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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玥老師講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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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螞蟻打電話
一般情況下公司有新人 ,都會有一個過渡期 ,用來幫助新人,快速適應工作,保證公司生產經驗活動得以正常開展,新人熟悉整個工作流程及工作內容後,公司根據新人接受情況,確定員工離職時間。
員工交完離職報告,領導簽完字,走人,
一,說明離職崗位不屬於特殊崗位,沒有難度的崗位,換人後,新人會在短時間就會熟悉並開展工作的崗位,或者公司內有同崗位的員工,稍微帶下就能開展工作。
二,新人未必就比老人差,未必需要老人帶 ,或許新人進入公司前,從事的工作與本公司的工作高度吻合,甚至在同行業中,新人在業界有著非常好的口碑,業界都希望此人加入自己公司,而老人明顯各方便不如新人,怎麼去帶新人。
我們公司有人員離職流程,可替代性強的,一般會簽完字走人,比如門衛 ,可替代不強的會與員工約定 ,帶好新人後才會辦理離職手續,比如庫管,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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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言心語
員工離職,按照與公司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義務,至於公司要求帶新人,並無法律相關規定。
之所以會發生這種情況,心語劉覺得,一是公司在辦理員工離職流程方面不嚴謹,與員工溝通不充分,造成員工的誤解,員工誤以為,只要領導在辭職報告上籤了字,也就可以走人了;二是員工故意為之,缺乏職業操守和法律觀念。
面對這種情況,如果是我的公司,我會這麼來處理。
一、完善員工離職工作流程,嚴格按流程去做。當員工遞交辭職報告時,公司主管領導,應先接下員工的辭職報告,不要急著簽字。要問清員工辭職的原因,表明挽留的誠意。
告訴員工說,公司會考慮你的辭職申請;但是,離職是需要走工作流程的,公司還要考慮人員接替工作的問題,還要辦理工作交接等一系列具體問題。
要讓員工知曉明白,公司能在一個月內批准辭職、辦理離職手續是合法的,並非是當天提交辭職報告就能立刻走人。
如果需要帶新員工,可以做通員工的工作,讓其在法定的時間內幫助把新員工給帶出來。注意,只能以商量的態度,絕不能以命令的態度和口吻。因為,員工既然提出辭職,幫不幫帶新人,法律並無相關要求。帶是情分,不帶是本分。
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只有這樣,才不至於發生如此尷尬的局面。
二、對不進行工作交接、不帶新人辭職員工的處理意見。如果是由於公司沒能和員工進行溝通、提出交接工作、帶新人等相關要求,員工是不知者不為罪。
這種情況下,就比較好處理。負責人力資源工作的人員,可以聯絡這名員工,給他說明情況,要求他回來完成工作交接、辦理離職手續就是了;至於員工同意不同意帶新人,就別勉強了,尊重員工的意見吧。如果員工不交接工作,不帶新人,是故意為之;說明這名員工對公司已無感情可言,甚至是有怨恨。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正告這名員工,辭職報告領導只是簽了字而已,簽字只是離職流程的一部分,工作交接是法律規定的義務,是必須要進行的工作流程,不配合公司的工作交接是違法行為。
要讓他知曉,不履行完工作交接,不辦理離職手續,社會保險關係就沒辦法轉移等。如果不配合公司交接工作,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要由他本人承擔。讓他看著辦就是了。
這就是我對問題的處理意見,供參考!
【關注@職場心語劉,分享20年私企高管工作心得,職場困惑實話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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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灰太狼108187250
我們單位是辭職報告給車間主任批一下再花半小時交工具,然後辭職報告交到人事部就可以走人了,好歹也是世界三強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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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荷在職場
我所在公司原來沒有規範辭職管理之前,也是這樣的現象,而且這種現象還非常普遍。當然提出離職就走人的人還是不多,一般還是會主動留兩天作交接。
但是公司崗位咋可能會事先儲備人手呢?所以兩天內肯定是無法安排人手進行工作交接的。為此就算人員提出辭職,公司馬上安排招聘, 經過招聘、面試、錄用等一系列流程後,在一切順利的情況下,新員工入職到崗都是三五天後的事情了。而很多離職員工卻只願意等一兩天,導致最後沒有工作交接就會直接離開公司,為此這樣的行為曾經給公司帶來了不少的麻煩,也影響了很多工作的正常銜接與後期的開展。
當公司要求辭職人員離職需要有一個月緩衝期,做好離職工作交接完畢後再離開時,大家都會懟回來,我當初入職時,沒有看到有哪位給我交接工作啊。為此這樣的行為就形成了惡性迴圈,當然出現這樣的局面,責任在於公司缺乏規範的管理制度與具體的操作流程,同時缺少違反這樣的規定後,對自己並沒有什麼影響造成的。
為此,為了扭轉大家辭職後能夠更願意的交接工作,減少這樣的辭職現象,避免辭職後給各項工作開展帶來影響,為此我的處理辦法是:
01.制定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與操作流程規範。公司員工離職出現這樣的現象,一般容易發生在企業規模小,管理缺失的企業中。你見過哪個大型企業有這樣的現象呢?那麼歸根結底就是管理不夠規範、流程不夠明確、制度宣傳不到位和違反操作面臨的處罰結果不夠明確造成的。
而在很多小微企業中管理隨意性大,老闆的話很多時間代替公司的制度的現象較嚴重,導致大家都是有樣學樣造成了。
為此制度的完善與流程的規範就尤為重要,為大家的辭職劃出操作紅線,逾越者如何處理就更加突顯重要性了。
02.加強公司新老員工的培訓與可能面對的問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都是在執行中不斷最佳化與完善,但是前提是你得執行。為此當制度制定出來後,很多企業就考慮太多,不完善,不具體等這樣那樣的顧慮,導致最後公司就沒有制度,沒有規範。
當各項制度與規範制定出來後,先執行起來,並在公司各種正式場合進行宣導培訓,讓所有員工都清楚辭職應該如何操作,不這樣操作可能會面臨什麼樣的後果,首先在思想上把他們的意識轉變過來。
當初我在執定規範並宣講時,對30天內因個人原因沒有按規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將暫停發放工資的規定,待交接完畢後再另行補發。同時因公司原因導致30天內沒有人員與辭職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或者因公司原因導致交接未完成的現象,責任在公司的情況下公司正常發放工資,避免了很多人的不良情緒,保證了制度的執行。03.加強對新員工的培訓與意識強調。所有新員工入職做入職培訓時,把離職管理規定與操作流程作重點宣講,並明確說清楚,如果未按公司規定辦理辭職手續,因個人原因導致在30日辭職緩衝期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交接,公司暫停發放工資,待交接完畢後再另行補發等要求。
讓新入職員工在剛入公司就清楚辭職的相關管理規定,這樣更能讓新入職員工從根本上認同該管理制度,並能遵守。如果出現題主問題所述的現象,公司暫時停發工資也師出有名,為此能夠很好的杜絕這樣的現象。綜上所述:公司員工辭職出現這樣的現象,更多的責任是公司管理的不規範適成的,是公司老闆管理的隨意性造成的。為了杜絕這樣的現象,更多的需要制度的完善與宣導,包括後期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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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明啥,公司有制度沒,規定相關離職有要走什麼流程沒。
如果沒有,員工遞辭職報告了,並且領導也簽字了,那肯定是走人了,都簽字了還留在公司做什麼。這個問題不在員工,只能說公司這個制度不完善。
可能會覺得,接下來的工作怎麼辦,員工需要有正常的交接和帶新人,那為啥當天簽字呢。領導怎麼會簽字,為啥沒有談話。
如果是正常的公司,首先提出辭呈,就要約面談,為啥離職,什麼原因,瞭解一下員工的狀態,也是正常公司該走的流程,挽留一下員工,如果是核心員工,那更是需要多聊聊,能留住自然好,留不住,也說明一下,按照公司規定需要在多久的時間內,交接好工作,跟誰來交接,完成後,再辦理相關得離職,並且告知,相關的工資,社保等會如何發放。至於帶不帶新人,這個是需要雙方溝通的,人家都要走了,還給你帶新人,就是老員工有多少會給你帶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