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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據記載,民間女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纏小腳,到成年時腳長若不超過三寸,即成為備受讚賞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方面。即使長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遭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好大腳”也成為漫罵、羞辱婦女最難聽的一句話。而實際上,小腳“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透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蹠骨脫位或骨折並將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一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致死。民間“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就是女性千百年來遭受這一苦難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牆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女性若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更是難上加難了,惟有忍氣吞聲,聽任擺佈。事實上,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不僅是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態,對於父權制社會施行對女性的壓迫與控制,也的確收到了強化的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纏小腳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而男性的審美觀畸變也因“三寸金蓮”益發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殘的小腳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遊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腳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遊戲,併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至於歷代的酸腐文人,更是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不惜筆墨,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瑣為樂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如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就自詡為“香蓮博士”,寫就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並因此出了名。至於被摧殘得骨骼折裂、關節脫位、血肉模糊、膿水淋漓的畸形小腳何以成為中國男人的性目標?這是因為,纏小腳在封建社會是婦女的極度隱私,除了丈夫和關係極密切的人之外,不能隨意讓人觀看,這便使小腳與性的隱秘牽連上了,甚至認為把握不當的話會引發淫亂,小腳即為“導淫之具”。酸腐文人的說法是,纏小腳不僅使女子的步態更加嫋娜妖嬈,還會使男人在白天“越看越生憐惜”,在晚上“愈親愈耐撫摩”。小腳美的最高標準也被他們確定:一肥、二軟、三秀,“且肥軟或可以形求,秀但當以神遇”等等。字裡行間,無不浸透著對小腳病態的愛慕、豔羨和崇拜,而將摧殘、畸形當作美來欣賞把玩,可見在傳統父權制文化背景上中國的男性審美觀念已腐敗到了何等嚴重的程度。但是,就在對女性摧殘得最嚴重、小腳崇拜最張狂的清代,一批有識之士如李汝珍、俞正燮等人,對這一社會惡習進行了嚴厲批評。李汝珍在其《鏡花緣》一書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卻偏使之“矯揉造作”,纏小腳使她們成了“異樣”,更指出“何以兩足殘缺,步履艱難卻又為美?”著名的改革、維新派人士康有為,1898年向光緒皇帝呈了“請禁婦女裹足折”,歷數纏足惡習於國於民的害處,認為“最駭笑取辱者,莫如婦女裹足一事”,明確主張“嚴禁婦女裹足”。滿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後,孫中山作為民國臨時大總統於1912年正式下令禁止纏足。到了“五四”時期,纏足更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物件,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更重要的是,越來越多的婦女投身到了反纏足運動之中,把反纏足作為爭取中國婦女解放的一項重要任務。這時,不論是中國的女人還是男人,都開始認識到纏小腳根本就不是美,而恰恰是壓迫、恥辱與腐朽的象徵。

    小腳的由來及女人纏小腳的帶來的好處

    小腳被幽默大師林語堂嘆為:“華人感官想像力最精緻的力作”。    纏腳前,小女孩兒先要泡腳,然後令其坐在椅子上吃下一個熱雞蛋。有的地區(主要是北方),在女孩子裹腳前,將羊羔或雞開膛破肚,令女孩將腳伸入其內,浸兩腳黏糊糊的血,據說這樣纏出的腳會更為纖小。纏腳前,為了讓面板縮緊,先在腳趾間灑上明礬。然後,除大腳趾外,4個小腳趾用力向腳心推進並被壓在腳板下。腳心凹處以能塞入一個雞蛋為準。開纏時,用自家紡的長一丈餘、寬兩寸半至三寸半的藍布(靛藍染料有消炎作用),從四趾,經足背、足跟兒;再至足背、足跟兒,一圈圈狠狠纏裹,五、七、九層不等,最後密密縫牢。其時,小女孩號啕之聲不絕於耳。    入夜,女孩子只能渾渾噩噩地昏睡,血液因受阻而在腳間搏擊、衝蕩,腳開始發炎、紅腫,慘痛得徹夜飲泣。這以後數年,每晚睡覺也都裹著,為緩解血脈賁張,纏足女把腳搭在床欄或終夜倒置。日間,母親扶著女兒跌撞著在院中緩行,一是為讓血脈流動,二是怕以後不會走路,這叫“釀鞋”或“亮鞋”。但是,行走時全身的重量都壓在內彎的4個腳趾上,其痛可想而知。以後,每3天拆開一次,拆開時雙腳已皮肉潰爛,流膿流血。裹腳布與血肉粘在一起,緩緩撕開,痛不堪言。就是這樣,母親還是堅持著讓女兒日間用擠變了形的腳趔趄行走,儘管女兒發出剜心的呻吟。    “不爛不小,越爛越好。”爛,腳的成形過程就快。故有人早上起來把已爛的腳泡在臭水溝裡,把蝨子臭蟲放在傷口上,把瓷碴、石屑、碎瓦片包進裹腳布中;或者乾脆用針、用小刀在面板上剜、挑、刺、扎、剔、劃,弄得兩手兩腳上全是血,因為早起腳部的血液穩靜,緊纏痛苦小,纏出的腳也易成形。    若是生在大戶人家,那倒也罷了,女孩子們用不著操太多的心。她們的腳是由“腳婆”(手藝甚好,專以纏足為業)給纏成的;若只是一介柴門之女,她照樣得拾糞、割地、打肩扛擔。小腳站不久長,上工時甚至要跪在地裡,一天下來,腰痠背痛腿軟;特別是腳,已經腫大麻木。    用針、用線、用布、用鞋、用棉花、用明礬、用尖頭鞋,製造出一雙小腳需要五六年,最後纏到“小、瘦、尖、彎、香、軟、正”才算大功告成。    說來也怪,都說小腳苦,小腳臭,“小腳一雙,眼淚一缸”,但是從南唐李後主到宣統皇帝,中間換了多少朝代,改了多少年號,擾得小百姓不得安生,可就礙不著小腳的事兒。在現在人的眼中,古代女人的小腳可以用“噁心”兩字來形容,但在古代,小腳之中卻有玄機讓男人趨之若鶩。    “天下美女出揚州”。實際上,與“蘇州頭”一樣有名的“揚州腳”才是揚州美女的最大魅力所在。到宋朝的時候,極端細小而前端彎曲的腳是美女的必要條件之一,小腳已經成為衡量女性美的重要標準。“從頭看到腳,風流往下跑”。    明清時期,山西大同、河北勝芳等地以盛產美女著稱,不過是因為該地女子小腳出名而已..其實,小腳延續不絕的真正原因是性。古代中國男人對女人的小腳,就像日本男人對女人的長頸,英國男人對女人的細腰,現代美國男人對女人的大乳房一樣,情有獨鍾。小腳被當時的男人認為是性感的中心,所以一旦男人摸了女人的小腳,就是挑逗的前奏。這一規律,在以風流揚名的西門慶大官人那裡得以體現,當西門慶趁著到桌底撿東西的時候,在潘金蓮的繡花鞋上捏了一把,開始了一段風流公案。女人纏小腳以人工的方式營造出了一種獨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詩文稱讚女性小腳之美,五代之後纏過的小腳更是被譽為“金蓮”、“香鉤”、“步步生蓮花”等等。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到清朝。纏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纏足的。  這種審美心理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閒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慾。由於小腳“香豔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他竟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可以說,在古代小腳是女人除陰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甚至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內涵。清朝時,一位中國留學生被日本海關官員要求解釋為什麼攜帶一些小巧的編織繡鞋,這位學生有點害羞地說他希望在他空閒時間能欣賞到他愛人的“腳”。  除此以外,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對於目前這社會來說正是治女性放蕩,改善社會淫穢風氣的最好方法,如果重新實行,每個家庭就都擁有了個賢妻良母,安心顧家的好女人,提高了男性地位,改善了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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