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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ionwu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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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月生一人
部門領導是你的頂頭上司,為了不失去工作你不敢罪。只能聽之任之。但是領導如果真的被查出來利用公款理財為自己謀取私利,你肯定是脫不了干係的。做為出納,負責單位公款的支出和管理,出現問題一樣會承擔相關責任的。你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這還真不好辦?做為財務人員,你的行為肯定是知法犯法的。最好是向上級主管領導部門檢舉揭發財務經理的所作所為,不要顧慮她有什么後臺。在當前國家反腐倡廉的高壓下,誰也不敢和不會包庇和保護她的。這樣才是正確和長久的辦法。以免日後自己因為她而受到牽連,甚至法律法規的處罰。如果實在不想那么做,銀行存款理財產品都會有憑據的,你可以保留下來。如果保留不了原始單據,可以拍照取證。做到明細賬清。就是將來追查下來,也能保證自己的清白,罪責可能會小一點。實在不行,就另謀高就,在這種領導手低下,早晚會出事的。
這個問題有點大。第一,你的個人賬戶怎麼會有公款?第二,你單位走賬為什麼走個人賬戶?第三,你是私企還是國企?還是集體企業?第四,你領導是單位一把手還是主管領導?第五,你單位財務制度是如何規定資金支出的?有你這樣的出納,何愁你單位不風清氣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