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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剛強志遠

    因為打架被刑事拘留,證明你的這個朋友已經涉嫌犯罪了,需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有這麼幾種可能,一種就是被打的已經達到了輕傷甚至是重傷,只要達到輕傷,那麼這起案件就屬於刑事案件的,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就需要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了,也就是刑事拘留;另一種情況就是聚眾鬥毆,這種情況下也是涉嫌犯罪的,需要追究打架的人員的刑事責任,也是需要刑事拘留的。

    因為你朋友是多次打架,我想這次可能聚眾鬥毆的可能性大一點,所以判決的時候,因為之前被行政拘留兩次,是有違法記錄的,這個時候追究刑事責任,可能就要嚴厲打擊的。所以說,你這個朋友可能等著被嚴厲處理吧。

  • 2 # 龍哥哥說法

    你朋友雖然已經打架了兩次,還被行政拘留了兩次,第三次打架被刑事拘留了,這應該和前兩次沒有關係的,具體我來幫你分析一下:

    你朋友之所以這次被刑事拘留了,是因為他觸犯了刑法規定的故意傷害犯罪了,被立案偵查後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根據刑法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達到輕傷以上的,就涉嫌故意傷害犯罪,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你朋友和他人打架後,對方肯定報警後就做了傷情鑑定了,結果肯定是輕傷以上,所以公安機關才對你的朋友立案偵查,並採取拘留刑事強制措施。

    而之前採取的行政拘留,應該是沒有達到輕傷的標準,所以無法根據刑法的規定進行立案偵查,只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你的朋友作出治安處罰,就是你說的拘留。這次的刑事拘留與前兩次沒有關係,但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會對上兩次的打架行為作為一個量刑情節來考慮,當然是從重處罰,幅度估計在百分之二十左右吧!

    另外,你的朋友雖然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了,你還要考慮一下他的其他量刑情節,比如,賠償的問題,既然把對方打成了輕傷以上了,就要根據根據對方的情況作出賠償,只要賠償到位後,就會出具諒解書,雙方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然後建議司法機關對你從輕處罰,這是刑訴法的規定!

    還有就是,你的案子還可以認罪認罰,這是法律規定的從寬處罰情節,就是在自首或者坦白的基礎上再從寬處罰,幅度最大可以達到百分之三十,當然你要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這是認罪認罰的前提!

    所以,刑事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前者的執行地點在看守所,後者的執行地點在拘留所。另外,前者是刑事案件,後者是治安案件,刑事拘留和前兩次的行政拘留沒關係,但可以作為從重情節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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