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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容濟點火器

    如果你購買的三無產品,本身是不能上路的,你就是有了駕駛證,一樣不給上路的哦,非機動車不需要駕駛證,法律只規定機動車要駕駛證。有些地方實行電動車登記上牌制度,所以會有非機動車的行駛證,那是表明你電動車的當地合法身份證而已。

    電動腳踏車新國標,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含電池在內的整車質量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同時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只有在這個範圍內的,才可以上路行駛,而且不用駕駛證的。

  • 2 # 輕凡小酌

    樓主這個問題貌似問得。。。。太那啥了吧?

    首先,電瓶車不屬於機動車,也沒有機動車的性質,按照機動車規定來看,電瓶車是被歸類於非機動車類,不屬於機油發動。

    而且,電瓶車是屬於非機動車類,你考了駕駛證也只能行駛在非機動車道,如果上了機動車道的話會被罰的。

  • 3 # 蘋果皮紅了

    有駕照就可以去機動車道,這是在找死的節奏。為什麼這麼多機車都在慢車道序列,不去快車道,機車在慢車道就是強者,在快車道就是肉。同樣以電瓶車的速度在快車道行駛,那就是讓電瓶車在絞肉機旁邊晃悠。後果想想都怕怕的。

  • 4 # 管家6454

    這個問題沒有那麼簡單。

    首先,你所說的電瓶車是什麼車?是國家產業政策鼓勵和支援的新能源純電動汽車嗎?如果是的話三個字“沒毛病”!

    該考駕照去考駕照,該上路行駛上路行駛。

    但是,如果你所說的電瓶車是老年代步車或殘疾人代步車的話,我勸你還是放棄了吧。

    電瓶車看是簡單,但一定要和新能源純電動汽車區分辨別清楚。

  • 5 # 優雅高山Os

    關於這個事情呢是這個樣子的。目前來說呢,我們國家還真沒有一個規範的參考標準作為依據。這事,搞得我說話也很不好說,答個題弄得很尷尬。現在是這兒的這樣管,那兒的那樣管。各地的地方政府管理有方,有的地方需要牌照和駕駛證,有的另外需要行駛證。這事呢,最好問問你們當地的交警大隊。但是可以這樣告你,不管你考沒考證,電動車不讓你走機動車道卻是一點不含糊的。各地的說法也一致。

    所以呢,你也別想著考個證就愛走哪兒走哪了。證不證的先不說,你起碼要為自己的安全著想吧。再說,人家不讓你走機動車道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你想想,現在路上車那麼多,你走機動車道速度怎麼也上不去,後邊老是有人"嘀嘀”你。速度上去了,剎車又不管用,出了事多麻煩呀,所以呢,最好別去趟那渾水。因為目前呢,這方面還沒有健全法律法規。假如你在非機車道上出現事故,人家判你是機動車。假如你在機動車道上出了事,人家說你是非機動車,你就不該走這條道。這事鬧的,有理說不清,兩頭受夾股子氣。你要是不出事呢,只要電瓶車走了機動車道,出不出事都算你違法。碰見好脾氣的警察說你兩句,碰見脾氣不好的兇你兩句,叫做批評教育。搞不好還罰你五十塊錢。你說這事窩火吧,還顯得你挺那個的。所以呢,最好還是走非機動車道,多好啊。

    其實在早幾年,交通部門出臺了一部管理電動車的法規。電動車整車超過四十公斤,最高速二十公里,都劃為機動車。結果呢,這一塊電動車協會不同意,說,生產廠家沒準備啦,廠家沒錢換生產線啦,那樣的話一切標準都不符合啦之類的。話說得很中肯,一聽還真是那麼回事,最後暫停實施。但這個劃分電動車是不是機動車的條條框框卻在用。目前,國家還只是對其中一部分電動腳踏車認定為機動車,而不是全部的電動腳踏車都是機動車。假如不是機動車的,沒有必要考駕駛證。

    電動車分電摩和電動腳踏車二種。駕駛電摩要有E,F證才可以。駕駛電動腳踏車根本不用考證。目前國家也沒有這方面的法律規定。如果有警察以此為理由扣留了你的車輛,那你就可以提起行政複議,再不行還可以行政訴訟。因為我們要維權啊,是不是。

    另外,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了無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都是要按照交通道路行駛的。意思就是各行其道,別亂串。對違反交通道路,阻礙的都有權利罰款。現在交警對非機動車很少處罰,是因為執行力難度比較大。一般說你兩句得了。要是開罰單,還要寫上什麼原因,罰款人,被罰款人都應該填寫完整。否則,你可以拒絕交費。但是,不罰你你也要自覺。

  • 6 # 旋轉的方向盤

    看了題我還以為是新能源車,看了圖才知道是大家熟知的電瓶車。回答前先帶大家看看最新的GB7258-2017(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這個是由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四部門聯合釋出的。我為大家總結以下方面:

    新標準堅持電動腳踏車的非機動車屬性,但要求電動腳踏車必須有供騎行的腳踏板。

    增加了防篡改車速、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車速最高為25公里/小時,整車質量(含電池)為55公斤,電機最大功率為400瓦。

    達到以上要求的則被稱為電動腳踏車。關於電動腳踏車是否需要考駕照和買保險相關部門已經解釋過是因為人們對政策的誤讀,並提出堅持電動腳踏車的非機動屬性。

    新規對車輛規格的要求新規相關安全要求(算是對廠家的要求)

    其實我們不要被日常使用的電動腳踏車所迷惑,按照新標準我們現用的電瓶車80%都是違規的,那是因為老政策對某些方面沒有強制要求再加上各地相對於電動車的管理比較松,新規必然要求電瓶車引數在規定範圍內。當然,出新規的主要原因也是因為近來非法改裝的電動車造成的事故增多,嚴重性也增大。據統計:近5年,全國共發生電動腳踏車肇事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8431人死亡,直接財產損失1.11億元。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年均上升8.6%和13.5%。

    所以,達到新規的電瓶車屬於非機動車輛,不需要考取駕照也不用買保險,當然非機動車是不能上機動車道的。至於題主說的考駕駛證上機動車道那就不屬於電瓶車,屬於兩輪機動車劃分在機車行列,是需要E照的。

    我不是鍵盤客,我天天和車打交道,分享全是硬菜!

  • 7 # 快樂相伴9294641

    當然可以也應該上機動車道。因為公安部門已認定超標電動車屬機動車。而又上了牌,考了照...一切皆按機動車手續辦的!所以不但可以上,且應該上機動車道行駛!

  • 8 # 阿帕奇157900495

    現在不知道是哪個腦殘的磚家規定的,說電動車重量速度超標了就屬於機動車了,看,就這麼簡單,一句話就能讓非機動車(不買車輛購置稅、保險,不上車牌,沒有駕照,不驗車)秒變機動車,那既然是機動車了,我認為就能合法地走機動車道路上了。不知道制定政策的磚家有何感想?

  • 9 # 吉爾康

    考取"電動腳踏車駕駛證",主要是讓電動車騎車人知曉電動腳踏車與普通人力腳踏車的不同之處,即因比普通人力腳踏車的速度等大得多了一些,所以應遵守比普通人力腳踏車較更嚴的行使技術特性和交通規則。但仍不應上機動車道。

  • 10 # 煙臺高速交警萊州大隊

    首先,電動車不能上機動車道。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是違法行為,而且出了事故是要負責任的。

    二、電動車上路需要取得C2以上駕駛證。

    三、遇到緊急情況的風險比較大,電動車的車速趕不上汽車,剎車制動能力較弱。

    四、《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凡是設計最高時速大於20公里且小於50公里的電瓶車以及設計最高時速大於50公里的電動車,都應當屬於機動車範疇。

    筱萊認為,不管電動車屬不屬於機動車,都不建議去機動車道行駛,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還是比較安全的,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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