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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波仔菜邦哥的優比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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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體育奇葩說
首先需要明白什麼是奧林匹克精神?下面是引用的一段解釋:
國際奧委會在《奧林匹克憲章》中“奧林匹克主義的原則”條款中有這樣一段話:“每一個人都應享有從事體育運動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並體現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奧林匹克精神”。也稱現代奧林匹克精神。
從上面這段話可以看出,杜蘭特並沒有違背奧林匹克精神。
相互理解:相信在多年後,人們會淡忘這件事。畢竟金州勇士奪取總冠軍,人們多年後提到到的會是他們的隊魂庫裡,而杜蘭特在這段歷史中只會是勇士時代奪冠的一個幫手或者而已。就像公牛時期的標誌性人物,多年後人們提及的只是喬丹而已。他身邊的幫手再怎麼厲害,終究會是這段歷史中的這個人物的陪襯,僅此而已。
友誼:他與威少之間也許早就在明爭暗鬥,不然也不會出現杜蘭特離開俄城時所說的一句“我感覺球隊已經不像以前那樣了……”,以及威少多次斬獲三雙資料時,杜蘭特疑似諷刺威少的言論。
團結:杜蘭特所在的球隊私底下是否團結不太清楚,但是在賽場上,每個球員還是非常團結。
公平競爭:如果一定要說一個理由,那就是勇士晉級之路,帕楚里亞墊廢了萊昂納德。但這似乎與杜蘭特沒有多大的關係吧。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還有很多人對杜蘭特加盟勇士的事耿耿於懷,一個球員追逐自己的夢想,有錯誤嗎?只不過有的球員有骨氣,拿不到總冠軍,選擇一起組隊努力爭取這份榮譽,而有的球員選擇躺拿總冠軍。
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你可以口誅筆伐,但你不能剝奪別人的權利。
我始終一句話,杜蘭特加盟勇士沒有錯誤,只是他在自己的球隊原本還能與勇士拼搏的情況下,3比1被翻盤,然後選擇加盟勇士,這種加盟方式讓球迷難以接受。
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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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李子愛體育
什麼是奧林匹克精神?奧林匹克精神沒規定球員不可以加盟其它球隊吧,那杜蘭特打不過就加入的行為,也肯定不違背奧林匹克體育精神,當然了,我不是幫助杜蘭特說話,而是從這個問題,來陳述自己的觀點。
首先NBA是一個商業聯盟,球員們有權利選擇自己以後在何地發展,至於杜蘭特的“投敵”行為,就是在正常不過的球員轉會了,既然要轉會,為什麼不加入一支實力強大的球隊呢?所以杜蘭特最終選擇加入了勇士隊。
但勇士隊在之前可是淘汰了雷霆隊,這讓很多人都不能理解,說實話,我也感覺杜蘭特的這種做法確實不太道義,只不過在NBA這個商業聯盟裡,與其被球隊交易出去,不如自己去尋找一個好去處,這就是杜蘭特選擇加入勇士隊的原因。
在運動員僅有的幾年巔峰期中,除了賺錢以外,肯定還想拿到更多的榮譽,而杜蘭特加盟勇士隊後,不但拿到了總冠軍,那拿下了FMVP,可以說杜蘭特一下子就走上了人生巔峰,對於職業運動員來說,選擇一條更好走的路,並沒有什麼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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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著看。物質社會,利益至上,規則允許範圍內,有何不可!老闆有錢任性,願意交奢侈稅。雷霆管理層為了區區幾百萬美金送走哈登,拆走伊巴卡…威少為了助攻而助攻,為了亞當斯聯盟第一卡鋒而籃板,就高尚了嗎?杜蘭特出走,規則允許轉會。投敵?我至今不明白,這個敵的意思?保羅合同到期,可以跳出合同,但是他為了老東家,執行合同1換7,給老東家快船換來了半支火箭隊,可結果呢?格里芬惡語相向,裡弗斯父子更是竄出來各種黑…我不知道保羅做何想,我真覺得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