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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鬍子哥說北京土話

    我認為,注意是我認為哈。

    首先在電瓶車騎車人沒受傷的情況下,電瓶車騎車人應該全額賠償機動車因事故帶來的車輛損失,造成機動車車上人員傷亡的,也要賠償受害人;

    其次,如果騎車人受傷了,機動車司機憑良心說,應該先救治騎車人,送醫等,然後再來說賠償問題,畢竟人命關天。

    但是!但是!

    恰恰是這種司機的良心,以及交通法對人的生命權的保護,致使很多電瓶車騎車人無視交法,亂行亂闖,造成了太多的惡性交通事故。所以我真心建議,電瓶車雖方便快捷省力,但真不適合擁堵的大都市。

  • 2 # 能擁有就是幸福

    關於事故責任的話,一般情況下可能會是對方全責。但是也有例外,不要想到對方闖紅燈就是全責。本人在以前的回答中已經講了,交通事故定則的依據說通俗點,就是你的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過錯大小(是否有因果關係)。如果你在行駛過程中有超速、採取措施不當、車輛安全效能有問題等違法行為,在事故中,雖然對方闖紅燈,你也是會承擔事故責任的。

    關於對方二輪車,得看是否屬於機動車(現在的電動車的效能,其實已經達到了機動車的標準),如果以電動車(非機動車)處理,那麼根據《交安法》中的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在我們國家,對非機動車和行人體現的是以人為本,他們是弱者。如果是以機動車處理,那麼就按照責任認定書處理唄。

    如果你無責或者責任不大,最好是透過保險公司墊付(請事故處理民警出具墊付通知書,保險公司能在交強險範圍內最多墊付一萬元。)如果對方還要你墊付,那麼你死扛到底(為什麼可以死扛,在以前的回答中已經講明白了),要麼你得和對方協商,籤墊付協議。(比如各墊付多少,等到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以後按責任分攤。墊付多了,該退還就退還,不然怎麼怎麼的之內)

    打這麼多字不容易啊。

  • 3 # 劉劉584

    你不都報警了麼?怎麼還問我們 交警會怎麼判呢?當時沒有給結果麼?

    行人、非機動車違章,現在是很司空見慣的事,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碰撞,如果機動車是運動的,不管什麼原因,基本全責;如果是靜止的,那麼得看你的車停的是不是地方,沒按規定停車,至少主責,即便對方不是盲人。

    像你的案子,對於電動車主賴著醫院,我個人認為你有些細節沒說明清楚,比如:發生碰撞時,你的車應該是運動的,姑且不說突然加速的問題。運動的車輛自然在事故中承擔全責,換句話說:由於你當時沒有采取禮讓、避讓措施,甚至事發時你都沒看見對方,這叫觀察不仔細,至少也得主責了。

    現在交規,主要還是偏重弱勢群體一方,其目的不是慫恿非機動車違章,而是加強機動車駕駛員的駕駛素質,用機動車主動禮讓來降低事故等級,甚至避免事故,畢竟機動車跑起來,衝撞力度比非機動車大的多。

    我個人的駕駛習慣,經常用喇叭(按1-2下短促的),夜間切換燈多一點(切遠光,保持1-2秒),警示別人注意,尤其是那些走路打鬧,騎車還發呆、玩手機的,即便他與我有數米距離,我還是會先按個喇叭;路口起步時,也會先按下喇叭,即便我已經觀察周圍情況,確定兩邊沒有打算穿行到斑馬線上的人和電動車,如果自己是頭車,也會慢吞一下,讓旁邊車道的車優先走,自己不要第一個衝出去。總之,只要上道路,就要想辦法讓別人看見你,儘可能避免事故。

  • 4 # 強歌1122

    就你的事各抒己見。在路囗發生交通事故誰違章就該是誰的責任,有章不循就該後果自負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立法就是讓人守法 ! 不要總認為誰是弱勢群體,開車的就該是強勢群體嗎? 當然,路囗起車速度應該有個標準限速。現在騎電動車的一些朋友在機動車道行駛的少嗎?闖紅燈見縫插針的人大有人在,電動車在交通事故中佔有很大的比例。法是人定的執法也是人執行的,現在一些街口路段都有監控,責任化分一查監控一目瞭然,如果一昧地認定騎電動車和機動車肇事電動車是弱勢群體無形中"默許"電動車的一些違章行為 !你的事很同情你, 她"賴"在醫院不走有醫生的診斷,她說地不算,當然還需要聽警察叔叔的"斷案",別人講的作用都不大。

  • 5 # 汽車人甲君

    根據你所描述的,我認為你有幾點做得不妥:

    1.根據你描述,沒有看到交警的身影,您是否第一時間報警了?

    2.根據你的描述,沒有看到保險公司,您是否向保險公司報案了?

    3.在交警沒有出現之前,你自己墊付了醫藥費,這是不妥當的。因為你這錢應該是要不回來了。

    交通參與者一定要按照交通法規來執行。交通事故是根據違章情況來劃分責任的,而不是最終結果或慘烈程度劃分的。

    根據你所描述的場景,你沒有責任,那你為什麼要墊付醫藥費呢?

    為什麼交警沒有出現呢?

    對方電瓶車到底是電動腳踏車還是機動車,這需要檢驗認定的。

    重量超過40公斤,時速超過20公里沒有人力腳蹬,那就是機動車了。

    機動車就要按照機動車的管理辦法來執行。那麼他行駛的道路是否正確?速度是否正確?

    如果是機動車,對方駕駛者是否有機車駕駛執照呢?

    交警如何判定是他的事,但是你應該明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您可以問交警,對方是機動車還是電動腳踏車。這樣至少交警知道你懂。

    實際操作中會發現,電動車駕駛人員在開車的時候是強勢的,出了事就是弱勢了。

    他一定會把自己的傷情說的很嚴重,一方面博得同情,另一方面可以得到多一點賠償。

    因為交警也經常會偏袒他,因為你有保險,所以,交警會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就擔主責吧,反正有保險公司賠,你看他也沒錢賠你。

    我建議,不要答應,因為一旦你擔主責,這些都是會做記錄的,而且保費還要上漲。

    另外,一旦你簽字了,萬一這名駕駛者身體有什麼異樣,那可就都是你的責任了。

    同時,如果對方全責,你應該要求他賠償你車輛損失,因為他可以向他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他沒有投保,那麼他就要自己出錢賠給你。如果你覺得對方已經受傷,或對方經濟條件比較不好,可以在對方承認自己全責的前提下,免除賠償。無責和免除那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即便你的確有部分責任,也不必擔心,有保險公司承擔責任。記住,捂緊自己的口袋。否則你買保險是幹什麼的。

  • 6 # 東方紅147397517

    每次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或者類似的事情報道,都有無名火而且無處傾訴的憤怒!開車的都是無敵強者?否則都是羸弱貧者?謹小慎微遵守規矩和橫衝直撞視規則如無物的發生事故,擔責者必須是開車的!憑什麼?和諧?這樣真的和諧了?讓無視規則者更加肆無忌憚的所謂和諧不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無規矩不成方圓,大家一視同仁,誰犯法誰擔責!讓所有交通參與者都知道法律法規,知道法律法規的不可違背性!從爾遵守和尊重!我想明天會更好!但願遵紀守法的人們永遠平安健康!

  • 7 # 大臉胖橘貓

    電瓶車撞上汽車,汽車都是有責任的,至少是說你採取措施不當,路口沒有減速,或者你是減速了,但說你減速不夠,現在的交通亂象,尤其是非機動車,就是長期無原則偏向所謂弱者,怕麻煩和稀泥所造成的,冰凍三尺已非一日之寒了

  • 8 # 塵光大道

    首先是交警的責任認定,認定誰的責任那就由誰來負擔損失,或者按責任認定比例來負擔損失。你報了警、也報了保險,對方也無大礙,所以不必擔心。基本上不會有多少經濟和其他的損失。

    其次是關於責任認定:一是紅綠燈路口,看有無闖紅燈行為;二是看車速,有無超速行為;三是看撞擊部位,看有無充分注意路面情況。像你這種情況,對方闖紅燈肯定是違反了交通法規,但在紅綠燈路口機動車應該減速慢行,也並不能說你完全沒有責任,而且還有個機動車駕駛人有無充分注意路面情況這一條。個人認為雙方各有責任,具體怎麼劃分就不好說了。一般交警在劃分責任時交警會偏向於受到傷害方的。因為責任劃分並不僅僅是一項技術活,還有社會影響和矛盾化解的因素在。

    對方賴在醫院,你可以和她好好談一談。也可以和交警進行溝通,讓交警來勸說其出院。畢竟解決問題是第一位的。

  • 9 # 塞萬提斯3

    前提是你的車是私家車,不怕扣,那就好說了,有監控的話她全責,讓她願住多久住多久,十五天內就能出具責任認定書,當然出認定書前交警還是會讓你們協商,出於人道,只賠保險內賠付額就行,她不願意就讓她去告好了,這種人一般很難纏,耍無賴,你的車要是計程車就慘了,因為扣不起車

  • 10 # 陶陶樂遊

    這點錢都在交強險賠付範圍之內。電動車基本上都沒有保險,所以即使是電動車全責,也是走你的交強險,只要保險公司認可,你管他要多少錢。保險公司不認可,你也用不著自己跟對方交涉,不私了不接受調解,不行就打官司,這種小事故你都不用出庭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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