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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y花汐

    當然要贍養他們,這是做子女應盡的義務啊!

    說說我自己的情況吧,我兩個孩子,大兒子從一歲開始就給奶奶帶,一直帶到讀一年級。這幾年我很感謝她給我帶孩子,但我同時也很後悔讓他們幫我帶孩子。

    有的人可能會覺得我就是矯情,有人幫忙帶孩子還不知足,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多好!其實不然,這幾年,要說我賺多少錢,那是假的,工作不盡如意,孩子給他們帶了很多壞習慣改不過來,心裡壓力很大。

    也並不是說他們帶得就不好,只是他們跟我們年代不一樣,很多想法不同,在帶孩子上更是許多分歧。

    孩子是他們一手帶起來的,有不好的習慣,我管教嚴了,他們就護著,孩子想著有靠山根本不聽我的。

    後來孩子上了一年級,成績差到離譜,公公婆婆自己文化不高,意識到繼續帶他除了給他吃好穿好,其他忙幫不上,才決定讓我自己帶。我用了兩三年才把他的很多習慣改過來。到現在他已經上五年級了,說話做事做題不願意動腦筋的習慣,仍然改不過來。

    後來有了小兒子,我們家條件其實並不多好,但從決定留下這個孩子開始,我老公就一直堅持讓我自己帶。我老公的爺爺奶奶都還健在,奶奶曾說,孩子還是自己帶的好,大兒子在家的時候,飯菜不想吃就倒,倒得婆婆滿身的飯菜湯水,婆婆都覺著他還小,並不怎麼阻攔。可曾想,這是孩子能做的事嗎?還有很多很多壞習慣,都列舉不完。

    我們生小兒子,從懷孕到生到現在孩子快兩歲了,都是我自己帶,雖然我們日子過得捉襟見肘,公婆和我父母看我們辛苦,也曾千兒八百的給我,但都被我拒絕了。只是孩子過生日,過年過節,公婆會三五百的給孩子,我沒拒絕,畢竟這是給孩子的心意。

    我的願望不高,只要他們能健健康康的就是給我們減輕負擔了,如果他們身體不好,我們會更艱難。至於錢,他們自己留著應急,不比給我們胡亂花了強麼?

    老人幫忙帶孩子是體諒咱們,想給我們減輕點負擔,並不是必須要盡的義務。我們養孩子,是我們作為父母應盡的義務跟老人沒有半毛錢關係。

    如果因為公婆不給帶孩子,就不贍養他們,走到哪兒都說不過去的。

  • 2 # 詼諧的64782911

    反正我不會,他們兄弟姐妹多,輪不到我!再說我的小孩連吃的沒買過,過年發紅包唯獨我孩子不發;也沒住一起;幾乎不往來!

  • 3 # 藍若黎

    要啊,不過是媳婦伺候的話是做不到的。你照顧我小我伺候你老不是空口說的,既然你又沒照顧我小,又沒照顧我的小小,我贍養只是因為老公而已,要做到盡心伺候是不可能的,順手的事會做,不順手的不會做!順便說我家就是如此,兩個孩子都是自己帶的,給錢嗎?不存在的,他們給孫子女的錢絕對沒有我們花在他們身上的多!不過要老公去伺候公婆我是完全同意的,畢竟親生的,愛怎麼使喚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行,只要別苛求做媳婦的伺候就得了!

  • 4 # 清荷

    這要看老公怎麼對我了,如果老公對我好我可以不計前嫌給他們養老,如果老公對我不好那我不會給他們養老,我也沒這個義務去照顧他們。

  • 5 # 老趙54178

    還是要贍養費,孩子本來就是自己的,老人給帶是幫助,不給帶也是有道理的,不花老人的錢說明自己有能力,所以應該在老人老了以後盡孝道,贍養老人

  • 6 # 花溪子fj

    中國法律並未規定兒媳負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也就是說,你作為兒媳,如果不贍養公婆,法律上是說得過去的。

    但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法律上不追究的事情,道德上卻會被譴責。

    你的理由是公婆沒有給你一分錢,沒有照顧你的小孩,所以你不贍養他們。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他們撫養過你的丈夫,你作為妻子,是不是應該為丈夫所想,為丈夫照顧他的父母。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你的丈夫作為贍養人,負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你作為配偶,顯然有協助贍養的義務。這是法律規定的。除非你與丈夫已經離婚,或者丈夫去世。

    再者,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公婆有撫養孫輩的義務,所以公婆沒有給你帶孩子,不能成為你不贍養的藉口。

    綜上,作為兒媳,有義務協助丈夫贍養他的父母。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盡其所能。如果試圖找藉口不贍養,法律上不會追究,但必然會受到道德上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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