也知道疫情嚴重,形勢嚴峻,但現實的經濟問題擺在那,不開工沒有營收恐怕支撐不下去。這點老闆是很為難的。

    其次,如果老闆選擇開工,就有義務為員工做好防護。排查每一位員工的身體健康狀況,隔絕可能有感染的同事。

    如若防護到位,由於病毒存在潛伏期的原因導致其他員工不幸感染,這是大家都不想的。可能連所謂的“病原”同事都不知道會給同事和公司帶來這麼大困擾,他也是受害者。

    最後,這時候老闆只能安排停工,配合防疫部門做好防護,在家隔離半月。

    如果以上前提是在家隔離半月仍出現的情況,那要怪就真的只能怪疫情了。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如有相悖之處,無需上升到人工攻擊,感謝。

  • 4 # 微笑人生12024

    謝邀。只有各級政府批准允許復工的企業才能有序復工。不論是哪個地方的員工,在到原企業上班前都要做各種檢查,還要隔離十四天,之後沒有任何發熱症狀或與疫情相似的症狀後才能上班。如果做到了這些程式,我認為被感染的機率是不存在的。假如在上班期間被感染,那不是老闆有沒有責任的事,而是要封閉整個企業所在的區域,……,然後再按照疫情的追責程式,逐步追責!謝謝!

  • 5 # 二萌子348

    這是一個不可迴避的現實問題。首先,要清楚疫情過沒過的標誌是什麼?標誌當然是由國家或國家授權的政府機構來宣佈。其條件是疫情的傳播機理清楚、防控手段得當、醫療救治有效等,並且不存在大規模快速傳播的可能。沒有宣佈疫情結束就是這些問題還沒有很好的解決。即然疫情沒過,那麼開工和上班就存在著感染或被感染的風險。但為了維持社會生活的正常秩序和運轉,除醫療機構外,很多企業單位早已開工上班了。隨著抗擊疫情的進展並保持社會經濟發展,國家會陸續出臺相關政策,大家要及時瞭解實行。說到疫情沒過就上班被感染的責任問題,作為企業單位的負責人當然有責任。其責任,一是要按照要求作好防控工作,確保開工期間員工不被感染。二是一旦發現有人被感染立即聯絡醫療機構組織救治,並防止再次感染。三是提前制訂疫情期間開工的相關制度,特別是涉及工資福利、招聘辭退、勞保補貼等勞資關係的事項。四是幫助員工處理好交通就歺住宿等易感染的生活問題。作為員工要自覺遵守防控疫情的社會責任,若不離職,就要與企業共渡時艱作好本職工作。大疫期間對企業是個關坎也是個機遇。

  • 6 # 一抺斜陽照蘭亭

    對於這個問題肯定回答,疫情沒過,老闆要求上班,肯定有責任,相信這期間,老闆不會無緣無故的,擔風險,這個期間,人們要生話,就是宅家,也離不開柴米油鹽,怎麼辦?有雖求,就得有人冒險,不然你沒被瘟疫奪走生命,也會餓死在家中,這類人大都是志願者,還有一部分人,生活所迫,他們也去上班,我不知道責任怎麼分,因為我不是學法。還有的廠家,比喻生產口罩,醫藥器材,水電,環衛,公安,這些人上班,國家都做好安全措施,我無雖多言。

  • 7 # 旅行筆記ysj

    一、如果完全是在單位工作過程中被傳染,則說明單位採取得防護措施、組織方式、提醒教育等方面,存在不嚴謹、不科學的問題。這種情況老闆必擔責任。但責任輕重又要分情況細節,起碼區分老闆、部門負責人、具體一線組織者、個人這四方的責任。

    二、如果是因在上班途中或工作之外的其它場所,且是個人違規或其它方式交往等傳染的,則老闆不擔責任。

  • 8 # 60歲的俺依然年輕

    如果是上班期間被同事感染了領導是有直接責任的,說明領導帶領員工沒有做好防護措施,如果員工不是在上班期間感染而是被社會其他人員感染,是員工自我防護不到位要負主要責任,但是這個社會流放感染人員是要他所在單位或社群負責任的。無論是誰的責任在這非常時期都要做好防禦措施人人有責,不能漏網一個與感染病毒者有過接觸人員的漏管,這樣才能儘快的解除疫情,讓每一個公民出門摘掉口罩,走上日常的工作崗位和正常的生活。

  • 9 # 幸福海歌

    前幾天一個檔案明確規定,除了醫務工作者,被感染新冠心病都算工傷以外,其他的都不算工傷。那麼也就是說,和上班的地方老闆是沒有關係的。老闆是沒有責任,但是,可以進人人道主義幫助你。

    也可以多查一下這方面的資料吧。

    但是復工作為老闆一定要做好準備。堅持消毒。做好防護措施,這是非常有必要的。其實大家肯定都不想誰因為工作什麼的而生病。都希望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

    做員工上班我們也要做好防禦安全。帶好口罩。勤洗手。吃飯儘量不要聚集在一起。分配去吃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防疫工作還是做得比較好。成都也很少新增病例。那麼大家也只要注意。還是能夠防控的。

    我也等著開工等著上班呢。希望這個疫情早一點過去。

    你們覺得呢?

  • 10 # 無名草2020

    作為有責任心的老闆,誰都會想到抗疫復

    工兩不誤。他若嚴格按照有關部門(如疾

    控中心)所倡導的規定做了,也再三叮囑

    過員工要絕對注意自我防衛。那他就不

    應擔責。若有員工萬一被感染了,公司

    在可能的情況下,給報銷一定的醫藥費。

    不知這樣處理行得通嗎?必竟沒有先例,

    大家都在摸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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