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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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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稅點點稅務籌劃
方法一:多繳納公積金。中國稅收的方法是,繳納五險一金後,再來繳稅。也就是說,如果你月入4000元,繳納完五險一金後工資低於3500,就不用繳稅了,所以可以從這方面入手。現在中國的公積金是可以取出來的,而且職工可以繳納補充公積金,所以你可以增加公積金的繳費比例,到時候再取出來就行了。
方法二: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用現在比較通用的說法叫作稅式支出或稅收支出,是政府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區、行業、企業和業務的發展,或者對某些具有實際困難的納稅人給予照顧,透過一些制度上的安排,給予某些特定納稅人以特殊的稅收政策。比如,免除其應繳納的全部或者部分稅款,或者按照其繳納稅款的一定比例給予返還,等等。
方法三:積極利用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發票進行避稅。中國稅法規定:凡是以現金形式發放通訊補貼、交通費補貼、誤餐補貼的,視為工資薪金所得,計入計稅基礎,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凡是根據經濟業務發生實質,並取得合法發票實報實銷的,屬於企業正常經營費用,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方法四:利用暫時免徵稅收優惠,積極利用國家給予的時間差避稅。個人投資者買賣股票或基金獲得的差價收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均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是目前對個人財產轉讓所得中較少的幾種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專案之一。
納稅人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股票或者基金進行買賣,透過低買高賣獲得差價收入,間接實現避稅。但因為許多納稅人不是專業金融人員,不具備專業知識,所以採用此種方式時需向行家裡手請教,適時學習相關知識,謹慎行事。
方法五:利用年終獎金實現避稅。稅法規定,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按納稅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所以,【稅點點】建議納稅人在報銷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時,應以實際、合法、有效的發票據實列支實報實銷,以免誤認為補貼性質,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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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昨天依舊美好
為了避稅,阿里花3.5億買下了一架飛機G550灣流,之後原價轉讓給了馬老師,馬老師再租給阿里,然後馬老師以阿里公司名義使用這架飛機。這麼一操作,馬老師套現額度大概是18億,自己得到14.5億的回報。
因為這個飛機每年租金1.5億,維護費用3000萬,租期為10年,總的費用是18億多,這些支出是可以透過公司的運營成本轉嫁出去,也就是可以抵扣18億的企業所得稅,按照25%算也有4.5億。
另外如果這18億用工資發給馬老師,那要用45%那檔收個稅,就是去了8.1億了,相當於兩架飛機。另外這架飛機所有權是馬老師的,也就是說如果阿里發生債務問題,這飛機是不能作為資產去做抵押的。
實際上,無論是擁有數千億資產的老闆還是小明星,他們都在做同樣的事情:避稅。包括阿里的馬老師,京東的老劉和其他避稅老闆,給大家舉幾個分享合理節稅知識的例子。
節稅案例一:33歲的王思聰在豪華遊艇,攜一眾辣妹為自己慶生,為什麼富二代都喜歡遊艇,真的是為了顯擺嗎?都說窮玩車,富玩表,而真正頂級的富豪都在玩遊艇,王思聰不僅擁有達索獵鷹私人飛機還有三艘價值不菲的豪華遊艇,而其中萬達一號停泊在香港,二號停上海,三號停三亞,每一艘價值超千萬,更不要說王思聰專門定製款價值1.3億的豪華遊艇,可你絕不會想到遊艇其實是一個避稅神器,只要把遊艇裝潢成住家一般,並且每次在上面待上兩個星期就可以在報稅時把這艘遊艇以第二住所給你報稅,如果這個住所逐漸升值,那麼賣出這個住所所需要繳納的資本收益稅,比起單純投資收入所需要繳納的稅還要低,而且這第二註冊每年還能出租,並且兩星期內的租金收入,不需要報稅。
節稅案例二:為什麼別家公司租用京東的倉庫,劉強東還要再給企業配備一個大爺擔任管理員,真的是因為東哥熱情好客嗎?事實恰恰相反,劉強東的這招就是為了避稅,如果劉強東直接把京東倉庫出租出去,算是不動產租賃需要繳納9%的稅費,但如果多配備一個管理員就轉變成了提供倉儲服務增值稅,只需要繳納6%而已,如果大爺是辦理退休以後返聘回來的員工退休工資不僅免費只需要簽訂勞務合同,還不需要交五險一金和職業年金,大大降低了企業的人工費,用由強攻使用的方法就是避稅,他們書中提到用工避稅的方案之一,書中還有更多值得各階層,中小企業老闆使用的避稅方案,如果你也想要合理控制人力成本和風險,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那麼這問題。
節稅案例三:77天的拍攝期,日均收入208萬,鄭爽的陰陽合同到底少繳了多少稅,首先他當時有兩個合同,一個是陽和一個陰合同是對他個人的勞務報酬支付4800萬乘4800萬,需要繳納3%的增值稅,7%的城建稅,3%的教育附加稅,2%的地方教育附加稅,還有水利基金建設基金,同時個人所得稅為4800萬乘以80%乘以40%減7000等於1536萬的個人所得稅,總計交稅1697.3萬,而如果是以陰合同一點六億繳納勞務所得,則正常需要繳納5659.3萬個人所得稅,二者相差高達3962萬左右,更讓人震驚的是被掩蓋的一個合同。
在說點比較正經的:
公轉私的5種方式,讓你安全轉賬合規節稅,再也不用去稅局喝茶了!
1.自己給自己發工資每個月工資2.9萬,年終獎14.4萬,全年收入50萬,稅率11%。
2.每年開除一次員工透過離職補償金拿回90萬,離職補償金低於當地平均工資3倍,可以免稅。
3.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的諮詢中心給公司提供諮詢服務,拿回475萬,核定後綜合稅率5%。
4.老闆把自己的車賣給公司拿回60萬,二手車轉讓價格低於原價免稅,車還是你的繼續開。
5.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的品牌中心把公司上班放進去,拿回200萬,核對後綜合稅率5%。
公司利潤400萬,老闆想提現到自己口袋,該如何操作呢?
很多老闆認為公司就是自己的,400萬直接從公司拿走,那你就虧大了,這400萬首先要交25%企業所得稅100萬,再交20%個稅60萬,最後到手240萬,聰明的老闆都是這樣做的:
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與主體公司進行400萬業務往來,開發票給主體公司,主體公司再打款400萬到個獨企業,這樣一來個獨企業收入400萬,老闆提現出來,只需要核定徵收12萬的個稅,最終到手388萬,仔細想想,你就知道為什麼高手都會有一家個獨企業了。
社保入稅,老闆還能“安然入睡”嗎?學會這一招,合理降低企業社保成本!
舉例:餐飲A公司,勞動密集型企業,廚師+服務員,社保金額比較高,社保併入稅務局徵管後,如果不繳納或不足額繳納員工社保,直接影響徵信,那如何合理降低呢?
1.成立一家管理服務B公司。
2.廚師和服務員是B公司的員工,發基本工資並繳納社保。
3.A公司和B公司簽訂服務外包合同,服務外包價格就是B公司員工基本工資+社保。
4.加班和節假日薪酬、福利等,由 A公司另行支付,只用交個稅,不用交社保。
這樣一來,社保基數合理地變為基本工資,大大的節省了社保成本。
老闆不是財務,但一定要懂財務,很多老闆覺得讀書無用,其實你正在為自己的無知默默交學費,不但多交稅,嚴重的甚至違規罰款,有句話說的好:中國的老闆不是在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你又屬於哪一類呢?
對於公司避稅,大大多數人說,和自己沒關係,隨著個人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關心個稅政策、個人納稅情況、以及合理避稅的政策,那就在說說和有關個人稅法,整理了合理避稅的12種方法。
1、子女教育
從3歲到讀完博士,每月1000元教育費用,夫妻各佔50%或一方承擔,1000元可以分攤或一方免交個稅。
2、學歷或職業資格
如果提高學歷或參加職業資格培訓發生的費用,學歷教育期間每年4800元或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每年3600元的費用,免徵個稅。
3、大病醫療
如果大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部分,每年60000萬元免交個稅,但要提供醫療證明及其個人承擔費用的原件或影印件。
4、首套住房利息
首套住房利息支出,每月享受不超過1000元的額度,免徵個稅,最長不超過20年,但要提供貸款合同、還款憑證。
5、房屋租金
工作城市的租房支出(沒有自住房),直轄市、省會城市等每月1500元、人口規模>100萬的每月1100元、<100萬的每月800元,免徵個稅(各地免稅額度有差異)。
6、贍養老人
父母年滿60歲及以上,每月2000元的贍養費,子女可分攤,免徵個稅。
根據暫行辦法,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獨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可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7、出差補貼
差旅補不超過200元、誤餐費不超過200元。不計入“工資、獎金”所得,免徵收個稅。
8、離職補償金
職工離職時,領取的經濟補償金不超過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所稅。
9、通訊費
因工作需要,單位為個人補貼的通訊費,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標準,不計入“工資、獎金”所得,免徵個稅。
單位為個人負擔辦公通訊費用以補貼及其他形式發放的,應計入個人當月“工資、獎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
10、高溫費
職工夏季發放的高溫津貼或食物,以報銷形式可以不計稅,隨工資發放的高溫費要交稅。
11、分攤法
如果某個月份工資高,比如業務提成,可以分攤到其他月份,降低當月稅率,相應合法避稅。
12、提高公積金額度
因為五險一金免徵個稅,如果收入高不著急用錢,可以提高公積金的繳納標準,但公司承擔的部分也多,你可以和公司協商,多出的部分由自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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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肆肆子的奇妙歷險
高收入人群的個稅稅率通常在25%-45%,這肉割得心疼啊。而且隨著共同富裕的到來,可以說不理解政策,一不小心就會踩到紅線。至於高收入人群還有哪些稅籌辦法,我會一步步為大家分析。
8月17號,中央財經委召開了第十次會議。
有兩個關鍵詞進入了公眾的視野:“共同富裕”、“三次分配”。
惹起了一片譁然。
“啊!國家是不是要針對高收入群體下狠手了!”
“養肥了X要殺了”
“有錢人要是體面,就讓他體面,他要是不體面,國家就幫他體面!”
甚至最近不少朋友來問我這是不是真的,感覺天要塌了一樣。
我一律回答他們:那些人也不過是在不懂裝懂、瞎說八道、自娛自樂罷了。
今天,我們就從稅務角度把這個事好好說清楚,不要誤讀,也不用恐慌。
首先,“共同富裕”、“三次分配”這兩個詞出處的原文是這樣的:
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目標紮實邁進。
說得很清楚,“幫助低收入群體增加收入,同時取締非法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
最終要形成“橄欖型”分配結構。
結果,有人認為這段話的意思是要“把富人的錢分給窮人”,不許富人賺錢。
這是大錯特錯。
8月26號,中央財辦副主任韓文秀已經給出了官方解讀。
韓主任明確解釋道:
共同富裕不是搞“殺富濟貧”,“第三次分配”是在自願基礎上的,不是強制的,同時還要充分估計實現共同富裕的長期性、艱鉅性、複雜性。
《財經》雜誌主編王波明在會議召開後也採訪了國稅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
在影片中,許局長把收入可以定義成4類:
非法所得:比如像是賴昌星的走私行為,
違規所得:比如某些企業靠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省下的“利潤”;
合法合規但“不合理”收入:很多企業家把自己的房子車子掛在企業,從而躲避繳納個稅,;
合理、合法合規收入:能創造財富、國家需要,多方一起獲益,這樣的收入,國家不但不會打擊,還將繼續鼓勵。
而需要被取締、規範化的只是前3類,並不是“不許賺錢”。
部分會導致收入差距擴大、社會焦慮加劇、環境汙染加重、有資料安全風險的行業,或許會持續受到約束,但那些依法納稅,合理經營、有利國家發展的好企業,並不需要擔心。
這是關於“共同富裕”,我們需要知道的。
那麼,“三次分配”又是什麼呢?
初次分配,是指勞動和各種要素得到對應報酬,相當於一切“賺錢”活動;
再分配主要指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政府對家庭和個人的補助),
第三次分配的定義是:
不同於市場主導和政府主導,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透過合法合規途徑,將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進行捐贈,更多與公益事業相關聯的分配。
總結:捐贈、公益。前提是自願。
也就是說透過鼓勵慈善、公益這些行為,可能是給予某些免稅政策,來實現收入的三次分配。
對於這些,我們平頭老百姓當然是雙手雙腳支援擁戴的。
大家不妨回想一下,自己是否屬於高收入人群?
如果是,那麼過去甚至現在,你又有沒有做過處在打擊範圍裡的行為呢?
正如許善達先生指出的那些現象有沒有發生在你身上:
作為企業老闆,不給員工交社保,或者只給員工交一半社保,另外一半用私人賬戶或是別的渠道發,既少代扣了員工的個稅,又可以代繳更低檔位的社保。
實際上是自己在住的房子,在用的車,然後因為可以抵稅,掛在了公司名下,甚至還在到處炫耀。
還有一些沒有提到的:
比如明明是“勞務報酬”,卻“動腦子”把某筆收入變成了“經營所得”,以享受核定優惠;
比如年終分紅比平時的薪酬高很多,卻透過“某種手段”減少了這筆收入大頭的徵稅;
再比如從“某渠道”聽到建議,盲目地去某地、某園區註冊了個人獨資企業或是個體工商戶,享受當地核定徵收或是減返稅政策,以此達到“節稅”目的;
不開票,少開票,買發票,和別的企業“合作”互開發票,
用私人賬戶收付款,部分收入不入賬,虛列支出,把不屬於公司成本的消費入賬…等等。
當然類似的建議的非常非常多,某些稅籌機構對大勢把握不準,嗅覺不靈,不及時通知這些企業,有些甚至乾的就是違法犯罪的勾當。
大家不妨搜一搜像是“高收入人群如何做稅收規劃”這種問題,裡面有幾個措施是能用的?造著做,你離進去就只能一篇文章的距離。
我在這裡提個醒:
不要小看國家實現共同富裕的決心,也不要小看金稅三期和接下來的金稅四期的監管能力,更不要小看中國的司法公正。
再強調一次,依法納稅,合法稅籌才是唯一的出路。
規避風險,永遠比“省錢”、“節稅”優先。
我站在2021年10月這個節點上,可以給大家一些稅籌建議,
但更重要的是,要對稅籌這件事有一定自己瞭解,對大勢有理解,才能依法省錢。
1、 年終規劃相當一部分高收入人群,工資也許不是特別高,但是年終獎或者年終分紅十分豐厚,
對於這一筆錢來說呢,繳稅是跑不掉的,除非你也想學一下爽子進局子。
年終獎有兩種計稅方法:單獨計稅和併入綜合所得。
兩者演算法不同,要交的稅也不一樣多。
演算法比較複雜,也不難查,我就不展開了,就說個結論:
併入綜合所得,適合低收入人群。
具體說,就是(月收入×12—各種扣除費用)這個數,低於6萬的,無腦選併入綜合所得就行了。
收入較高的人群,基本上就是選單獨計稅比較划算。
但我想特別提一個小細節:在某幾個特殊區間,少發點錢可能比多發一點,實際到手還多。
是不是聽上去很神奇?
舉個例子。
如果你的年終獎正好是300000元,那你要交的個稅是:300000×20%—2660=58590元,
那麼實際到手就是241410元。
這個時候,要是年終獎多發“一塊錢”,稅率就到下一個檔位25%了,
這樣一來要交的個稅就變成了:
300001×25%—2660=72340.25元。
實際到手227660元。
多發了一塊,收入直接變少2萬,誰都沒落著好。
當然,如果再多發一點,多到覆蓋掉多交的個稅,那還是多多益善的。
所以這個“臨界點”是一個區間,超過318333元,就是越多越好了。
但再多發,到下一個區間,同樣的事又會發生了。
個稅7個檔位,這樣的臨界點有6個,別擔心,我都幫你們算好了:
36000-38566、
144000-160500、
300000-318333、
420001-447500、
660001-706538、
960000-1120000.
如果你的年終獎剛好在這幾個區間裡,那隻拿最左邊那個數,是最划算的。
所以可能就會有一種怪異的情況:老闆說給你發110萬獎金,你卻可以勸老闆:不用了,給我發96萬就好。
這樣老闆開心,你也開心,簡直不要太棒。
2、 創客、智客凡是國家所鼓勵的,一定會給出相關的扶持政策。
近幾年來,國家一直在鼓勵創新創業,
比如2018年9月18日,國務院就下發《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
同時,國家也出臺了很多對創業者的扶持政策,
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稅優政策福利非常大。
創業不是很難嘛,
那針對你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就減免你企業的增值稅;
至於企業所得稅,小微企業在應納稅所得額100萬以下的,在現行稅率再減半,即實際稅率為2.5%。
所以,咱們的一些高收入人群,完全可以響應國家號召“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從打工人變成 智客 、創客的模式。
這些高淨值人群創業後,以合作的模式向企業提供服務,變成小B to B的模式。
翻身員工把老闆當了。
這樣下來,
發票、成本抵扣鏈上也更加完整了。
自身的稅負也從個稅變成了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國家給予小微創業者的優惠政策。
本來作為企業員工,而且是高收入人群,可能要交45%的個人所得稅,
獨立創業之後,升級成了一家企業,多繳一筆3%的增值稅,可能只要再交2.5%的企業所得稅。
前提是,一定要符合經濟實質,不能是惡意逃稅。
3、 專項附加扣除除了採用更划算的計稅方式外呢,
國家為了減輕大家的稅收負擔,還給了個政策叫專項附加扣除。
不管是高收入人群還是普通收入的人群都可以合理的透過專項扣除節稅。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中指出,
納稅人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可以透過申報扣除相應的稅額,減輕稅負。
展開來說:
子女教育項,就是每個子女每個月可以扣1000,從小學到博士研究生都可以扣,
要麼全部扣在父母一個人頭上,或者兩個人攤,但一年內扣法不能變化。
一般情況下,高收入的人群大部分都是有子女的年紀,
所以這一點來說還是非常實用的。
繼續教育項,提升學歷時,每個月可以扣400元,一個學歷等級最多扣48個月,
如果考取專業證書,在拿到證的當年還可以扣掉3600元。
大病醫療項,必須是走醫保報銷後,醫保用藥範圍內自負部分超過15000元的可以扣,最多扣80000元。
這筆錢可以扣在自己頭上,也可以扣在配偶頭上,子女發生的可以扣在父母一方的頭上。
這一條的可用性可能不是特別高,
當然萬一得了場重病,這個扣稅的力度還是非常大的。
房貸利息項,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利息,每個月可以扣1000,最多扣20年。
每個人只能有一套房的資格可以扣,不能扣第二套房。
對於還在還房貸人群來說,每年少交1萬2的稅,20年就是24萬。
這條可以說非常實用了。
住房租金項,必須是工作的城市沒有房子但是租房的人才可以扣,
如果是在直轄市、省城或者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城市,每個月可以扣1500,
其他小城市,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每個月可以扣1100元,
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每個月可以扣800元。
提前結束租房合同的,按照實際租房時間計算。
當然,如果不買房,租房也是可以享受扣稅的政策的,
越是大城市扣的越多。
贍養老人項,獨生子女每個月可以扣2000,
非獨生子女,大家去分攤2000元的扣除額度,
分攤方式可以是老人指定分攤比例,也可以大家書面約定分攤比例,還可以平均分攤,指定分攤由於書面約定分攤。
這六項下來,可以說每年的扣稅力度還是相當可觀的。
舉個例子:
小王是獨生子女,而且自己有個剛上小學的孩子,並且在上海貸款買了自己的第一套房,
那麼他每年可以扣稅(1000+2000+1000)*12=48000元。
省了很大一筆錢。
這筆錢對於爽子們來說也許不算什麼,
但是對於那些年入十幾至上百萬的人群來說,還是非常有必要省下來的。
專項扣除的存在,其實就是為了減輕群眾稅收負擔,增加居民實際收入。
也是應對了開頭所說的,調節稅收的主要力度並不是高收入人群。
4、 社保規劃(高檔位靈活就業)社保也是我們開頭提到的,國家為了實現共同富裕的再分配手段之一。
社保的存在就是為了提升社會的公平性。
但或許很多人不知道,社保是可以享受個稅稅前扣除的。
符合條件的“三險一金”作為專項扣除可在計算綜合所得時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之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
這條《通知》規定,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
其實際交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超過部分應併入工資薪金計徵個稅。
此外,如果是自由職業者,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社保,
當以最高基數繳納社保,稅前扣除的也就最多,
於是個稅扣除也就更少,可以很大程度減少稅務成本。
5、 慈善、捐贈這一點,還沒有落地實現。
但20年1月《學習時報》上刊載的《第三次分配:內涵、特點及政策體系》裡提到:
立法有必要更加鮮明地對公益慈善捐贈予以鼓勵和支援,同時,在稅收方面也應予以實質性的優惠。
而且從2016年《慈善法》實施以來,民政部及相關部委共出臺了21項公益慈善領域的政策檔案促進公益慈善事業的“規範化”和“可持續”發展。
未來,捐贈或許也會成為“稅務籌劃”當中一項重要的手段。
既幫助了別人,又能幫助自己,屬於兩全其美。
等到那一天,我也會第一時間跟大家分享。
說在最後:共同富裕和三次分配,看似和稅務沒有關係,但在這樣的大環境下,不規範的稅務措施更像一顆暗雷,是收入公平、分配公平的巨大阻礙。
不管你是企業主、企業高層,乃至其他高收入人群,都宜自糾自查,趁早整改,早日走上合法合規稅務籌劃的正途。
違規操作能達到的效果,用正規途徑也能達到,如果依法籌劃稅務的效果不盡人意,一定不是政策太嚴,而是籌劃得還不到位。
以上。
1.稅務行業十年老炮,每天分享稅籌經驗,解決疑難財稅問題!
2.關注Carl的財稅圈,幫你合法合理地省錢,立志讓你做最省心的老闆。
3.解讀最新的稅收熱點,分享最優的稅籌方式。Carl的財稅圈,您身邊的財稅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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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高收入者依法納稅。畢竟稅收是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納稅是高收入者應盡的義務。在這個問題上,高收入者應樹立“納稅光榮,逃稅可恥”的觀念。至於說到避稅方式,應該有不少。如“陰陽合同”,開工作室或公司,把公司註冊到有稅收優惠的地方,購買商業保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