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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46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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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他王姐
應該拿。首先,跟合夥人好好談一談,工資怎麼分配,年底分紅怎麼分配,親兄弟明算賬,籤一個合約,有了字面上的證據,心裡也就有了底。
其次,做好付出多回報少的心理準備,因為你覺得你出力了,別人卻不一定能看到並記在心裡並把它當回事兒。因為人都是自私的,不牽涉到自己事兒,別人再大的事兒那都不叫事兒。
最後,奉勸能自己創業自己創業,不能自己創業就要及時調節心理,理解包容,耐心一些。否則就及時止損,抽身而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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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0寧靜致遠90
我覺得應該拿。我們這裡就有這樣合夥人,兩個人合夥開了個廠各佔50%股份,那個稍微有錢一點的,一年半載不來廠裡一下,就坐等拿錢,另一個幾乎每天都在廠裡面,而且還要幹活,你說人家拿的點工資有什麼不對呢,這很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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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逍遙小胖
1 既然是合夥創業那共同的目標肯定是合作雙贏 並不想最後落下錢也沒掙到朋友也沒了的下場!那我們就需要先小人後君子了!那就要事先簽訂一份協議!協議中應包括股份分成 責任分成 利潤分成等!
2 既然是合夥那肯定是要有股份的 切記股份制是五五 四六 最好是三七 或二八 這樣股份好分 利潤好分 責任也容易分成!如果是五五開 大家股份都一樣 都想做法人 都想當家作主 各有各的心思 那還談什麼合作還創什麼業!
3 如果你說你出錢了還要出力 這個可以參考第一天 協議中就應該體現出來了!大家都是股東 都可以作為管理者 應根據股份的大小分出管理區的主次來!如果是小生意 需要大家都出力 那也應在協議中體現出責任劃分來!一個人管理一方面 如果哪方面出裡問題也容易劃分責任!如果你想去掙分紅意外的錢 那可以協議出來自己即是管理者也是執行者 執行者應獨立報酬!前提是大家都同意!
4 最重要的一點 合夥創業大忌就是中飽私囊!應公開招聘獨立財務人員!合夥人不便參與財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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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管理一點資迅
個人建議要拿工資。具體如下:
在這裡面你扮演了兩個角色,一個有所有者,一個是經營管理者。你即是公司的所有人,也是公司的經營人。為了管理規範,公司必須建立一個規章制度,你擔任公司的一個職位,公司發你工資。這樣才能把你的權益劃分清楚。
其次,當公司出現經濟危機,才能以公司作為法人,承擔有限責任。不然你自己的財富與公司財富就分不清,就會承擔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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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每天學1點
你好,如果你和合夥人都一起出錢又出力,那賺到的利潤你們按約定分就好了。
如果大家出的錢都是一樣的,合夥人不出力,一直都是你在運營管理,那你就和他商量,你要額外拿一份工資。
如果他出的錢比你多一份,他願意和你平分利潤,那自己出多一點力也無所謂。當然了,你也可以把利潤按比例多分給他一些,然後你拿一份工資(前提是,他只出錢,不出力)
千萬不要回避這些問題,創業前就應該談好這些的,親兄弟,明算賬。直面問題,不然生意好也做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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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湯生活錄
合夥開店除了股份你在店裡上班肯定要拿工資,不過合夥開店沒找到合適的人基本都是開不長久的,合夥開店的原則:必須雙方簽訂合夥協議,不要太斤斤計較,賬目一定要清楚公平公正,有問題一定要當面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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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檳爽提神器劉志華
前幾天回答了一個類似的問題,這裡重述一下。
合夥創業肯定要有協議或合同。合夥人在明確股東權益的基礎上,也一定會涉及你提的問題。
當然,如果各股東從一開始合夥,就已經協商決定不拿工資,也應當在協議中明確下來。
無論何種情況,如果隨著企業發展,股東一致協議修改既定的做法,也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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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常州人阿兵
任何問題都沒有標準答案,都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合夥創業實際是一個高風險,同時也是一個高收益的專案。如果有合適的專案,也有良好的管理,創業順利的話,合夥人之間能形成患難與共的真摯情誼,同時也能獲得可觀的經濟報酬。
針對你說的,你出錢也出力了,那也要分情況:
1.如果你的合夥人是你的家人或親人,哪除了員工的開支外,雙方可都不要拿工資,只要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分紅比例,拿相應利潤分紅就好。
2.如果你的合夥人是你的朋友或臨時夥伴,哪建議協商確定2個事情,一是根據你們的投入比,確定你們的股份和利潤分紅比例,如果之前沒有協商,現在協商也來得及。另外針對也出力的一份,可確定一個固定薪水,不管是誰,只要付出了就給相應薪水,當然如出現缺勤等,則也按照員工薪水相應管理辦法進行扣除。
親兄弟明算賬,凡是涉及利益方面的事情,都需事先明確,和氣才能生財。最後祝你們事業紅紅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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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仗劍同行宋
我覺得應該要。因為自己和家庭也要日常開銷嘛,這就是靠工資。也就與企業帳務分清了,不可能要錢用就去廠裡亂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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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即是股東,也是主要經營者。
股東出資即可,獲取的是投資粉紅。
經營者是透過經營者才能,獲取報酬,包括工資收入和經營分紅收入。
所以正常情況下,你的收入是工資+經營分紅+股東分紅。當企業沒有利潤的情況下,經營分紅和股東分紅不成立,但會有工資或者目標績效。
如果公司當前工資都發不出來的情況下,經營者的工資收入還是要計提,等到有錢了再發。
綜上所述:工資,是需要優先考慮,是計入經營成本的;經營者分紅也是經營成本,但需要有利潤的前提下。同時有淨利潤的前提下,再會有股東分紅。
當然也要例外,投資人出錢,經營者出力,共同持有股份,這種情況下,經營者的工資成本已經轉化為股份,就不存在工資收入,至於是多少年工資轉化為股份,需要投資協議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