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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偶遇酒純糧酒

    看到這個問題很傷心。

    死亡原因我認為主要是以下幾點,

    一,飲酒過量。

    二,喝的是假酒,酒精酒,中毒。

    三,酒後沒人照顧,喝水少。

    所以提醒大家適合飲酒,並喝純糧酒。

  • 2 # 磚家

    發生這種事情,對於家庭和公司而言,都是相當悲痛。現在正值各家公司年會月,喝酒應酬在所難免,但誰都應該適量飲酒,適可而止,切莫斗酒。

    先不說洋酒,光是20多瓶江小白,就是兩千多毫升,四斤多白酒。這個量,不是酒仙都扛不住!

    如果從責任來說,公司年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當然難咎其責。至於汽修廠老闆該承擔多少責任,建議還是走法律途徑,讓法官來下定論。

  • 3 # 吳大叔55384748

    真是驗證了"喝死拉倒"那句話,竟然喝這麼多酒。咳!攤上這種事是死者的不幸也是公司的不幸,這才是因公喝死!從活動安排上,由於公司在活動方案計劃中沒能做到預防(很多企業為防止此類事故發生對每桌實施限制供應)措施,所以負有主要責任,死者見酒不要命也應該負有一定責任。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只能走司法途徑了。

  • 4 # 聆聽II深遂

    作為成年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外因只是一部分,內因是自己控制不住,導致死亡後果。單位聚餐是為了職工之間部門之間更好的溝通跟團結,否則不會花錢給大家添堵。希望互相理解,把事情處理好。既然人都已經離開了,還是本著""和為貴""的原則處理為好。

  • 5 # 沉沉雨霧

    我想這是沒有人想到或者看到的結果,純粹是一個意外。我相信冥冥之中某些唯心的說法,作為死者其家屬該堅持力爭的誠然沒有過錯,問題是其能堅持多久。從我個人的所見所聞來說,退一步的話也許讓自己更加現實。因為以後的生活仍需繼續,不要把發生的這個事件當作救命稻草而糾結。走過去,沒有邁不過的坎;走過去,明天也許是一個豔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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