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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翻滾滴油渣

    為啥要走,公司不是行政單位,無法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公司是用人單位,不是具有執法權的行政機關,員工失職或者違法,公司可以根據相應的國家法律法規透過合法的渠道讓員工進行補償或對員工進行處理,但是公司無權私自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員工如果遇到公司私自經濟處罰員工的,可以放心的收集證據走法律途徑。

    再一個就是要弄清楚為啥被單位罰2000塊錢,如果是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公司規章制度(其制度公司向勞動部門備案並獲批准,其制度在你入職後並已告知你)的行為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公司規章制度要求你對公司進行經濟賠償,這你就沒什麼可說的了。

  • 2 # snail趕快跑

    哈哈,被單位罰了2000塊,該不該走?

    先分享一下我自己的故事。那會兒我剛畢業,年輕、張揚,在任何人面前都不怯懦,自以為很高尚,很正義,對未來信心滿滿。

    我的第一份工作,滿三個月試用期考試,所有人都知道那只是一個形式。考試的時候,幾乎是明著作 弊吧,有直接看筆記的,有抄小抄的,還有直接討論的,亂糟糟的。我有一題不是很確定,就小聲的問旁邊的同事對不對。剛好這時候監考的(負責監考的是人事的)出手了,說:“自己寫自己的,誰再作弊,直接走人!”我就坐在過道旁邊,他走過來敲了敲桌子,說:“再抄就別考了!”喲呵,我就懟他了:“你眼睛長頭頂看不到嗎,不都在抄嗎,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開卷呢!”那個時候真是氣盛啊:你可以說我作弊,但不能只說我一個人,這樣的話,就是針對我了!所以當他再一次重複他的話時,我騰地站起來,把卷子往前一推,一把抓起椅背上的衣服,很有氣勢的走了出去。後來據我同事描述,我當時的行為太帥了!

    我沒答完卷子,不知道成績,但也沒人通知我補考,試用期也順利通過了。現在回憶起來,感覺自己很可笑。有很多時候,我們明明犯了錯,但是當別人指責你的時候,我們總是在第一時間給自己暗示:我沒錯!哪怕當時你心裡已經意識到自己錯了,但是行動總是搶先一步(其實當時心裡虛的很。)雖然後來我順利透過試用期,但是為了堅持我的“帥氣”,我還是很“帥氣”地離職了。

    回到你的問題上,被罰了,要不要走人?分兩種情況,第一,如果你很年輕,而且這個工作一般般,你隨時可以找到其他差不多或者更好的工作,那想走就走吧,誰的青春不輕狂,這可能是你在職場上最後一次輕狂了。第二種情況,工作很好,同行業中的佼佼者,或者年紀大了,上有老下有小,還是不要離職了,為了生活忍一忍,該怎麼過還怎麼過吧

  • 3 # 點爸進化論

    講講我親身經歷過的一家公司,曾經就職過的一家企業老闆崇尚狼性文化,罰款就是公司文化裡的重要一個特點,動不動就罰款,著裝不好罰,桌面不整潔罰,而且罰起來都是300、500的,這並不是一個小數字,所以惹得大部分員工私下裡怨聲載道,這種狼性高壓的文化下,一線業務人員自然流動率很大,這其實也是可以預料到的,很正常的現象。

    但是某種程度上,公司發展多年,也還算業內比較知名的公司了,能走到這一步,或許也和過去這種狼性的文化是有一些關係,正也是過去算是比較成功加強了老闆的這種文化自信。

    老闆大概是會認為,會因為不適合這個文化走的人,自然不是公司的人,能抗的過去的人,能接受罰款的人,自然就是公司的人了,每當週末甚至可以看到很多人群發的自罰多少錢的郵件,可見這個無形的影響力了。

    不管是主動的還是被迫的,至少留在那裡的人能升職的人就變成了這樣的人,然後同樣的方式對待新人。

    接受不了的人,一部分早早就被淘汰了,能夠留存下來的人,往往不會待特別久,有了合適的機會就跳槽了。

    我想說,對於成年人來說,更重要的還是要理性,能夠更加理性的權衡利弊。拋開這個罰款是否合理的問題,如果是合理的,那麼其實也沒話說,如果是一些並不合理的罰款制度,那麼如果你自己完全不能接受,覺得對自己不公平,自己又不愁下家,那離職自然就是一個可選項了。如果你在這家公司是希望得到一些東西,比如說職業經歷需要鍍金,那麼離不離職就取決於你是不是已經完成了這個事情,或者說還是不是有機會完成這個,如果答案是還要留一下,那麼最好的答案就是忍了,等到自己羽翼豐滿的時候,自然就是那個時刻了。

  • 4 # 山漢

    朋友,是沒有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還是幹活時出了安全事故,擬或和領導發生爭吵,等等,以至於被單位罰款2000元。

    是不是灰心了?

    但在我看來,不管是什麼原因,除非單位要解僱或者開除你,否則,你決不能一走了之。為什麼要走?退一萬步,即便要走,也要把那2000元血汗錢想辦法弄回來啊!

    開個玩笑。

    我說不應該走自然有不走的道理,聽我來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1、如果是因為自身原因導致發生上述生產事故、未完成工作任務等等情況,為什麼就不能引以為戒,汲取教訓,哪裡跌倒哪裡爬起來?

    2、如此負氣離開,換任何一家單位會不會重蹈覆轍,再犯同樣的錯誤?到那會兒,再負氣離開?

    3、如此一被罰款就離開,會不會被人看低?那樣的話,做人未免太小氣,格局太小了吧。如此既丟了錢,又丟了人,讓同事領導貽笑大方,豈不是太狼狽了?

    4、如此一走,不僅單位會因為你的離開,失去一位熟練員工,而你自己也要另覓高就,一切從新開始,無論於企業,還是於個人,雙方都不合算,是雙輸而不是雙贏。

    5、在這個找工作比找新娘子都困難的年代,一時半會兒到哪裡找一個適合你自己的工作。房貸、車貸怎麼辦?孩子的學費怎麼辦?都是問題。老人們常說,走一處不如守一處,因為2000元,你這又是何必呢。何況,人家單位也並沒有攆你走,咱就當那2000元交學費了,成嗎,

    所以說,不能走,決不能因為區區2000元,把自己的身家命運貼進去。反過來,身處逆境的你,反倒應該拿出一點男人的氣概來,振作精神,從新開始。

    一、如果是因為工作任務未按時完成,或者發生什麼安全事故等等業務方面的原因,那你首先應該就事論事,分析被罰款的原因,找出自己的錯誤所在,哪裡跌倒從哪裡爬起來,重新開始,從頭做起。

    二、加強業務技能學習。人家常說,活到老,學到老,學無止境,咱們年紀輕輕,正是學習的好時光。不是業務知識貧乏嗎?那多向專業骨幹請教,多向老師傅學藝,學習學習再學習,不信春風喚不回。

    三、積極與領導溝通聯絡,請求領導多給自己鍛鍊機會,使自己能夠多參加單位的各種崗位技能練兵活動,多琢磨,多磨練,理論聯絡實踐,使自己逐步成熟起來,直至壯大起來。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人活一輩子,沒有人不會遇到溝溝坎坎,如果僅僅因為2000元就當逃兵,人生未免太失敗了吧。反過來,因為自己的不放棄不拋棄,最終的你,不僅會理直氣壯地拿回你那區區2000元錢,而且甚至更多。那時候,你就是響噹噹的人生贏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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