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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結硬寨打呆仗的閱讀者

    新股破發,上市公司和券商不會“賠償”股民損失。 股市有風險,願賭服輸。

    就好比之前中了新股。賺很多錢,上市公司和券商不會找股民分一部分賺的錢一樣。

  • 2 # 杜坤維

    樓主想多了,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這是一個鐵律,新股破發,上市公司和券商沒有義務賠償投資者損失。

    最近新股破發成為資本市場的熱詞,也成為中籤投資者的傷心事,少則虧千把元,多的虧掉1.5五萬元,七個交易日天天有新股破發,破發幅度深淺不一,虧得最多的可能是成大生物,開盤就是低開18.19%,如果投資者以開盤價賣出,投資者虧損9100元,最低跌到78.88元,如果此時割肉賣出虧損15560元,以收盤價80元賣出虧損15000元,

    新股本來是被投資者當成無風險收益看待,總是禱告自己中幾隻新股獲得一些收益,大家一年到頭中不了幾次新股,或許今年僅僅就中到了成大生物一家新股的投資者也是存在的,結果還虧掉了上萬元錢,你說倒大黴,也是不錯的,

    問題是投資者虧了錢,除了罵幾聲以外 ,還真的沒有任何的救濟渠道,找遍資本市場所有法律,也找不到投資者可以賠償的規定。既然沒有法律規定投資者可以獲得賠償,自然也就無法要求券商和上市公司賠償,

    投資者新股破發,虧眼淚直流,問題是還得不到市場一些媒體專家的同情,認為是無腦打新的結果,新股破發投資者虧錢是一個利好,可以倒逼新股價格下降,可是現有的詢價制度下,新股發行價格是朝著高價發行有利的,而不是朝著低價發行有利,這就很悲催了。

    券商與上市公司簽訂一些激勵協議,發行價越高,募集資金越多,新股估值越高,券商獲得的承銷費用越多,相關人員獎金可能也越多,這樣的氛圍下,新股價格走高也就難免。

  • 3 # 勻楓財技大兜底

    新股如果上市就破發,那麼作為申購的散戶投資者能不能得到賠償損失呢?可以給大家很負責任的講,不可能。在法律法規中也不會賠償,在過去的歷史實踐經驗中,也沒從來沒有過賠償的案例。面對這種損失,最終的結果就變成了一句話,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我們國家的新股發行的規則,到目前為止,已經改變過多次了。那麼現在使用的“市值配售、抽籤認購”的方式,也已經延續好幾年了。但是對於散戶投資者來說,他們沒有能力去改變新股上市前的詢價,只有被動的等待發行公告的通知,然後在抽籤日認購,之後等待中籤的通知,進行繳款,最終在上市日才能看到新股發行的市場交易價格,才知道盈虧結果。

    所以其實對於新股上市之後是否會破發,最主要的關鍵因素在於新股發行前的詢價過程。這個詢價過程其實是由上市公司、以及承銷券商和相關的機構投資者共同決定的。如果最後定價過高,那麼上市之後很有可能破發,投資者利益受損;如果定價過低,那麼上市之後,價格會上漲,投資者能賺取到新股收益。

    在之前,監管部門對於新股上市詢價是進行了一定的干涉,所以一般來說新股上市時的發行價相對比較低。這導致投資者積極參與打新,可以獲取到新股中籤的資本差價收益。但是在今年9月份,我們的新股上市詢價新規出來了,這直接導致了目前新股頻頻破發的現狀。

    在2021年9月18日,上交所釋出了新修訂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與承銷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同時,深交所也釋出了新修訂的《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資本市場稱之為“詢價新規”。

    在詢價新規下,過去新股詢價時,機構投資者集中報價現象不再出現,而上市公司發行人以及主承銷商,擁有了很大的話語權。最終產生的結果就是,後兩者為了自己的利益,會爭取更高的發行價格,這樣上市公司可以實現超募,拿到更多的資金,出讓更少的股份;而經銷商也可以獲得更多的承銷收入,以及未來有可能的跟投差價。

    但是對於被詢價的機構投資者來說,降低發行價格的想法無法再實現,部分合理估值的機構投資者會被淘汰出局,例如“如覺得上市公司質量一般,公司和承銷商想發行價定在40元,但是機構只給30元,那麼按照詢價新規,每一次報價都會將低報價機構踢掉,最終上市價格會定的比較高。”

    正是因為這個詢價機制的改變,導致了現在的新股上市屢屢破發,但是這也是市場中的行為,所以不會給中籤的投資者做任何補償。未來投資者已經不能盲目打新股了,每次想申購之前還是要仔仔細細看一下上市公司資料,心中盤算一下會不會破發,只有那些上市價格合理的公司才予認購,盲目打新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但是也希望監管部門可以針對詢價新規進行監管,制止上市發行價出現。其實上市首日給予投資者一些適當的認購利潤,這也是合理的,也是世界各主要證券市場普遍認同的看法。

  • 4 # 老金財經

    新股破發是二級市場的決定的,跟上市公司和券商沒有太大的關係,肯定是不可能讓上市公司或者券商公司進行賠償股民的損失,哪裡有這麼好的事呢?

    隨著A股是試點註冊制之後,新股出現破發已經成為常態化,但出現新股破發誰都不願意看好,自然會包括上市公司、大股東、券商公司,以及持有這隻股票的投資者,都不會願意看到股票出現破發。

    要知道新股上市之後,股價的漲跌是由二級市場資金來決定的,當這隻股票籌碼供過於求的時候,股價會下跌;反之,股票籌碼供小於求的時候,股價會出現上漲。

    類似這種新股上市就破發,只能說明上市之後,二級市場籌碼是不看好這隻次新股,隨之把這隻新股集中賣出;意思就是賣出的籌碼大於買入的資金,股價出現持續下跌,才會導致股價破發。

    所以按此進行推斷,新股破發跟上市公司和券商公司是沒有直接關係的,新股破發的損失又怎麼可能會讓他們進行賠償呢?反之新股破發後也會對上市公司、大股東,以及券商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股民會不會賠償他們的損失呢?道理都是一樣的,新股破發造成的損失也得不到他人的賠償。

    股票上市之後,股價的漲跌是由二級市場決定,並不是由上市公司和券商公司控制,既然不是他們人為干預導致新股破發的,炒股虧損的錢不應該由上市公司和券商公司買單。

    但話又說回來,上市公司和券商公司也是不願意股票出現破發的,股票破發對他們也是沒有任何好處,所以肯定新股破發對所有持股者都是不好的,對上司公司和券商公司也會帶來損失。

    最後提醒大家一點,炒股本身就是高風險投資,既然是高風險投資就會面臨虧錢的風險,炒股虧錢了不能怪別人,只能怪自己炒股能力不強,或者壞自己運氣不好,只能自己承擔風險,不可能想著讓其他人為你虧損買單的,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 5 # 厚金說

    如果新股破發後,上市公司和券商需要賠償股民的損失,那麼要是破發呢,反而上漲100%、500%的幅度,股民能不能將盈利的部分給上市公司和券商呢?在股市,很多股民的想法特別的奇怪,總想著只賺不賠的事情,可股市本身就是高風險市場,就算“股神”沃倫·巴菲特也有虧損的時候,所以新股破發後,要求上市公司和券商賠償股民損失的要求,本身就不合理。

    1、深入發現自身劣勢。普通投資者在股市中投資的劣勢太過於明顯,以致於除了有些本金以外的任何事,問題都比較大,比如沒有成熟的投資理論支撐,也沒有豐富的交易經驗,不會選股,也不會擇股,沒有冷靜的情緒,也不能理性的處理投資上的難題,追漲殺跌是常有的事情,恐慌與不安更是伴隨著每一天,不會制定合理的投資方案,就算制定了也不能按部就班的執行,甚至連投資的時間都不固定,這樣的情況下,不要說盈利了,就算在股市中不虧都是幸運的事情。所以,在股市中投資,投資者首先要搞清楚自身的劣勢在哪裡,劣勢有什麼,應該如何去改變,而不是一味的“打新”破發了要求上市公司與券商賠償,或者虧損的要求上市公司倒貼等等行為,問題更多是出在投資者自身上,畢竟股市是高風險市場而不是低風險市場。

    2、新股破發,要不是上市公司弄虛作假,一定是不會賠償給股民損失的。從當前A股市場的情況來看,弄虛作假上市的情況基本可以說是零機率,一年也發生不了一起。再者,股價波動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不能虧損了就要找上市公司或賴上券商公司,也要總結自身的原因,比如“打新”上市公司的質量問題,如果足夠質優,定價也是合理,自然也就不存在破發的現象,相反就算一時不破發,未來也會有破發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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