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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胡er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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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員理村事
一,自從土地承包40年以來,經常出現,土地和宅基地買賣過程,也沒有地方政府,土管部門出現瞭解,強制措施的處理,好象是不提倡,不管制的封閉運作,例:城市郊區土地發展規化,集體的土地出售,承包戶的土地出售以及宅基地的出售,層出不現,當然,都是正當定位(國家規定的標準),只有政府牽頭,才有這個權裡,由土管部門經辦方可的。
二,如果賣土地或宅基地,未經政府批准的,沒有辦理手續的,屬個人行為,那麼土地的過戶,對方辦證,永遠辦不了合法的證件,土地和宅基地還是原承包主的,不管是宅基地建房,還是辦廠,儘管不是違法,也有政策性手續約束的。
三,現在,政策對土地的管理,也在陸續不斷地出臺土地完善和管理的政策,無論是誰也要將土地的管理規定要了解,擺正三者關係(國家,集體,個人),也不要違規私自亂來,特別是宅基地(住房地),有政府和土管所管理的,不屬於違法行為,也屬於違規行為的,現在法律時代,但以要多掌握政策性土地管理的規定,對自已和他人負責,即使過去有宅基私自出售的,時間過長也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說人人都要增強法律學習和意思,這是時代的變化和時代趨勢。謝謝!個人之見,不對之處相互交流。謝謝!
既然是分配給農戶建設住宅用的宅基地,當然不允許私自賣。但是,宅基地可以隨房子一起,在房子出讓的同時,宅基地使用權人也可以發生變更。因此,很多人理解成了宅基地也可以買賣。宅基地使用權人可以隨房子一起發生變更。但是,前提必須要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否則,無法辦理房子和宅基地過戶手續。
打個比方:甲家買了乙家房子,同時甲家也就擁有了乙家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如果想辦理房子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過戶手續,甲家必須要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到的宅基地,超過兩年未建設住宅的,村子裡要收回。因此:
——如果題主說的宅基地,僅僅是地,沒有房子。那麼,單獨出讓宅基地是違法的。村委會、土地局、城建局等相關部門都可以管,包括強制收回、行政處罰、不給辦理手續等。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僅僅是賣房子,那麼,宅基地使用權人可以隨房子一起變更。條件上面說了。重複一遍就是:第一,賣的是房子,不是宅基地;二是買房子的人必須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否則就是違法。同樣,村委會、土地局、城建局都可以管。最直接的問題就是:不給辦理房子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如今,有一些村子裡的宅基地不是分配,而是需要村民買。也就是:即使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想要獲得宅基地也要花錢從村裡購買。這種情況,購買的不是宅基地,而是宅基地優先使用權。原因就是,宅基地有限,想要宅基地的農戶多,申請宅基地需要排隊。
透過這種方式,也就是花錢從村裡買的宅基地,按照法律規定,同樣不可以私自賣。如果不用,可以退回村裡,村裡返錢。但是,同樣可以隨房子一起變更。可以把宅基地的錢加到房子上。總的原則就是——宅基地不得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