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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科技大蜀黍

    眾所周知,在NBA甚至是籃球界喬丹都是當之無愧的籃球之神,可以說沒有喬丹,就沒有現在的NBA,喬丹在NBA當中的貢獻不僅僅是幫助公牛獲得了兩座三冠王,而是喬丹將NBA籃球傳播到了世界的每一個角落,當然,在當時作為NBA的當紅球星,喬丹也賺到了不少的資產,在退役之後喬丹更是上演了自己的紀錄片《最後之舞》,而且還成為了黃蜂的老闆,喬丹的資產也不計其數,但是作為籃球之神的喬丹在聯盟當中獲得了多大的合同呢?可能很多的球迷都不是非常的清楚,現在在億元合同滿天飛的請款下,很多的球迷已經見怪不怪,但是在當時聯盟沒有多少球星能夠拿到億元合同。96年當時作為聯盟當中的新星,加內特獲得的6年1.26億美元的合同,這也成為了當時為數不多的大合同,但是在當時喬丹的合同是多少呢?

    要知道在96到97兩個賽季喬丹是經過退役之後再次復出的,這時候聯盟可以說成為了喬丹一個人的聯盟,因為沒有喬丹,當時的聯盟虧損非常慘重,甚至到達了入不敷出的境地,所以為了能夠留住喬丹,當時聯盟是允許球隊給喬丹一份非常大的合同的,但是這份合同的數額卻讓很多的球迷驚掉了下巴。在95到96賽季,喬丹僅僅能夠拿到385萬美元的合同,但是在96到97連續兩個賽季當中喬丹都獲得了超過3000萬美元的合同,也就是說喬丹的合同瘋漲了十倍。

    其中在96-97賽季,喬丹的合同是3014萬美元,在97-98賽季,喬丹的合同是3314萬美元,然而在這兩年當中聯盟的工資帽根本沒有超過3000萬美元,在96-97賽季聯盟的工資帽只有2300萬美元,在97-98賽季,聯盟當中的工資帽也僅僅只有2400萬美元,顯然喬丹一個人的工資就比聯盟的工資帽還要多,這是為什麼呢?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當時的喬丹擁有頂薪的續約身份,而且喬丹的合同屬於鳥權帽上續約,也就是說當時公牛隻要能夠和喬丹商量好了,聯盟是沒有其他限制的,而其他的球隊最多隻能給喬丹2300萬美元的合同,但是那樣球隊就只擁有喬丹一個人了。

    很多球迷會問,為什麼現在的球員頂薪是不能高出工資帽的35%,但是喬丹那時候卻能夠拿到3000萬美元呢?其實當時的工資帽是沒有這個限制的,所以喬丹才能夠成為歷史上首位拿到3000萬美元合同的球員。不過很多的傳言也表示,但是聯盟為了能夠留住喬丹,喬丹的工資是不計算在公牛的工資帽當中的,或許聯盟不想破壞規則,但是面對喬丹,他們也不得不更改規則,畢竟他是喬丹。

  • 2 # 體育玩很大

    題主已經回答了非常清晰了哈,我再簡單明瞭地總結一下:

    喬丹之所以能簽到3000萬美元超級大合同,主要有幾個原因

    一、1996年,喬丹以自由球員身份試水市場,尼克斯開價2700萬美元哄搶(1200萬的工資+1500萬酒店形象代言人)

    二.、喬丹是擁有“伯德條款”資格的球員。

    (科普一下,伯德條款:超過工資帽的最高金額再簽約的例外條款。球隊可以不受工資限額的規定與本球隊的自由人續約,續約的自由人必須在該球隊效力三年以上,自由人每賽季的工資可以提高10.5%)三、當時工資帽是2400萬美元,公牛用“伯德條款”與喬丹續約, 高於工資帽的年薪留住了NBA第一人。

    總之是實力+商業價值+合理利用規則,促使這份超級大合同的誕生!

  • 3 # 體育微資訊

    受益於NBA9年高達240億美元的新轉播合同,球員們的工資也是跟著水漲船高。在最近幾年的NBA自由市場,有很多的球員都拿到了總價上億美元的合同,甚至一些藍領球員的薪水也達到了千萬級別。對於很多球迷來講,這樣的年薪是難以想象的。不過在上世紀90年代,NBA還出現過另一份更讓人難以想象的合同,那就是1996年喬丹和公牛簽下的一份1+1的合同,第一年3014萬和第二年3313萬。而當時聯盟的工資帽為2436萬美元!

    3014萬當時和現在的工資帽下的價值

    相對於現在聯盟億元合同滿天飛,我們現在提起3000萬美元顯然給人們帶來的視衝擊可能不太大。那我們就來簡單對比一下,當時聯盟其他巨星的年薪或許就能明白點了。

    在喬丹1997年第一次拿到3000萬年薪時,聯盟不過只有其他4個人的合同超過1000萬,最高的是格蘭特的1486萬——甚至不足喬丹的一半,他同屆的巨星奧拉朱旺年薪966萬、巴克利更是連500萬不到才470萬美元,猶他雙煞的卡爾馬龍和斯托克頓的年薪也就是466萬和600萬美元。同時,當時的聯盟工資帽只有【2436萬美元】,換言之,喬丹當時一個人的薪水比工資帽還要高。若是按照2019-20賽季工資帽(1.09億美元)來計算的話,那麼當時的3014萬大概相當於下賽季的1.349億。諸位,明白點了嗎?

    當時NBA聯盟的規則

    想要知道喬丹為何能夠在一個工資帽2400萬的年代拿3000萬薪水,首先要知道聯盟的規則。如我們所知,現在球員們的薪水之所以有上限,是因為頂薪規則的限制,而頂薪規則是1998年聯盟停擺的產物,所以在1998年之前,工資帽的作用只限制球隊招募自由球員,再加上當時還沒有奢侈稅的規定——奢侈稅是1998年勞資糾紛的產物,所以如果一個球員要以自由球員的名義簽約一支新球隊時,他的工資是無法超出工資帽範圍的。

    但是對於在本隊效力了三年以上的球員,球隊可以利用伯德條款進行簽約,我們說了,當時的NBA還沒有頂薪和奢侈稅的規定,這兩項都是1998年勞資協議後誕生的,所以理論上,一個在本隊效力了3年以上的球員,他的工資是不會被計入工資帽的,而他所能拿的錢完全取決於老闆想給多少錢,說白了就是老闆想給多少錢就可以給多少錢。

    三大原因促成史上第一個三千萬合同

    一:“天時” 工資帽大漲

    1995年,NBA的新轉播合同生效之時,工資帽迎來大漲——從1596萬直接升到2300萬,球員工資也迎來大漲,紐約尼克斯的尤因利用伯德條款,拿到了NBA歷史上第一份千萬年薪,他在1995-96賽季的薪水達到了驚人的1872萬美元。而帶領公牛拿下72勝10負並且重新奪得冠軍的喬丹卻只能拿著385萬美元的年薪,排在聯盟薪資榜的第三十位。這就使得喬丹的薪水和喬丹的身價嚴重不符,同時也導致了喬丹心生抱怨。好勝的他又怎麼可能在薪水上落後其他人?

    公牛老闆萊因斯多夫在喬丹新秀年的時候買下公牛,當時花了1500萬美元,在1996年的時候公牛市值已經接近一億美元,每年給萊因斯多夫帶來數千萬美元的利潤,併為他在其他商業領域擴充套件創造了機會。喬丹相信萊因斯多夫清楚公牛成為“印鈔機”誰功勞最大,然而,實際情況大大出乎喬丹的意料。萊因斯多夫在談判中遲遲不願給出報價,他想等著喬丹方面出價,然後便於還價,這令喬丹感到氣憤。

    1996-97賽季工資帽是2436萬美元,精明的萊因斯多夫很清楚,如果喬丹去其他球隊,與喬丹簽約的隊伍必須有工資空間,當時聯盟其他球隊在工資帽的限制下,給喬丹提供的年薪最多也就是1200萬美元,所以萊因斯多夫認為不必急於報價,公牛能夠在年薪不超過2000萬美元的情況下與喬丹續約。

    二:“地利” 尼克斯攪局

    但財大氣粗的尼克斯突然出現打破了萊因斯多夫的小算盤,有一說是尼克斯直接甩給了喬丹一張空頭支票讓他填,這種傳聞其實誇張了,當時的尼克斯受工資帽限制,最多隻能給喬丹提供一份年薪1200萬的合同,但是,同時是喜來登公司的老闆的尼克斯老闆,還為喬丹提供一份一年1500萬的喜來登代言合同,也就是說,喬丹的年薪可以高達2700萬。

    三:“人和” 聯盟妥協

    知道真相後萊因斯多夫大怒,要求聯盟調查尼克斯的違規行為,同時威脅要去法院起訴尼克斯。根據NBA的規定,球隊招募球員之時是不可以提供其他商業合同的,但是這一次斯特恩選擇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他可是喬丹,那個把NBA推向世界的男人,如果把喬丹惹到了,那他再次選擇退役對於NBA絕對不會有好處,就這樣,公牛面對尼克斯的“威脅”,直接把報價提到了3000萬,這也促成了NBA的第一份3000萬年薪。#新作者扶植計劃 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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