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頑強海浪q

    保密協議有沒有這條規定,沒有的話可以不交,憑什麼,這是你工作經驗的積累,想要讓他拿東西跟你換。哦!跟他打工什麼都是他的啦!

  • 2 # 郭氏智造

    工作記錄,職務動作;

    影印備份,還想不開?!

    【與職場認死理的網友們共勉!】

  • 3 # 13037813

    在單位上班個人的工作記錄,是涉及單位的商業秘密,如果員工辭職或自動離職辦理離職手續時,除涉及個人隱私的記錄外,對涉及單位的工作記錄,單位要求員工交回記錄,既合理又合法,作為員工不交不行,還應積極配合,不可拒絕。

    綜上所述,就提主所提問題?“辦理離職手續時,公司讓交回個人工作記錄,不交行嗎?″。本回答所敘述的內容,提問解答的答案就在其中。

    以上就提問題答,可否有幫助,供參考。

  • 4 # 西安劉夢琪

    工作內容屬於商業機密

    你好,我曾經任職於健康管理公司,對於你來問的問題,建議如下:

    1.離職代表你離開這家公司,不再擔任其公司職務,那麼相關資料是要全部交回。以免商業機密洩露。

    2.你離職,但是公司正常運營,還需要對你做的相關資料核實,聯絡,甚至售後服務。

    3.你離職後,其他人員接手工作,什麼也沒有,無法開展相應工作。如果你任職新公司,道理也同上。

    希望可以幫到你。祝你好運!

  • 5 # 池水清流

    個人認為,工作記錄可以留下來。本身就是工作的一部分。帶走又有什麼用呢!

    從某種意義上講,也還是挺不錯的見證。如果是你自動離職的,工作還不錯,公司還有可能在特定場合拿著你的工作記錄說,我們公司的某某在這裡工作非常好,工作記錄為證,大家要好好學習。

    另一種情況是公司把你辭退了,覺著你工作一般。你把工作記錄留下,讓領導看吧,工作中每個員工都是有很多發光點,或許因此有個重新認識。

    以上兩種情況不管存不存在,都建議留下

    平時的工作記錄,我們感覺著不是很重要,在特殊情況下是可以作為公司的管理證據的,在工作中,安全教育,員工培訓,大小會議等。

    公司保留著是有待檢查的!

    現在工作推進無紙化辦公,即便是無紙化也不會沒有一點痕跡,只是換一種記錄方式,換一種記錄工具。記錄還是極其重要的。

    在這裡說到這種問題,個人建議不管從事什麼行業什麼崗位,做一個寫工作記錄的好習慣!不但能提升自己的寫作水平,關鍵是不要忘了怎麼寫中國字。現在都是手機電腦打字,很多時候提筆忘字的多了!

    綜上所述,還是把工作記錄留下吧。不管是什麼原因辭職,我們都應該好聚好散!

  • 6 # 顧雲孫

    辦理離職手續時,公司要求對自己的工作記錄給於留下?

    就這樣的問題,我個人觀點即是這樣的,首先要看工作記錄著什麼內容,即有關企業運轉方面以及切及到企業的商業秘密,當然應該及時送交企業檔案室,留著儲存,至於自己所做的工作日記這要沒有違規企業的所謂隱私等情況至於繳不繳,我個人認為,企業不得己離職為由,採取強制手段要求交出。

    當然哪,還有一種情況即是企業要問你要出工作記錄,可能是單位的一種假想?也許你的工作可能屬敏感崗位,如果讓你把所有的工作記錄帶走,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影響,更可怕的事情也許會對企業的隱私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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