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程式(一)申請。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員有關身份、收入、身體狀況等方面的證件和證明材料。1、身份方面的證明材料:戶口簿及家庭成員的居民身份證(人戶分離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2、收入方面的證明材料:家庭成員的工資或離退休養老金等收入證明;失業人員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失業登記證明和基本生活費或失業救濟金及享受期限證明;遺屬補助證明;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贍養(撫養、扶養)協議或有關法律文書。3、身體狀況方面的材料: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無勞動能力的人員,應提供有關部門或本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證明和病歷卡;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應提供殘疾證。(二)受理。鄉鎮(街道)對申請人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驗,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填寫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鄉鎮(街道)受理申請後,進行調查核實,並委託村(社群)對申請人家庭情況進行公佈,徵求群眾意見,公佈期不少於7日。(三)審批。民政局在收到鄉鎮(街道)報送的審批材料後進行審批。對批准同意的返回鄉鎮(街道)委託村(社群)將准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名單及月補助金額等有關內容進行公佈,接受群眾監督。對不批准的進行說明。
審批程式(一)申請。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員有關身份、收入、身體狀況等方面的證件和證明材料。1、身份方面的證明材料:戶口簿及家庭成員的居民身份證(人戶分離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2、收入方面的證明材料:家庭成員的工資或離退休養老金等收入證明;失業人員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失業登記證明和基本生活費或失業救濟金及享受期限證明;遺屬補助證明;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贍養(撫養、扶養)協議或有關法律文書。3、身體狀況方面的材料: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無勞動能力的人員,應提供有關部門或本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證明和病歷卡;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應提供殘疾證。(二)受理。鄉鎮(街道)對申請人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驗,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填寫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鄉鎮(街道)受理申請後,進行調查核實,並委託村(社群)對申請人家庭情況進行公佈,徵求群眾意見,公佈期不少於7日。(三)審批。民政局在收到鄉鎮(街道)報送的審批材料後進行審批。對批准同意的返回鄉鎮(街道)委託村(社群)將准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名單及月補助金額等有關內容進行公佈,接受群眾監督。對不批准的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