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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迷漫流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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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百川王佔功
你所提到的農村相鄰農戶間,相爭宅基地以外的邊角地,它的主權歸集體所有這是不爭的事實,它具有面積小不成型的特點,不值得村委作支配計劃,村民們誰也想佔為己有,這個問題在農村具有普遍性,象類似情況在我們這裡有個不成文的、習慣性的規矩,誰先建房居住的,離誰住所近的歸誰佔有,對此已成為不爭的定格規矩,當然也有個別人習性愛破規矩,走常人不走的路,遇到此人勢必要引發衝突,這就需驚動村委會,甚至鄉鎮派出所解決,無弄是誰主張解決,他的依據也離不開世代的傳統習俗,懲惡揚善的道德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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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華月一牛
農村宅基地已劃好,別人還跟你爭宅基地邊怎麼辦?
既然宅基地已劃好,肯定是國土部門和村委會給劃的,其他人沒這個權利。
別人來爭宅基地邊和你沒關係,可以找國土部門和村委會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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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民工賈廣西
規劃好的宅基地為什麼有人爭?
凡是靠道邊,交通方便的宅基地誰都想要!
關鍵是規劃給誰的!?如果是規劃給你的,別人還和你爭,不外乎兩種原因,一是你“侵佔”了他的“利益”。
這種原因很好解決,透過協商,給他點“補償”,基本都能解決。
第二種原因就是你的“勢力”抗不過他(農村家族勢力由來已久),他欺負你!這種情況,你就得找村委會解決,村委會解決不了的,可以到鎮政府或找司法部門解決。
無論哪種情況,都得想辦法解決,把房子蓋好才是自己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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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生平安0522
這個農村較多?私心大人,不管誰人的,從宅基地的牆角,承包地的地邊地埂,大小道路的路邊,總是想法霸佔,有的還大打出手,反映到村還是強者佔理,真是有理無處講?怎麼辦?一,鄉村應有專人常年解此事,主動調查解決,二,當事人忍讓,讓霸佔者得意,知道"吃虧也是福”的道理,"千里來書只為牆,讓他幾尺有何防,長城萬里今優在,不見當年秦始皇″,為了尺寸小事免積矛盾?三,嚴重難忍,可拿法律武器保自已利益!個人觀點,不知對否?請大家各談自已觀點和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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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憨娃春哥
你說的這種情況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經常碰到。有的是新建房屋時和相鄰地塊的人扯皮,有的是房子翻修兄弟之間的扯皮。
根據日常調解經驗,不管是哪種扯皮;但都表現為建房者要麼侵佔了別人的地邊,或是別人認為建房者侵佔了他的地界,由此才引起爭議。
那麼,我們平時是怎麼處理和預防這些事情發生的呢?
一、為了防止農戶在建房時與鄰地發生糾紛,農戶在申請建房用地時要做好幾件事情。
(1)、出示所用於建房用地的土地經營權證,證實該地塊是申請建房者自己所有。
(2)、如果是農戶之間協議調換的地,要出示有效的調換協議書
(3)、建房用地簡樣圖紙標註好四周鄰地後,建房者自行找這些四周鄰地農戶簽字,協調關係,四周農戶同意他建房後才能批准用地。
(4)、要求建房者在下腳時必須距離鄰居的地邊至少30公分,以防發生糾紛需要調解。
二、如果發生了糾紛如何處理?
(1)、如果是新建發生糾紛,這種情況多半都是建房者自己不注意,或者認為自己強勢不按規定的邊距下牆腳,過了界而引起。
這種情況處理起來簡單,召集兩家協商,給被佔的一方給與相應的補償。如果被侵犯的不要補償,要求侵佔方拆除,那就拆除。如達不成協議,就只有走法律程式。
(2)、如果是鄰地農戶認為建房者越過了邊界而引起糾紛,就要兩戶把地界的標記找出來,線一拉就看得出來侵佔沒侵佔。
但如果地界標記不清,張三認為地界在這,李四又認為地界在那,形不成定論。那就採用折中原則,在兩家各自所指的界邊中間拉一條線,作為分界線即可。
(3)、就是老房子翻修和鄰居家發生糾紛,這個根據傳統習慣,以屋簷滴水為界,中間是兩家的排水溝為原則。把水溝的寬度確定即可,誰越過了界就是誰的錯。
農村農戶都很純樸,如果不是一方格外強勢,或者建房者平時人緣都很好,只是不小心之過,一般兩家一說就通了,畢竟侵佔了點地邊也問題不大。
農村最忌的就是不講道理的,侵犯了別人的利益還強詞奪理,爭個贏仗。這種人調解不成,一般建議走法律程式,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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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農村的董
凡是靠道邊,交通方便的宅院誰都想要
關鍵是規劃給誰的!?如果是規劃給你的,別人還和你爭,不外乎兩種原因,一是你“侵佔”了他的“利益”。
這種原因很好解決,透過協商,給他點“補償”,基本都能解決。
第二種原因就是你的“勢力”抗不過他(農村家族勢力由來已久),他欺負你!這種情況,你就得找村委會解決,村委會解決不了的,可以到鎮政府或找司法部門解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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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荔浦青山
我所在村的人在建樓房前,請泥水師傅在宅基地上劃線時,一般不會用到宅基地邊這個位置,就是主家在砌庭院牆的時候也不敢用到周邊的田基或地基的位置,要是哪家在建樓房時用到地基時,總會遭到周邊田地的人過來爭論一番,所以,在農村時,即使二家人在一起建樓房,以前的地基就成為公共排水溝或二家樓房的邊界線。
要是您家的宅基地在劃線時用到地邊共用位置,按我所在村的習俗來看就是您的錯與泥水師傅不注意這一細節才引起的爭論,不能埋怨他人來與您爭論宅基地邊所屬的權利。要是二家平排在一起建樓房,地基的位置可以二家平分並建成牆與牆相併連的兄弟樓。要是您的宅基地位置沒有佔用地邊位置還有人來爭地邊位置,那麼就是這個人在無理取鬧。個人觀點,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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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楊福花場福哥和他的花
在農村生活,不能太本分,太本分了別人就覺得你好欺負 ,處處壓著你 ,但是我們也要做到不要去欺負別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認,農村人有時候真的一點也不講理的,愛佔小便宜的毛病永遠改不了,如果他連你的宅基地邊也要佔的話,你若不反抗,以後有的你受,所以寸步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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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墨綠小遊戲
既然宅基地已經規劃好了,並且確權了,別人再和你爭的話,就說明他有點違法了,犯侵了佔別人財產罪,這個首先找村委會來調解一下,不行的話讓宅基地確權部門來解釋調解,再嚴重就到法院起訴,因為你是在悍衛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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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宅基地的問題,目前大家關注較多的應該是退出的問題,一些地方,還是施行自願退出宅基地政策,這個到底是好是壞,我們現在無法判斷,這篇文章,小幫手要說的點是,自願退出的話,大家要錢還是要房?先說要房的,情況是這樣的,目前一些農村地區的新農村建設進行的如火如荼,比如,一個村,找一片空白地,開始集中建房,然後把該村的人統一居住在一個地方,這樣的話,就會省去很多地塊,有利於規模化的種植和管理。 當然,你是自願退出的,原來佔用的宅基地面積是多少,現在還給你多少平,如果以前宅基地少,現在住的較大,需要補繳一些差價。另外一種情況是直接補錢,有些朋友,在城市買房安家,農村基本很少回來住,剛好趕上宅基地退出的事情,就會選擇要錢,不過,每畝補多少?怎麼補?目前還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 以某個縣為例,如果是承包地的話,每畝補償2.7萬元,如果是自留地退出的話,每畝補償1.2萬元左右。其實,無論你是要錢還是要房子,如果比以前得到的多,這部分人相對會很高興,如果補償的較少,就會讓另外一部分人產生怨氣,當然還有一部分人,說的在好,我也不準備退出宅基地,因為這是我的“根”。 如果是你,你會選擇補償錢或房子,還是根本就不想退出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