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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擺攤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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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小龍7
這個基本上不行!我們的合同約束力此其他法要小!很少有相當的甲乙方!就是一般建設的企業,也為GDP抬轎子的多。只有我們這末按進度付款,不認為是單方違約。有一百種方法約束施工單位。所以才會有農民工討薪的現像!目前,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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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葉鋒35707161
解決這樣的問題應該很簡單,大概只有兩種辦法或者手段解決:1 商業手段 2 社會手段 兩種也可以兩者結合交替使用……
實際操作就因人而異,因事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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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趣的香瓜XS
蘇州工業園區招標套路最深,例2000萬的工程要交二十幾萬招標保證金,如一個標50家企業報名,要收一千幾百萬保證金,開標後未中標按理三天內應退保證金,可是他們規定要二個月以後再辦退款,試想,各項工程一年的招標保證金就要幾個億給挪用,有關部門應管一管這種挪用企業資金,應該未中標三天內退回,為什麼要二個月呢,真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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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築律師團
如果承包人與發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工程款支付節點,但是發包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承包人可採取以下措施應對。
一、起草《工作聯絡函》,及時確認延遲支付的事實。
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節點,一般都是承包人施工至某個節點,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多少工程款。比如十層封頂,付已完工程量的80%。如果承包人工程資料較全,透過施工資料完全能夠證明已經施工至某個節點,則承包人不需要確認已經施工至某個節點的事實。但是如果承包人資料管理較為混亂,那就應該及時蒐集能夠證明已經施工至某節點的資料,然後立刻起草《工作聯絡函》,寫明承包人已經施工至某個節點,發包人應該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並附上付款申請檔案。
二、如果發包人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延遲支付嚴重,承包人可採取停工手段,並及時傳送《停工報告》。
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發包人只是因為資金週轉問題,導致延遲支付工程款,則承包人可以出於友好合作的目的,繼續墊資施工(該情況由承包人根據自身情況決定)。如果發包人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工程款延遲支付嚴重,則承包人就應該及時採取相應手段,可以立即停工,並及時起草《停工報告》,寫清因發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工,並附上索賠清單。
三、如發包人要求復工,可與發包人簽訂擔保協議,要求發包人提供相應擔保,以保證後期工程款的順利支付,如果不能及時支付,也可保證承包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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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律線上詢問
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與發包人簽訂延期付款協議
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停止施工
回覆列表
工程完工還是未完工?
完工先協商,協商不成直接法院起訴;
未完工,還是先協商,弄明白為什麼不付,因為未完工的工程不付款有N多情況,未完工的工程最好不要到起訴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