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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8807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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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丑牛151479753
題主的問題不太明確,按照家庭聯產承包土地政策,在承包期內增人減口承包地不發生變化,如果分地時老兩口自己一戶的話,現在死亡一人後土地仍然由健在的繼續承包。如果絕戶後承包地收歸集體。但現在處理這種情況村裡的普遍做法應是由他們的兩個兒子繼續承包為好。土地分了還是由一家經營自己協商解決。前提是兩個兒子必須是本集體經濟合作組織成員。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題主的問題描述不太清楚,題主應該想問的是老人有兩個兒子,等老人去世後,老人的承包田應該怎麼分配?這個問題在我們農村是非常多的,由於中國承包地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制,而且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所以在農村像題主這樣一個家裡有兩個兒子,更有甚者4、5個兒子的,在分家的時候,往往因為土地分配問題讓兄弟反目成仇。那麼像題主問的老人去世後,兩個兒子到底應該怎樣分配承包田?我就我理解的政策和我們當地的一個分配習慣,來給大家說一下。首先我們要明白什麼是家庭聯產承包制,家庭聯產承包指的是農村承包田是以家庭為主劃分承包田地,在承包以後,不管家裡是贈人還是減人,農戶承包的土地面積和地塊不在改變,如果農戶增加了人口,那麼這個增加的人就自然獲得了家裡的承包田,所以只要是家庭成員,就有一份承包田。我們回頭來看題主的問題,這個家庭老太、兩兒子共三個人,所以在分配承包田的時候按照川地、山地等分成相同的三份,老太和那個兒子生活在一起,那個兒子就分得兩份承包田,這是最不近人情的分法,當然矛盾也最少,大家都會接受。有時候,畢竟親情大於利益,有些兄弟之間也會選擇協商,贍養老人的那個相應會獲得更多的承包地。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是新農人散耕,你關注的就是我關心的,喜歡的朋友別忘了點個關注,新農人散耕每天準時為你回答,我們下一個問題不見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